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15日,華中能源監管局組織開展重慶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檢查工作。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是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綜通監管〔2021〕28號)文件要求,深入貫徹《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的具體行動。本次檢查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重點檢查清潔能源消納目標任務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清潔能源并網接入和調度運行情況、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情況,清潔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清潔能源消納交易機制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運行等情況。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華中能源監管局將按照國家能源局統一工作安排,形成專項監管報告,及時報告國家能源局,同時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進一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推動清潔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華中能源監管局將按照國家能源局統一工作安排,形成專項監管報告,及時報告國家能源局,同時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進一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推動清潔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