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德國電網公司BNetzA啟動了三個海上風電項目的招標工作,這三個項目均位于德國專屬經濟區,其中有兩個位于北海,一個位于波羅的海。三個項目的總規劃裝機容量為958MW。
不過,由于“合法進入權( right of legal entry)”的關系,真正會有競爭激烈的只有N-3.7這一個場址。那么,“合法進入權”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10多年前,德國海洋水文局(BSH)就規劃好了德國專屬經濟區內的所有海上風電場場址。在2017年版的EEG(可再生能源法)頒布之前,許多開發商已經“認領”了一些規劃中的海上風電項目,并投入了不少資金。
EEG2017頒布以后,項目開發權改由競標決定,之前的“認領”也就不作數了 。為了彌補開發商在前期的投入,德國政府在所有規劃項目中,選取了前期開發商投入資金比較多的項目(大約占所有已被“認領”的項目數的一半),授予開發商“合法進入權”。未來,如果某個項目公開招標,擁有該項目合法進入權的開發商首先可以和其他開發商一樣參與投標,如果未中標,則可以行使合法進入權,直接取代中標的開發商,獲得項目開發權;但如果認為中標電價過低,也可以不行使該權利。
換言之,如果某個項目存在對應的擁有“合法進入權”的開發商,那大概率就不會有其他開發商去投標了。一來,別人前期花了錢,搶別人的項目說不過去;二來,贏了也會被別人拿走,白費力氣。
在本次德國政府公布的3個公開招標的項目中,歐洲巨頭Iberdrola擁有Windanker項目(O-1.3場址)的合法進入權;加拿大開發商Northland Power擁有2014年從RWE處收購來的Nordsee Two項目(N-3.8場址)的合法進入權。最近,兩者先后公開表示,將如果未中標,將考慮行使自己的權利。
這么看來,時隔數年終于重啟的德國海上風電招標,規模是不是太小了???
不過,由于“合法進入權( right of legal entry)”的關系,真正會有競爭激烈的只有N-3.7這一個場址。那么,“合法進入權”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10多年前,德國海洋水文局(BSH)就規劃好了德國專屬經濟區內的所有海上風電場場址。在2017年版的EEG(可再生能源法)頒布之前,許多開發商已經“認領”了一些規劃中的海上風電項目,并投入了不少資金。
EEG2017頒布以后,項目開發權改由競標決定,之前的“認領”也就不作數了 。為了彌補開發商在前期的投入,德國政府在所有規劃項目中,選取了前期開發商投入資金比較多的項目(大約占所有已被“認領”的項目數的一半),授予開發商“合法進入權”。未來,如果某個項目公開招標,擁有該項目合法進入權的開發商首先可以和其他開發商一樣參與投標,如果未中標,則可以行使合法進入權,直接取代中標的開發商,獲得項目開發權;但如果認為中標電價過低,也可以不行使該權利。
換言之,如果某個項目存在對應的擁有“合法進入權”的開發商,那大概率就不會有其他開發商去投標了。一來,別人前期花了錢,搶別人的項目說不過去;二來,贏了也會被別人拿走,白費力氣。
在本次德國政府公布的3個公開招標的項目中,歐洲巨頭Iberdrola擁有Windanker項目(O-1.3場址)的合法進入權;加拿大開發商Northland Power擁有2014年從RWE處收購來的Nordsee Two項目(N-3.8場址)的合法進入權。最近,兩者先后公開表示,將如果未中標,將考慮行使自己的權利。
這么看來,時隔數年終于重啟的德國海上風電招標,規模是不是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