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提交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審查討論的“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新增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多個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原有的主要污染排放指標則更加細化。部分與會代表委員認為,節能減排任務更硬,表明國家下更大決心、花更大氣力推進節能減排,符合我國“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節約能源、保護環境、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要求。
指標更綠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第一次寫入五年規劃綱要草案。全國政協常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兼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解析:“11.4%是一個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是未來5年調整我國能源結構的一項重要任務。”
從8.3%到11.4%再到15%,五年一跨越。張國寶說,未來10年我國將致力于調整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比重,使我國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由目前的僅為8.3%,提高至2015年的11.4%,再到2020年實現我國向國際社會承諾的15%。
“要完成這個約束性指標,如綱要草案所要求,必須推進能源多元清潔發展。”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董事長王炳華委員說,這包括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有效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和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同時推進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也是新增約束性指標。電廠燃煤發電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戶,華能集團公司總經理曹培璽代表建議,必須通過節能改造和創新技術使燃煤機組更加“綠色”。
他說,華能等五大發電集團煤電機組供電煤耗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約為320克/千瓦時,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0克/千瓦時,如果全國降至這個水平,每年可節約4000萬噸標準煤以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億噸以上。
約束更多
五年前,節能減排作為約束性指標首次寫入“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五年過去了,前一個指標基本完成:單位GDP能耗降低19.06%;后一個指標超額完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下降12.45%、14.29%。
“19.06%,只能算勉強達標,尤其是去年下半年很多地方為完成這項指標強行‘拉閘限電’,收尾收得不太理想。”王炳華委員認為,未來五年要求單位能耗下降16%,難度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加了,“容易減排的都減了,下一步減排要多靠機制和技術。”
全國人大代表、東北財經大學黨委書記艾洪德注意到這次“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除了繼續要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下降8%,還新增要求氨氮和氮氧化物分別減排10%。“‘十一五’期間氨氮和當氧化物的高排放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減排效果,導致環境問題依然突出,因此需要對減排指標體系進行完善和調整。”
手段多元
“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要求綜合運用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匯等多種手段以促進節能減排。
“必須采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注重運用價格、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政策來推動節能減排。”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楊亞杰說,吉林省的節能減排做法將首先體現在完善考核機制中,把以往單純考核投資項目“量”的做法改為綜合考核固定資產投資結構和節能減排指標,對地方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將實行節能減排“一票否決”。
艾洪德代表建議,從區域上,減排不能再搞“一刀切”,對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東中西部地區要有不同的指標約束,為落后地區發展留夠空間;減排對象要更加全面化,要從高耗能企業的節能轉向更散的中小企業,深挖節能潛力,民用、商用、建筑、交通等領域應成為重點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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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第一次寫入五年規劃綱要草案。全國政協常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兼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解析:“11.4%是一個必須完成的約束性指標,是未來5年調整我國能源結構的一項重要任務。”
從8.3%到11.4%再到15%,五年一跨越。張國寶說,未來10年我國將致力于調整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比重,使我國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由目前的僅為8.3%,提高至2015年的11.4%,再到2020年實現我國向國際社會承諾的15%。
“要完成這個約束性指標,如綱要草案所要求,必須推進能源多元清潔發展。”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董事長王炳華委員說,這包括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有效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和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同時推進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也是新增約束性指標。電廠燃煤發電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戶,華能集團公司總經理曹培璽代表建議,必須通過節能改造和創新技術使燃煤機組更加“綠色”。
他說,華能等五大發電集團煤電機組供電煤耗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約為320克/千瓦時,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0克/千瓦時,如果全國降至這個水平,每年可節約4000萬噸標準煤以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億噸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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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節能減排作為約束性指標首次寫入“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五年過去了,前一個指標基本完成:單位GDP能耗降低19.06%;后一個指標超額完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下降12.45%、14.29%。
“19.06%,只能算勉強達標,尤其是去年下半年很多地方為完成這項指標強行‘拉閘限電’,收尾收得不太理想。”王炳華委員認為,未來五年要求單位能耗下降16%,難度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加了,“容易減排的都減了,下一步減排要多靠機制和技術。”
全國人大代表、東北財經大學黨委書記艾洪德注意到這次“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除了繼續要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下降8%,還新增要求氨氮和氮氧化物分別減排10%。“‘十一五’期間氨氮和當氧化物的高排放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減排效果,導致環境問題依然突出,因此需要對減排指標體系進行完善和調整。”
手段多元
“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要求綜合運用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匯等多種手段以促進節能減排。
“必須采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注重運用價格、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政策來推動節能減排。”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楊亞杰說,吉林省的節能減排做法將首先體現在完善考核機制中,把以往單純考核投資項目“量”的做法改為綜合考核固定資產投資結構和節能減排指標,對地方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將實行節能減排“一票否決”。
艾洪德代表建議,從區域上,減排不能再搞“一刀切”,對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東中西部地區要有不同的指標約束,為落后地區發展留夠空間;減排對象要更加全面化,要從高耗能企業的節能轉向更散的中小企業,深挖節能潛力,民用、商用、建筑、交通等領域應成為重點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