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業內人士提問: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2020年底前已核準但未開工建設是否會影響平價上網的問題,國家能源局給予官方答復。
問題:
根據發改辦能源〔2020〕588號文件第二段描述“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須于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現有某光伏發電項目(在擬建項目名單內)還沒有開工建設,與文件精神不符,想咨詢對于該項目后期的平價上網是否會有影響?有什么樣的影響?謝謝!
留言時間:2021.6.22
答復:
根據《關于公布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20〕588號)要求,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須于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須于2021年底前并網。根據《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833號),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平價上網。2021年新建項目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新建項目可自愿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更好體現光伏發電的綠色電力價值。
因此,對于您留言中反映的項目,若未能滿足發改辦能源〔2020〕588號文件的有關要求,則需按照發改價格〔2021〕833號文件執行。
答復時間:2021.7.1
答復單位:新能源司
問題:
根據發改辦能源〔2020〕588號文件第二段描述“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須于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現有某光伏發電項目(在擬建項目名單內)還沒有開工建設,與文件精神不符,想咨詢對于該項目后期的平價上網是否會有影響?有什么樣的影響?謝謝!
留言時間:2021.6.22
答復:
根據《關于公布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20〕588號)要求,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須于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須于2021年底前并網。根據《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833號),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平價上網。2021年新建項目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新建項目可自愿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更好體現光伏發電的綠色電力價值。
因此,對于您留言中反映的項目,若未能滿足發改辦能源〔2020〕588號文件的有關要求,則需按照發改價格〔2021〕833號文件執行。
答復時間:2021.7.1
答復單位:新能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