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河北省能源局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規模項目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就市場化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給出相關意見。根據文件,2021年市場化并網項目需配建調峰能力,原則上,南網、北網市場化項目配建調峰能力分別不低于項目容量的10%、15%,連續儲能時長不低于3小時,配建調峰能力應與市場化并網項目同步建成投產。
在并網時間方面,風電項目應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光伏項目應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鼓勵張承地區優先申報風電項目。
具體申報材料包含項目實施方案(含投資收益分析)、自然資源部門用地意見(參照保障性并網項目申報要求)、拐點坐標文件等。各文件需在10月25日之前報送自河北省發改委。
政策全文如下:
在并網時間方面,風電項目應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光伏項目應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鼓勵張承地區優先申報風電項目。
具體申報材料包含項目實施方案(含投資收益分析)、自然資源部門用地意見(參照保障性并網項目申報要求)、拐點坐標文件等。各文件需在10月25日之前報送自河北省發改委。
政策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