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江西省能源局公布了《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第二批省級光伏發電規劃論證庫的通知》。目前,江西省組織完成了今年第二批省級光伏發電規劃論證項目庫(以下簡稱"論證庫")調整申報工作。
江西省對符合申報要求的442個項目全部納入規劃論證庫,總裝機容量2546.41萬千瓦,同時根據各地申請,對原論證庫項目調整移出32個、裝機容量126.01萬千瓦。調整完成后的項目有920個,總規模約為48.1GW。
根據文件要求,已納入2021年第二批論證庫的項目且計劃近期建設的項目均可申請調整納入近期庫,此外,申報近期庫的項目需取得自然資源、林業、水利、生態、文化、人武等部門的明確支持意見及土地租賃協議(含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具體要求請按《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近期光伏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贛發改能源〔2020〕1105號)執行。請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于8月20日前將本市申報近期庫的書面意見報送江西省能源局,并通知企業在光伏管理平臺。
原文如下:
江西省對符合申報要求的442個項目全部納入規劃論證庫,總裝機容量2546.41萬千瓦,同時根據各地申請,對原論證庫項目調整移出32個、裝機容量126.01萬千瓦。調整完成后的項目有920個,總規模約為48.1GW。
根據文件要求,已納入2021年第二批論證庫的項目且計劃近期建設的項目均可申請調整納入近期庫,此外,申報近期庫的項目需取得自然資源、林業、水利、生態、文化、人武等部門的明確支持意見及土地租賃協議(含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具體要求請按《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近期光伏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贛發改能源〔2020〕1105號)執行。請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于8月20日前將本市申報近期庫的書面意見報送江西省能源局,并通知企業在光伏管理平臺。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