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間,晶澳科技(002459.SZ)發布公告稱,晶澳科技下屬全資子公司東海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東海晶澳”)與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簽訂《戰略合作買賣協議書》,達成戰略合作,東海晶澳及其所屬集團公司下其他公司計劃于 2022年4月至2026年12月期間向新特能源及其下屬公司采購原生多晶硅18.1萬噸,產品單價以月度議價方式進行確定,以簽訂的當期合同執行確認單為準。
本次協議簽訂后,連續十二個月內東海晶澳與新特能源簽訂的多晶硅采購協議采購金額合計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100%,構成日常經營重大合同。
公告指出,按照晶澳科技新建的一體化產能項目建設進展,預計到 2021 年底,公司組件產能將超過 40GW,硅片和電池環節產能達到組件產能的 80%左右。根據晶澳科技對未來產能的規劃,后續將會繼續擴大硅片、電池及組件的產能優勢。本次簽訂的長單采購協議,有利于保障其原材料的長期穩定供應,有利于維持穩定的盈利能力。
晶澳科技實際控制人靳保芳先生間接參股新特能源,但由于本次交易金額較大,因此,以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其為關聯方。(特變電工(600089.SH)公告指出,東海晶澳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靳保芳先生所控制的企業晶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新特能源公司 1.22%股份。)公告稱,本次重大采購協議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進行了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同意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本次關聯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將在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董事會對合同各方的背景、履約能力均進行了深入的了解與分析,認為合同各方具備履行并承擔合同約定義務的能力。同時,采購協議尚需交易對手權力機構審批。
新特能源為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為:1799.HK,是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專業從事太陽能級多晶硅的生產,目前產能 6.6 萬噸/年。新特能源計劃在內蒙古投資建設年產 10 萬噸高純多晶硅綠色能源循環經濟建設項目,并對現有產能進行技術改造,新特能源多晶硅生產能力將進一步提高。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對本次交易進行了核查后認為:新特能源系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作為合作協議的擬簽署主體真實存在;新特能源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備簽署合作協議的合法主體資格;東海晶澳擬與新特能源簽署的合作協議的內容合法、有效,合作協議尚待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及交易對手權力機構審批通過后生效。
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該合同與雙方業務發展需求相符,雙方履約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次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保薦機構將督促公司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持續關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況,督促公司加強內控管理,以保障公司全體股東利益。保薦機構對本次重大采購協議暨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就在不久前,晶澳科技發布《關于簽訂多晶硅采購合同的公告》,公告稱,結合公司未來經營規劃,充分保障原材料供應,在上述采購合同基礎上,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東海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與亞洲硅業(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簽訂了《多晶硅購銷長單合同之補充協議》,追加多晶硅料采購數量、延長供貨期間。按照已簽署的《多晶硅購銷長單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東海晶澳于 2020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間向亞洲硅業采購多晶硅料,預計總采購量約7.5萬噸,實際采購價格采取月度議價方式,具體數量和價格以每月達成的采購訂單/合同為準。
2020 年 8 月 24 日,晶澳科技與亞洲硅業簽署《多晶硅購銷長單合同》,東海晶澳于 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8 月期間向亞洲硅業采購多晶硅料,預計總采購量約 1.98 萬噸。
本次協議簽訂后,連續十二個月內東海晶澳與新特能源簽訂的多晶硅采購協議采購金額合計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100%,構成日常經營重大合同。
公告指出,按照晶澳科技新建的一體化產能項目建設進展,預計到 2021 年底,公司組件產能將超過 40GW,硅片和電池環節產能達到組件產能的 80%左右。根據晶澳科技對未來產能的規劃,后續將會繼續擴大硅片、電池及組件的產能優勢。本次簽訂的長單采購協議,有利于保障其原材料的長期穩定供應,有利于維持穩定的盈利能力。
晶澳科技實際控制人靳保芳先生間接參股新特能源,但由于本次交易金額較大,因此,以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其為關聯方。(特變電工(600089.SH)公告指出,東海晶澳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靳保芳先生所控制的企業晶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新特能源公司 1.22%股份。)公告稱,本次重大采購協議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進行了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同意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本次關聯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將在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董事會對合同各方的背景、履約能力均進行了深入的了解與分析,認為合同各方具備履行并承擔合同約定義務的能力。同時,采購協議尚需交易對手權力機構審批。
新特能源為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為:1799.HK,是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專業從事太陽能級多晶硅的生產,目前產能 6.6 萬噸/年。新特能源計劃在內蒙古投資建設年產 10 萬噸高純多晶硅綠色能源循環經濟建設項目,并對現有產能進行技術改造,新特能源多晶硅生產能力將進一步提高。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對本次交易進行了核查后認為:新特能源系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作為合作協議的擬簽署主體真實存在;新特能源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備簽署合作協議的合法主體資格;東海晶澳擬與新特能源簽署的合作協議的內容合法、有效,合作協議尚待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及交易對手權力機構審批通過后生效。
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該合同與雙方業務發展需求相符,雙方履約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次交易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保薦機構將督促公司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持續關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況,督促公司加強內控管理,以保障公司全體股東利益。保薦機構對本次重大采購協議暨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就在不久前,晶澳科技發布《關于簽訂多晶硅采購合同的公告》,公告稱,結合公司未來經營規劃,充分保障原材料供應,在上述采購合同基礎上,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東海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與亞洲硅業(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簽訂了《多晶硅購銷長單合同之補充協議》,追加多晶硅料采購數量、延長供貨期間。按照已簽署的《多晶硅購銷長單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東海晶澳于 2020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間向亞洲硅業采購多晶硅料,預計總采購量約7.5萬噸,實際采購價格采取月度議價方式,具體數量和價格以每月達成的采購訂單/合同為準。
2020 年 8 月 24 日,晶澳科技與亞洲硅業簽署《多晶硅購銷長單合同》,東海晶澳于 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8 月期間向亞洲硅業采購多晶硅料,預計總采購量約 1.98 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