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伊犁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開展伊犁州直2021年首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網,逾期未建成并網的,將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企業列入失信名單。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伊犁州直2021年首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工作的通知
各電力企業,國網伊犁供電公司:
根據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有序推動2021年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科學合理開發州直太陽能資源,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現就做好2021年首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根據伊犁州直能源發展規劃,統籌電網和消納空間條件、光照資源條件、地區經濟發展,申報企業應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認真測算建設成本和配套儲能設施。申報項目建設應符合自然資源、林草、生態環境等有關行業部門管理要求,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嚴守生態紅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等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開發建設區域。嚴格按照電網接入條件和消納能力確定申報項目規模。
(一)建設地點。為深入貫徹實施“兩霍兩伊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完善“兩霍兩伊區域一體化”要素條件,發展霍城縣農牧光互補融合發展示范基地,合理利用圖開沙漠地理環境條件,高質量開發利用光照資源,以光伏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科學布局、環境保護、土地、規劃等原則,確定首批次建設地址為霍城縣(圖開沙漠)。
(二)接網消納。本著穩妥科學的原則,認真測算區域電網消納空間,經與國網新疆公司確定首批次建設裝機規模5萬千瓦。國網伊犁供電公司需協助出具申報項目消納市場及接入系統方案的論證材料,以及接入系統建設承諾、消納保障承諾等。
(三)用地條件。申報項目應具備土地(場地)建設條件,提供霍城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及規劃選址支撐性文件。
(四)并網時間。申報項目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網,逾期未建成并網的,將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企業列入失信名單。
(五)標準規范。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落實環境保護和安全質量管理等要求。
(六)項目業主。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火電和風電、光伏等公共資源開發建設項目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暫行辦法》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選定項目業主。由我委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向社會發布招標公告,由霍城縣人民政府做好銜接工作,我委監督指導。
二、競爭要素
競爭配置工作方案包含企業投資實力、歷年業績、技術方案、設備先進性、儲能調峰措施、社會及經濟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競爭要素。
1.企業能力。包括投資能力、業績、技術能力、企業誠信履約情況評價。
2.設備先進性。包括太陽能面板技術、逆變器技術、電氣主要設備選擇、就地升壓變壓器技術等。
3.電網接入條件和地區消納評價。包括廠址選擇和土地利用情況、電網接入條件、電網送出條件、電網安全和地區消納情況等。
4.技術方案。包括充分利用資源條件、優化技術方案、利用小時測算、智能化控制運行維護、退役及拆除方案、經濟合理性等。
5.儲能調峰措施。
6.社會及經濟效益分析。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稅收、拉動地區經濟發展情況。
7.申報企業其他競爭支持材料。企業自愿提供包括可體現企業投資實力和利于當地經濟發展的材料。
三、工作步驟
(一)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開展招標工作,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按照《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第10號)規定發布。
(二)項目投標資格審查和投標,各投標企業按照招標公告要求,領取招標文件,在投標時如因支撐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時間耽誤或超過報送時間節點的由申報企業自行負責。申報企業自行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編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編制。
(三)項目招標和中標結果公示
本項目開標,綜合評選中標單位,公示中標結果。
(四)項目備案和開工建設階段
本次光伏競爭性配置確定項目業主后,需立即辦理相關手續,按要求完成備案申請后立即依法依規建設。若未按時間建成并網發電,將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企業列入失信名單。
四、其他事宜
(一)霍城縣人民政府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每月5日上報項目進展情況,并在項目建設、驗收、運營等過程中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嚴查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其他未盡事宜,遵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執行。
聯系人:阮寶軍
聯系方式:0999-8020933
伊犁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3月21日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伊犁州直2021年首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工作的通知
各電力企業,國網伊犁供電公司:
根據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有序推動2021年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科學合理開發州直太陽能資源,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現就做好2021年首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根據伊犁州直能源發展規劃,統籌電網和消納空間條件、光照資源條件、地區經濟發展,申報企業應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認真測算建設成本和配套儲能設施。申報項目建設應符合自然資源、林草、生態環境等有關行業部門管理要求,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嚴守生態紅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等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開發建設區域。嚴格按照電網接入條件和消納能力確定申報項目規模。
(一)建設地點。為深入貫徹實施“兩霍兩伊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完善“兩霍兩伊區域一體化”要素條件,發展霍城縣農牧光互補融合發展示范基地,合理利用圖開沙漠地理環境條件,高質量開發利用光照資源,以光伏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科學布局、環境保護、土地、規劃等原則,確定首批次建設地址為霍城縣(圖開沙漠)。
(二)接網消納。本著穩妥科學的原則,認真測算區域電網消納空間,經與國網新疆公司確定首批次建設裝機規模5萬千瓦。國網伊犁供電公司需協助出具申報項目消納市場及接入系統方案的論證材料,以及接入系統建設承諾、消納保障承諾等。
(三)用地條件。申報項目應具備土地(場地)建設條件,提供霍城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及規劃選址支撐性文件。
(四)并網時間。申報項目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網,逾期未建成并網的,將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企業列入失信名單。
(五)標準規范。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落實環境保護和安全質量管理等要求。
(六)項目業主。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火電和風電、光伏等公共資源開發建設項目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暫行辦法》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選定項目業主。由我委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向社會發布招標公告,由霍城縣人民政府做好銜接工作,我委監督指導。
二、競爭要素
競爭配置工作方案包含企業投資實力、歷年業績、技術方案、設備先進性、儲能調峰措施、社會及經濟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競爭要素。
1.企業能力。包括投資能力、業績、技術能力、企業誠信履約情況評價。
2.設備先進性。包括太陽能面板技術、逆變器技術、電氣主要設備選擇、就地升壓變壓器技術等。
3.電網接入條件和地區消納評價。包括廠址選擇和土地利用情況、電網接入條件、電網送出條件、電網安全和地區消納情況等。
4.技術方案。包括充分利用資源條件、優化技術方案、利用小時測算、智能化控制運行維護、退役及拆除方案、經濟合理性等。
5.儲能調峰措施。
6.社會及經濟效益分析。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稅收、拉動地區經濟發展情況。
7.申報企業其他競爭支持材料。企業自愿提供包括可體現企業投資實力和利于當地經濟發展的材料。
三、工作步驟
(一)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開展招標工作,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按照《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第10號)規定發布。
(二)項目投標資格審查和投標,各投標企業按照招標公告要求,領取招標文件,在投標時如因支撐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時間耽誤或超過報送時間節點的由申報企業自行負責。申報企業自行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編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編制。
(三)項目招標和中標結果公示
本項目開標,綜合評選中標單位,公示中標結果。
(四)項目備案和開工建設階段
本次光伏競爭性配置確定項目業主后,需立即辦理相關手續,按要求完成備案申請后立即依法依規建設。若未按時間建成并網發電,將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企業列入失信名單。
四、其他事宜
(一)霍城縣人民政府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每月5日上報項目進展情況,并在項目建設、驗收、運營等過程中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嚴查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其他未盡事宜,遵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執行。
聯系人:阮寶軍
聯系方式:0999-8020933
伊犁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