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年銷量超過3000萬輛,社會保有量接近3億輛。當前,電動自行車起火爆炸事故呈現多發態勢,給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安全隱患。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檢中心分析發現,車輛改裝是引發事故的關鍵行為,電池和充電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源頭。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時要注意哪些方面?對此,中消協10日發布電動自行車六大消費警示。
警示一:務必在正規商家購買
市場監管總局實施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國家監督抽查顯示,2019年抽查80批次、2020年二季度抽查158批次、2020年四季度抽查39批次,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28.8%、15.1%、25.6%。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電氣裝置、車速限值、淋水涉水性能、車速提示音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電氣裝置項目不合格極易引發起火事故。
因此,消費者務必在正規商家購買電動自行車,選購時應仔細查看是否具有強制性產品認證,了解電池類型、容量、型號等相關零部件參數,遠離“三無”產品、非標、超標電動自行車。
警示二:使用原裝充電器適度充電
原裝充電器與電池的充電保護功能相適配,否則在充電過程中可能會損壞電池而增加安全風險。一要注意避免過度充電,充電時間過長不僅會影響電池性能,還容易因電池持續高溫發熱而引發起火爆炸,電量充滿后要及時切斷電源。二要注意規范布線,建議加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切勿貪圖方便而私拉亂接電線。三要注意充電環境。如夏季溫度較高,剛使用完的電動自行車電池會比較熱,此時切勿立即充電。充電時,要將充電器放在容易散熱的地方,并隨時檢查充電情況,盡量不選擇夜間睡眠時充電。
警示三:切勿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一般情況下,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很大一部分起火事故因非法改裝造成。一些商家擅自增加電池容量,將體積大、容量小的鉛酸電池非法改裝成體積小、容量大的鋰電池。在改裝過程中,容易破壞整車電氣線路的安全性能,從而引發車輛電氣線路過載、短路等故障。提醒廣大消費者切勿非法改裝,若電動自行車電池已過有效期或者發生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盡量更換同款電池產品,避免因電池不適配而引發事故。
警示四:不要進樓入戶停放、充電
今年8月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不少消費者習慣將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停放、充電,一旦發生起火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消費者不要將電動自行車推進樓內,更不要將拆卸下來的電池拿入室內充電。
警示五:增強安全意識,勤檢查、常維護
消費者要避免電動自行車或者電池出現暴曬、淋雨等情況,盡量遠離熱源,以免影響鋰電池本身的散熱性能,造成電池內部溫度過高。建議每年對電動自行車的線路、電池等零部件進行檢查、保養和維護,一旦發現線路老化、磨損和電池質量問題,要及時予以更換,避免“超期服役”。
警示六: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消費者在購買或者維修電動自行車時,要主動向商家索取發票等購貨憑證、服務單據。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者生產或者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沒有強制性產品認證、相關零部件參數與合格證不一致,或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可以通過1231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提供案件線索。消費者因電動自行車質量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請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經營者拒絕賠償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協組織進行投訴。
中消協表示,制造商、經銷商要切實承擔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小區物業要積極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要有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解決當前電動自行車充電難、停放難等實際問題。
警示一:務必在正規商家購買
市場監管總局實施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國家監督抽查顯示,2019年抽查80批次、2020年二季度抽查158批次、2020年四季度抽查39批次,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28.8%、15.1%、25.6%。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電氣裝置、車速限值、淋水涉水性能、車速提示音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電氣裝置項目不合格極易引發起火事故。
因此,消費者務必在正規商家購買電動自行車,選購時應仔細查看是否具有強制性產品認證,了解電池類型、容量、型號等相關零部件參數,遠離“三無”產品、非標、超標電動自行車。
警示二:使用原裝充電器適度充電
原裝充電器與電池的充電保護功能相適配,否則在充電過程中可能會損壞電池而增加安全風險。一要注意避免過度充電,充電時間過長不僅會影響電池性能,還容易因電池持續高溫發熱而引發起火爆炸,電量充滿后要及時切斷電源。二要注意規范布線,建議加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切勿貪圖方便而私拉亂接電線。三要注意充電環境。如夏季溫度較高,剛使用完的電動自行車電池會比較熱,此時切勿立即充電。充電時,要將充電器放在容易散熱的地方,并隨時檢查充電情況,盡量不選擇夜間睡眠時充電。
警示三:切勿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一般情況下,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很大一部分起火事故因非法改裝造成。一些商家擅自增加電池容量,將體積大、容量小的鉛酸電池非法改裝成體積小、容量大的鋰電池。在改裝過程中,容易破壞整車電氣線路的安全性能,從而引發車輛電氣線路過載、短路等故障。提醒廣大消費者切勿非法改裝,若電動自行車電池已過有效期或者發生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盡量更換同款電池產品,避免因電池不適配而引發事故。
警示四:不要進樓入戶停放、充電
今年8月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不少消費者習慣將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停放、充電,一旦發生起火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消費者不要將電動自行車推進樓內,更不要將拆卸下來的電池拿入室內充電。
警示五:增強安全意識,勤檢查、常維護
消費者要避免電動自行車或者電池出現暴曬、淋雨等情況,盡量遠離熱源,以免影響鋰電池本身的散熱性能,造成電池內部溫度過高。建議每年對電動自行車的線路、電池等零部件進行檢查、保養和維護,一旦發現線路老化、磨損和電池質量問題,要及時予以更換,避免“超期服役”。
警示六: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消費者在購買或者維修電動自行車時,要主動向商家索取發票等購貨憑證、服務單據。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者生產或者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沒有強制性產品認證、相關零部件參數與合格證不一致,或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可以通過1231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提供案件線索。消費者因電動自行車質量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請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經營者拒絕賠償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協組織進行投訴。
中消協表示,制造商、經銷商要切實承擔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小區物業要積極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要有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解決當前電動自行車充電難、停放難等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