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能源平價時代的來臨,項目審批權限已逐步下放到地方政府,自國家能源局于5月20日下發《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后,河北、天津、甘肅、吉林、廣東、廣西、河南等多個省區陸續發布了相關文件,明確年度風、光項目建設管理辦法。
明確保障性并網規模
記者了解到,《通知》從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并網多元保障、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等三個方面建立了長效機制。“這要求各級地方政府能夠在項目開發建設中發揮作用,而不是讓企業在市場中自行與電網‘談判’。”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光伏項目并網規模將分為保障性并網規模及市場化并網規模兩部分。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并未明確每種類型的規模,而此次《通知》明確了風電和光伏的保障性規模不低于9000萬千瓦,“這是今年風電、光伏新增裝機的保底數據,即最低裝機預期。”
同時,《通知》還明確,今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為提升‘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的增長量,助力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目標,今年保障性并網規模較去年會有所上漲。”彭澎說,“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在‘十四五’的首年就要有明顯上漲,這對光伏的并網相對友好。”
智匯光伏創始人王淑娟還指出,除保障性并網規模之外,預計戶用光伏項目將會新增裝機約1300萬千瓦,再加上市場化新增并網裝機規模量,2021年風電、光伏的實際總新增裝機規模預期超1億千瓦。
省間競爭性配置方案出入大
《通知》明確要建立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機制。“各省計算出本省2021年的保障性規模之后,要進行公示,并通過‘競爭性配置’對保障性規模進行分配。”王淑娟指出。
記者梳理發現,已出臺相關文件的省份,在項目具體分配方式以及競爭性配置方面出入較大。河北競爭性配置不需要競價,而甘肅省則明確要求項目通過競爭電價的方式進行分配。吉林省釆用自帶負荷、直接配置、競爭配置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建設計劃,而廣東省不組織保障性并網項目競爭性配置,保障性規模用于安排存量項目。
“各省市的實際情況不同,哪種模式更好很難判定。目前來看,各省市為完成碳達峰目標,都在積極開發可再生能源。”彭澎表示。
但王淑娟提醒,考慮到2021年是風電、光伏去補貼上網的第一年,平價上網的基礎尚不牢固,尤其近期光伏組件價格節節攀升,光伏項目投資水平甚至高于2020年。“因此,在‘競爭性配置’過程中,如果以上網電價作為主要競爭因素,將導致許多項目無法開展,無法完成保障性并網規模目標。”
“引產業換項目”難杜絕
《通知》除了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優化營商環境,規范開發建設秩序,不得將配套產業作為項目開發建設的門檻外,還明確要加大多部門協調,督促落實項目建設條件,推動出臺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減輕新能源開發建設的不合理負擔。另外,要求電網企業對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保障性并網項目和市場化并網項目不得附加額外條件。
各省方案中,多數明確要求政府不得以與項目無關理由附加額外要求,湖北省則明確提出通過制造業配套的方式安排5吉瓦風、光項目規模,并對應了具體的投資額度以及按制造業建設進度逐步分配項目的方式。吉林省雖未明確提出產業配套,但其競爭要素中,當地經濟貢獻占比分值超40%。
“即便國家禁止,但地方政府還是會有配套產業方面的需求。在有意愿要投資項目的企業特別多,但項目又有限的情況下,必然會存在分配機制,目前在這方面,地方政府的主動權比較大,還很難杜絕此類‘引產業換項目’的情況出現。”彭澎指出。
“目前能感受到,各省在可再生能源開發方面都非常積極。從國家文件的下發,再到地方文件的發布,速度快了很多。另外,各省也想力推本省可再生能源市場。”彭澎說,“接下來就看地方政府能否與電網協調,更多地通過制度創新來釋放本省市更多的消納能力,像開展分布式市場化交易、儲能價格機制試點等,這些可能是各省市的能源局近期會重點考慮的內容。”
明確保障性并網規模
記者了解到,《通知》從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并網多元保障、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等三個方面建立了長效機制。“這要求各級地方政府能夠在項目開發建設中發揮作用,而不是讓企業在市場中自行與電網‘談判’。”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光伏項目并網規模將分為保障性并網規模及市場化并網規模兩部分。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并未明確每種類型的規模,而此次《通知》明確了風電和光伏的保障性規模不低于9000萬千瓦,“這是今年風電、光伏新增裝機的保底數據,即最低裝機預期。”
同時,《通知》還明確,今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為提升‘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的增長量,助力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目標,今年保障性并網規模較去年會有所上漲。”彭澎說,“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在‘十四五’的首年就要有明顯上漲,這對光伏的并網相對友好。”
智匯光伏創始人王淑娟還指出,除保障性并網規模之外,預計戶用光伏項目將會新增裝機約1300萬千瓦,再加上市場化新增并網裝機規模量,2021年風電、光伏的實際總新增裝機規模預期超1億千瓦。
省間競爭性配置方案出入大
《通知》明確要建立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機制。“各省計算出本省2021年的保障性規模之后,要進行公示,并通過‘競爭性配置’對保障性規模進行分配。”王淑娟指出。
記者梳理發現,已出臺相關文件的省份,在項目具體分配方式以及競爭性配置方面出入較大。河北競爭性配置不需要競價,而甘肅省則明確要求項目通過競爭電價的方式進行分配。吉林省釆用自帶負荷、直接配置、競爭配置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建設計劃,而廣東省不組織保障性并網項目競爭性配置,保障性規模用于安排存量項目。
“各省市的實際情況不同,哪種模式更好很難判定。目前來看,各省市為完成碳達峰目標,都在積極開發可再生能源。”彭澎表示。
但王淑娟提醒,考慮到2021年是風電、光伏去補貼上網的第一年,平價上網的基礎尚不牢固,尤其近期光伏組件價格節節攀升,光伏項目投資水平甚至高于2020年。“因此,在‘競爭性配置’過程中,如果以上網電價作為主要競爭因素,將導致許多項目無法開展,無法完成保障性并網規模目標。”
“引產業換項目”難杜絕
《通知》除了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優化營商環境,規范開發建設秩序,不得將配套產業作為項目開發建設的門檻外,還明確要加大多部門協調,督促落實項目建設條件,推動出臺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減輕新能源開發建設的不合理負擔。另外,要求電網企業對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保障性并網項目和市場化并網項目不得附加額外條件。
各省方案中,多數明確要求政府不得以與項目無關理由附加額外要求,湖北省則明確提出通過制造業配套的方式安排5吉瓦風、光項目規模,并對應了具體的投資額度以及按制造業建設進度逐步分配項目的方式。吉林省雖未明確提出產業配套,但其競爭要素中,當地經濟貢獻占比分值超40%。
“即便國家禁止,但地方政府還是會有配套產業方面的需求。在有意愿要投資項目的企業特別多,但項目又有限的情況下,必然會存在分配機制,目前在這方面,地方政府的主動權比較大,還很難杜絕此類‘引產業換項目’的情況出現。”彭澎指出。
“目前能感受到,各省在可再生能源開發方面都非常積極。從國家文件的下發,再到地方文件的發布,速度快了很多。另外,各省也想力推本省可再生能源市場。”彭澎說,“接下來就看地方政府能否與電網協調,更多地通過制度創新來釋放本省市更多的消納能力,像開展分布式市場化交易、儲能價格機制試點等,這些可能是各省市的能源局近期會重點考慮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