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如何繼續轉型發展?多位人士在采訪過程中表示,或從“單打獨斗”到“綜合發力”。
“集中式與分散式并舉、陸上與海上并舉、就地利用與跨省外送并舉、單品種開發與多品種協同并舉、單一場景與綜合場景并舉。特別是后兩種,是此前發展過程中沒有明確提出過的新要求。”在日前舉辦的2021光伏領袖大會上,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思路歸結為“五個并舉”。“以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單打獨斗’慣了,一般是光伏干光伏的,風電干風電的,面向‘十四五’,更需要多品種、多場景綜合發力。”
多品種大基地呈開發趨勢
易躍春認為,“縱觀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歷史,多注重各類可再生能源自身如何高質量發展。但‘十四五’期間,我們需要關注水風光、風光火儲、區域耦合供暖等多品種能源的協同發展。”
鑒于這樣的發展思路,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名譽理事長王勃華指出,網源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的大型能源基地將成為未來電站開發的趨勢。
盤點2021年前兩個月,各大能源企業的多個戰略合作中,“大基地”成為頻頻出現的關鍵詞:
1月19日,華能集團東北分公司與遼寧省營口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圍繞“風光儲氫”一體化大型綜合能源基地、海上風力發電基地等方面開展合作;
2月22日,國家能源集團與青海省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將致力于打造“水風光蓄儲”一體化基地;
2月23日,長江三峽集團四川分公司與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三峽集團四川分公司將在攀枝花市境內開發約500萬千瓦風能、太陽能資源,雙方將共同打造金沙江下游風光水互補清潔能源示范基地,推進攀枝花市清潔能源基地建設。
為何越來越多的能源企業開始趨向“大基地”的開發建設?王勃華指出,這是我國能源轉型的加速驅動使然。“大基地能夠迅速擴大企業清潔能源的資產規模,能有效提升發電質量和經濟效益。既是擴大電力系統消納空間的重要途徑,由能夠有效助力‘碳達峰’目標的提前實現。”
王勃華同時強調,大基地的開發主體主要以央企為主,民營企業競爭力稍顯不足。同時,在地域布局上,雖然目前三北地區仍占據主導地位,但中部和西南地區的潛力正在被逐步激發。具體而言,易躍春指出,在西北等資源、土地優勢明顯的地域,可以通過基地化的方式推動風電、光伏的規模化發展,而在西南地區,則可以結合水電基地的條件能力,以水、風、光互補的方式推進綜合開發。
多場景契合各方需求
能源品種不斷豐富的同時,易躍春認為,還要著力擴大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場景,促進可再生能源與農業、林業、生態環境、鄉村振興等行業的融合發展。
事實上,各領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中已經開始透露出信號。
年初,工信部提出,將在2021年制定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線圖,鼓勵工業企業、園區建設綠色微電網,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各行業各地區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住建部聯合幾部委發布的《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則指出,要推動智能光伏應用示范,促進與建筑相結合的光伏發電系統應用。
交通運輸部在《關于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鼓勵在服務區、邊坡等公路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設施,與市電等并網供電。
工信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加強綠色數據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中也提出,鼓勵在自有場所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等清潔能源利用系統。
對于融合發展,王勃華認為,這一方面是可再生能源產業擴大自身市場的需求。“另一方面,工業、建筑、交通,這三個領域的能耗基本占全社會總能耗的90%以上,這些行業本身的減碳壓力也非常重,迫切希望和可再生能源實現融合。”
面臨土地空間、系統安全等挑戰
“多品種、多場景是宏觀思路,但具體要怎么實施,如何因地制宜、優化發展?已有的農光互補、林光互補等模式如何放大?”易躍春建議,可再生能源行業需要結合過往經驗進行總結和開拓。
易躍春認為,怎樣和國土規劃做好銜接,就是需要直面的重大挑戰。王勃華對此深有同感:“在‘十三五’期間,光伏產業鏈上的每個環節,從制造、開發到運維,從技術成本到非技術成本,幾乎每個領域的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唯一提升的就是土地成本,目前比‘十三五’初期上漲了約1%。”
對此,易躍春建議,可再生能源在未來發展的過程中要結合生態治理、鄉村振興、城鄉治理等方面,提升土地的利用價值,“這是當務之急。”
此外,易躍春強調,面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要更加關注發展與安全之間的平衡。“可再生能源要想成為主力電源,就需要提供安全、穩定的電源支撐,保障整個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地運行,需要提高電源側靈活性和柔性,讓以前的源隨荷動變成源荷互動。其中,需要做很多探索。這些問題我們一直在提,但‘十四五’是要真正解決的時候了。”
“集中式與分散式并舉、陸上與海上并舉、就地利用與跨省外送并舉、單品種開發與多品種協同并舉、單一場景與綜合場景并舉。特別是后兩種,是此前發展過程中沒有明確提出過的新要求。”在日前舉辦的2021光伏領袖大會上,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思路歸結為“五個并舉”。“以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單打獨斗’慣了,一般是光伏干光伏的,風電干風電的,面向‘十四五’,更需要多品種、多場景綜合發力。”
多品種大基地呈開發趨勢
易躍春認為,“縱觀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歷史,多注重各類可再生能源自身如何高質量發展。但‘十四五’期間,我們需要關注水風光、風光火儲、區域耦合供暖等多品種能源的協同發展。”
鑒于這樣的發展思路,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名譽理事長王勃華指出,網源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的大型能源基地將成為未來電站開發的趨勢。
盤點2021年前兩個月,各大能源企業的多個戰略合作中,“大基地”成為頻頻出現的關鍵詞:
1月19日,華能集團東北分公司與遼寧省營口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圍繞“風光儲氫”一體化大型綜合能源基地、海上風力發電基地等方面開展合作;
2月22日,國家能源集團與青海省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將致力于打造“水風光蓄儲”一體化基地;
2月23日,長江三峽集團四川分公司與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三峽集團四川分公司將在攀枝花市境內開發約500萬千瓦風能、太陽能資源,雙方將共同打造金沙江下游風光水互補清潔能源示范基地,推進攀枝花市清潔能源基地建設。
為何越來越多的能源企業開始趨向“大基地”的開發建設?王勃華指出,這是我國能源轉型的加速驅動使然。“大基地能夠迅速擴大企業清潔能源的資產規模,能有效提升發電質量和經濟效益。既是擴大電力系統消納空間的重要途徑,由能夠有效助力‘碳達峰’目標的提前實現。”
王勃華同時強調,大基地的開發主體主要以央企為主,民營企業競爭力稍顯不足。同時,在地域布局上,雖然目前三北地區仍占據主導地位,但中部和西南地區的潛力正在被逐步激發。具體而言,易躍春指出,在西北等資源、土地優勢明顯的地域,可以通過基地化的方式推動風電、光伏的規模化發展,而在西南地區,則可以結合水電基地的條件能力,以水、風、光互補的方式推進綜合開發。
多場景契合各方需求
能源品種不斷豐富的同時,易躍春認為,還要著力擴大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場景,促進可再生能源與農業、林業、生態環境、鄉村振興等行業的融合發展。
事實上,各領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中已經開始透露出信號。
年初,工信部提出,將在2021年制定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線圖,鼓勵工業企業、園區建設綠色微電網,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各行業各地區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住建部聯合幾部委發布的《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則指出,要推動智能光伏應用示范,促進與建筑相結合的光伏發電系統應用。
交通運輸部在《關于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鼓勵在服務區、邊坡等公路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設施,與市電等并網供電。
工信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加強綠色數據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中也提出,鼓勵在自有場所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等清潔能源利用系統。
對于融合發展,王勃華認為,這一方面是可再生能源產業擴大自身市場的需求。“另一方面,工業、建筑、交通,這三個領域的能耗基本占全社會總能耗的90%以上,這些行業本身的減碳壓力也非常重,迫切希望和可再生能源實現融合。”
面臨土地空間、系統安全等挑戰
“多品種、多場景是宏觀思路,但具體要怎么實施,如何因地制宜、優化發展?已有的農光互補、林光互補等模式如何放大?”易躍春建議,可再生能源行業需要結合過往經驗進行總結和開拓。
易躍春認為,怎樣和國土規劃做好銜接,就是需要直面的重大挑戰。王勃華對此深有同感:“在‘十三五’期間,光伏產業鏈上的每個環節,從制造、開發到運維,從技術成本到非技術成本,幾乎每個領域的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唯一提升的就是土地成本,目前比‘十三五’初期上漲了約1%。”
對此,易躍春建議,可再生能源在未來發展的過程中要結合生態治理、鄉村振興、城鄉治理等方面,提升土地的利用價值,“這是當務之急。”
此外,易躍春強調,面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要更加關注發展與安全之間的平衡。“可再生能源要想成為主力電源,就需要提供安全、穩定的電源支撐,保障整個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地運行,需要提高電源側靈活性和柔性,讓以前的源隨荷動變成源荷互動。其中,需要做很多探索。這些問題我們一直在提,但‘十四五’是要真正解決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