10月20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車企應規范產品安全性設計。應當制定產品安全性設計規范,并根據已銷售車輛暴露的安全問題持續修訂完善。安全性設計規范應細分為整車級、系統級、零部件級,包含但不限于整車功能安全、動力電池安全、使用操控安全、充換電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故障預警功能等。
同時,《征求意見稿》要求,車企應強化供應商管理。企業應當對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及整車控制系統(以下簡稱“關鍵零部件”)供應商提出明確的產品安全指標要求,制定供應商能力審核及質量體系評價制度,定期開展供應商評估并形成報告。《征求意見稿》指出,對于因產品質量引起召回的情況,應及時對相應供應商進行重新評估。鼓勵關鍵零部件供應商開放與產品安全、質量分析等相關的必要數據協議。
在質量管控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完備的生產信息化管理系統,合理設置安全質量監控節點,積極提高在線檢測能力。產品下線時要100%進行整車絕緣測試、充放電測試、淋雨測試等項目,按照標準要求開展涉水抽檢、路試抽檢,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檢測數據存檔期限不低于產品預期生命周期。
動力電池安全水平提升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企業應當與動力電池供應商積極開展設計協同,持續優化整車與動力電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熱管理策略,明確動力電池使用安全邊界,提高動力電池在碰撞、振動、擠壓、充放電異常等狀態下的安全防護能力。研究應用熱失控實時監測預警裝置和早期抑制及滅火措施。
售后網點建設和動力電池回收環節,《征求意見稿》要求,企業應當根據市場規模、使用場景等情況合理布局售后服務網點和動力電池回收網點。完善售后服務網點新能源汽車專用檢測工具與設備,合理供應并妥善管理專用備件,提升服務人員安全服務意識以及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保養、召回實施和應急處理等技能,確保各服務網點具有必要的售后服務能力、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理能力。
召回條件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于存在批次性安全問題的車型,應立即主動召回。另外,對于因產品質量引起召回的情況,應及時對相應供應商進行重新評估。
《征求意見稿》提出,車企應規范產品安全性設計。應當制定產品安全性設計規范,并根據已銷售車輛暴露的安全問題持續修訂完善。安全性設計規范應細分為整車級、系統級、零部件級,包含但不限于整車功能安全、動力電池安全、使用操控安全、充換電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故障預警功能等。
同時,《征求意見稿》要求,車企應強化供應商管理。企業應當對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及整車控制系統(以下簡稱“關鍵零部件”)供應商提出明確的產品安全指標要求,制定供應商能力審核及質量體系評價制度,定期開展供應商評估并形成報告。《征求意見稿》指出,對于因產品質量引起召回的情況,應及時對相應供應商進行重新評估。鼓勵關鍵零部件供應商開放與產品安全、質量分析等相關的必要數據協議。
在質量管控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完備的生產信息化管理系統,合理設置安全質量監控節點,積極提高在線檢測能力。產品下線時要100%進行整車絕緣測試、充放電測試、淋雨測試等項目,按照標準要求開展涉水抽檢、路試抽檢,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檢測數據存檔期限不低于產品預期生命周期。
動力電池安全水平提升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企業應當與動力電池供應商積極開展設計協同,持續優化整車與動力電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熱管理策略,明確動力電池使用安全邊界,提高動力電池在碰撞、振動、擠壓、充放電異常等狀態下的安全防護能力。研究應用熱失控實時監測預警裝置和早期抑制及滅火措施。
售后網點建設和動力電池回收環節,《征求意見稿》要求,企業應當根據市場規模、使用場景等情況合理布局售后服務網點和動力電池回收網點。完善售后服務網點新能源汽車專用檢測工具與設備,合理供應并妥善管理專用備件,提升服務人員安全服務意識以及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保養、召回實施和應急處理等技能,確保各服務網點具有必要的售后服務能力、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理能力。
召回條件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于存在批次性安全問題的車型,應立即主動召回。另外,對于因產品質量引起召回的情況,應及時對相應供應商進行重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