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發改委近日發布《關于曲靖市通泉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該項目位于曲靖市馬龍區,總裝機350MW,安裝70臺單機4.5MW、7臺單機5MW的風電機組,項目工程概算總投資224499.31萬元。批復原文如下: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曲靖市通泉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云發改產業〔2021〕549號
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曲靖市通泉風電場項目核準的請示》(曲發改產業〔2021〕13號)和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曲靖市通泉風電場已列入《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規劃》。為有效利用當地風能資源,提高區域供電能力,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印發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規劃基地建設方案和實施計劃的通知》(云發改產業〔2021〕399號),同意建設曲靖市通泉風電場(項目代碼:2102-530000-04-01-774703)。
項目單位為馬龍云能投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曲靖市馬龍區。
三、項目總裝機容量350兆瓦,安裝70臺單機容量為4.5兆瓦、7臺單機容量為5兆瓦的風電機組,項目建設工期為18個月。
四、項目工程概算總投資224499.31萬元,靜態總投資216046.71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按總投資的20%計,由企業自籌,其余資金從商業銀行貸款。
五、請省能源局加強對項目的管理和指導,請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項目建設全程加強監管,督促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有關部門批復內容進行建設。
項目單位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落實水土保持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銜接,切實落實社會穩定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項目社會穩定風險總體可控。
六、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核發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530000202100029號)、《云南省能源局關于曲靖市通泉風電場等2個項目申請報告審核意見的函》、《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關于〈云南省曲靖市馬龍區通泉風電場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評審意見》(云投審發〔2021〕40號)等。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省發展改革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件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省發展改革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6月23日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曲靖市通泉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云發改產業〔2021〕549號
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曲靖市通泉風電場項目核準的請示》(曲發改產業〔2021〕13號)和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曲靖市通泉風電場已列入《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規劃》。為有效利用當地風能資源,提高區域供電能力,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印發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規劃基地建設方案和實施計劃的通知》(云發改產業〔2021〕399號),同意建設曲靖市通泉風電場(項目代碼:2102-530000-04-01-774703)。
項目單位為馬龍云能投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曲靖市馬龍區。
三、項目總裝機容量350兆瓦,安裝70臺單機容量為4.5兆瓦、7臺單機容量為5兆瓦的風電機組,項目建設工期為18個月。
四、項目工程概算總投資224499.31萬元,靜態總投資216046.71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按總投資的20%計,由企業自籌,其余資金從商業銀行貸款。
五、請省能源局加強對項目的管理和指導,請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項目建設全程加強監管,督促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有關部門批復內容進行建設。
項目單位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落實水土保持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銜接,切實落實社會穩定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項目社會穩定風險總體可控。
六、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核發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530000202100029號)、《云南省能源局關于曲靖市通泉風電場等2個項目申請報告審核意見的函》、《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關于〈云南省曲靖市馬龍區通泉風電場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評審意見》(云投審發〔2021〕40號)等。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省發展改革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件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省發展改革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