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遼寧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和草原局共同印發《遼寧省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管理部門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清單》,文件指出,對風電、光伏等項目給予用地傾斜。支持海洋能產業發展,拓展海洋能應用領域,擴大海洋能裝置生產規模,推進海洋能裝備向穩定發電轉變。制定漁光互補用海管理相關政策,推動漁業養殖與光伏發電用海相結合的用海模式。
原文如下:
遼寧省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管理部門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清單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助力我省經濟體系、產業體系、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助推發展方式、生活方式綠色變革,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支持,現制定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管理部門行動清單。
一、強化規劃引領,充分發揮支撐保障作用
1.全面落實綠色低碳理念。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納入我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查要點,加強對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導,引導城市控碳、鄉村減碳、生態修復增碳。開展需求側城區能源規劃和城區、建筑減碳技術調研,研究建立引導城市控碳、鄉村減碳的規劃指標體系。探索在規劃設計條件中增加有關建筑耗能控制的指標,并納入土地出讓條件,推動建筑用能效能提升。
2.嚴控生態空間占用。指導各地合理確定城鎮開發邊界范圍上限,推動城市發展由外延擴張式向內涵提升式轉變,構建國土空間開發新格局。嚴格把控市、縣國土開發強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指標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重點任務,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3.加強規劃監督監管。全面監測城市發展運行和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探索建立城市區域國土空間碳達峰、碳中和年度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報告制度。建設“坐標一致、邊界吻合、上下貫通”的“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為綠色低碳理念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中有效落實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升自然資源利用效率,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4.加快用地結構調整。加強綠色相關目標值的評估和監測,增加“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工業用地地均增加值、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面積”等指標作為市、縣城市體檢評估的基本指標。
5.嚴把用地準入關口。嚴格落實限制、禁止用地目錄,對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等禁止用地項目,不予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6.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掛鉤”制度,大力推進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消化處置。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嚴格落實建設用地標準控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使用標準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7.提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科學引導和管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嚴格新立礦業權準入。大力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健全綠色礦山工作推進機制,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積極指導菱鎂、石灰石、建筑砂石等行業重點企業創建綠色礦山。
8.助力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對風電、光伏等項目給予用地傾斜。支持海洋能產業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扶持海洋能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孵化,拓展海洋能應用領域,擴大海洋能裝置生產規模,推進海洋能裝備向穩定發電轉變。制定漁光互補用海管理相關政策,推動漁業養殖與光伏發電用海相結合的用海模式。
三、深入推進生態保護和修復,持續增強碳匯能力
9.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
10.加大林草資源保護力度。全面推行林長制,嚴格執行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制度和森林限額采伐制度。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長效機制,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和檢疫監管,減少災害造成的資源損失和碳匯流失。
11.增強海洋、濕地系統固碳能力。常態化開展鹽沼植被、海草床等海洋藍碳生態系統現狀調查監測和評估。推進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提升海洋生態調查、監測、評估和預警能力。開展海洋近海生態趨勢性、典型海洋生態系統、海平面變化影響調查、監測和評估,為科學開展藍碳工作提供有力支撐。落實國家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政策,開展重要濕地生態修復,提升退化濕地生態功能,豐富濕地生物多樣性。
12.鞏固提升森林質量。制定科學造林綠化實施方案,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充分挖掘造林綠化潛力。加快荒山造林綠化,及時更新采伐跡地,深入推進全民義務植樹,加強鄉村零星閑置土地綠化,穩定和擴大森林面積,努力增加林草資源總量。加強森林科學經營,加快實施森林撫育、低產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復等經營措施,調整改善森林空間結構和生長環境,促進幼、中齡林生長,提高森林質量和蓄積量。
13.強化森林、草原碳匯監測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資源數據庫。及時更新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確保數據準確性和時效性。扎實開展森林碳匯計量監測,為森林碳儲量變化情況提供依據。編制草原面積和布局清單,開展草原生態系統固碳潛力影響分析,為碳匯監測提供科學依據。開展草原碳匯測定試點,逐步在全省推開,摸清全省草原生態系統碳匯底數。
14.一體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和修復。按照《遼寧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綜合治理規劃(2018-2022年)》,全面落實各市縣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年度任務,組織開展重點區域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高質量編制省市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穩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國家試點。扎實推進遼河流域(渾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工程、廢棄無主尾礦庫治理工程、“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和海岸帶保護。實施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工程,加快推進撫順西露天礦、阜新海州露天礦綜合治理,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支持,助力資源枯竭地區創新轉型。
15.保持執法高壓態勢。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聯合執法檢查、公開通報等方式,重點查處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地、圍填海等重大典型違法違規問題。加強和改進土地、林草、海洋衛片執法工作,及時核查疑似違法衛片圖斑,對違法問題嚴重地區提請省政府開展約談。
原文如下:
遼寧省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管理部門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清單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助力我省經濟體系、產業體系、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助推發展方式、生活方式綠色變革,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支持,現制定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管理部門行動清單。
一、強化規劃引領,充分發揮支撐保障作用
1.全面落實綠色低碳理念。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納入我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查要點,加強對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導,引導城市控碳、鄉村減碳、生態修復增碳。開展需求側城區能源規劃和城區、建筑減碳技術調研,研究建立引導城市控碳、鄉村減碳的規劃指標體系。探索在規劃設計條件中增加有關建筑耗能控制的指標,并納入土地出讓條件,推動建筑用能效能提升。
2.嚴控生態空間占用。指導各地合理確定城鎮開發邊界范圍上限,推動城市發展由外延擴張式向內涵提升式轉變,構建國土空間開發新格局。嚴格把控市、縣國土開發強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指標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重點任務,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3.加強規劃監督監管。全面監測城市發展運行和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探索建立城市區域國土空間碳達峰、碳中和年度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報告制度。建設“坐標一致、邊界吻合、上下貫通”的“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為綠色低碳理念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中有效落實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升自然資源利用效率,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4.加快用地結構調整。加強綠色相關目標值的評估和監測,增加“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工業用地地均增加值、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面積”等指標作為市、縣城市體檢評估的基本指標。
5.嚴把用地準入關口。嚴格落實限制、禁止用地目錄,對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等禁止用地項目,不予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6.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掛鉤”制度,大力推進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消化處置。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嚴格落實建設用地標準控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使用標準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7.提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科學引導和管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嚴格新立礦業權準入。大力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健全綠色礦山工作推進機制,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積極指導菱鎂、石灰石、建筑砂石等行業重點企業創建綠色礦山。
8.助力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對風電、光伏等項目給予用地傾斜。支持海洋能產業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扶持海洋能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孵化,拓展海洋能應用領域,擴大海洋能裝置生產規模,推進海洋能裝備向穩定發電轉變。制定漁光互補用海管理相關政策,推動漁業養殖與光伏發電用海相結合的用海模式。
三、深入推進生態保護和修復,持續增強碳匯能力
9.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
10.加大林草資源保護力度。全面推行林長制,嚴格執行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制度和森林限額采伐制度。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長效機制,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和檢疫監管,減少災害造成的資源損失和碳匯流失。
11.增強海洋、濕地系統固碳能力。常態化開展鹽沼植被、海草床等海洋藍碳生態系統現狀調查監測和評估。推進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提升海洋生態調查、監測、評估和預警能力。開展海洋近海生態趨勢性、典型海洋生態系統、海平面變化影響調查、監測和評估,為科學開展藍碳工作提供有力支撐。落實國家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政策,開展重要濕地生態修復,提升退化濕地生態功能,豐富濕地生物多樣性。
12.鞏固提升森林質量。制定科學造林綠化實施方案,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充分挖掘造林綠化潛力。加快荒山造林綠化,及時更新采伐跡地,深入推進全民義務植樹,加強鄉村零星閑置土地綠化,穩定和擴大森林面積,努力增加林草資源總量。加強森林科學經營,加快實施森林撫育、低產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復等經營措施,調整改善森林空間結構和生長環境,促進幼、中齡林生長,提高森林質量和蓄積量。
13.強化森林、草原碳匯監測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資源數據庫。及時更新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確保數據準確性和時效性。扎實開展森林碳匯計量監測,為森林碳儲量變化情況提供依據。編制草原面積和布局清單,開展草原生態系統固碳潛力影響分析,為碳匯監測提供科學依據。開展草原碳匯測定試點,逐步在全省推開,摸清全省草原生態系統碳匯底數。
14.一體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和修復。按照《遼寧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綜合治理規劃(2018-2022年)》,全面落實各市縣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年度任務,組織開展重點區域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高質量編制省市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穩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國家試點。扎實推進遼河流域(渾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工程、廢棄無主尾礦庫治理工程、“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和海岸帶保護。實施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工程,加快推進撫順西露天礦、阜新海州露天礦綜合治理,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支持,助力資源枯竭地區創新轉型。
15.保持執法高壓態勢。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聯合執法檢查、公開通報等方式,重點查處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地、圍填海等重大典型違法違規問題。加強和改進土地、林草、海洋衛片執法工作,及時核查疑似違法衛片圖斑,對違法問題嚴重地區提請省政府開展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