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3日,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于開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和2017-2019年度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清算申報的通知》(財辦建〔2020〕41號)等文件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開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以及2016-2018年度申訴車輛復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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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官網顯示,《關于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終審情況及2016-2018年度申訴車輛復審情況的公示》的公示時間為2021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其中,包含了《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復審車輛信息表》、《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復審車輛信息表》、《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復審車輛信息表》以及《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表》等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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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表》當中顯示,包含了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廣汽乘用車有限公司、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長安汽車有限公司、成都大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車有限公司、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海馬汽車有限公司以及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眾多企業。其中還顯示,核定推廣數417530輛;核定補助資金1402945.327436萬元;按整車企業取整后補助資金1402947萬元;此前待扣回預撥資金51077萬元;此次實際扣回預撥資金33389萬元;取整后應補助資金13695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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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官網顯示,《關于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終審情況及2016-2018年度申訴車輛復審情況的公示》的公示時間為2021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其中,包含了《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復審車輛信息表》、《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復審車輛信息表》、《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復審車輛信息表》以及《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表》等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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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車輛信息表》當中顯示,包含了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廣汽乘用車有限公司、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長安汽車有限公司、成都大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車有限公司、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海馬汽車有限公司以及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眾多企業。其中還顯示,核定推廣數417530輛;核定補助資金1402945.327436萬元;按整車企業取整后補助資金1402947萬元;此前待扣回預撥資金51077萬元;此次實際扣回預撥資金33389萬元;取整后應補助資金13695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