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義烏市發改局發布《關于開展2021年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此次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申報對象為2018年7月9日之前完成備案及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業主,且為最后一次申報,后續將不再進行補報工作。
居民用戶實施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2元/瓦。
政策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2021年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義政發〔2015〕043號)和《義烏市居民光伏項目市級補助資金申報細則》文件規定,現將我市居民光伏項目市級財政補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本次申報對象為2018年7月9日之前完成備案及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業主,本次申報為義烏市最后一次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申報,后續將不再進行補報工作,請于申報期內盡快報送相關材料,逾期將不再進行業務受理。
二、補助標準
居民用戶實施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2元/瓦。
三、申報資料
1.義烏市居民光伏項目市級補助申請表(附件1)及身份證復印件;
2.居民光伏發電項目發用電合同;
3.項目單位千瓦裝機容量年發電量小于1000kwh或光伏建設企業未備案等情況,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
4.付款依據資料:
(1)光伏建設企業墊付用戶:居民收條(附件2)、企業收據;
(2)個人申報用戶:收據。
光伏安裝用戶完成申報資料匯總后,于2021年4月10日前報送項目所在地供電營業廳,市供電公司負責對資料進行初審,逾期不再受理。
四、附則
相關補助對象將嚴格按照《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義政發〔2015〕043號)和《關于在全市財政性資金使用管理中應用信用報告的通知》(義財企〔2017〕7號)中的規定執行補助兌現工作,有因信用問題調整補助額度的用戶不得再次申報。
聯系人:萬志錦(供電公司)
聯系方式:81563172
喻志云(發改局)
聯系方式:85381610
附件:1.義烏市居民光伏項目補助申請表
2.收條及身份證復印區
義烏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日
居民用戶實施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2元/瓦。
政策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2021年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義政發〔2015〕043號)和《義烏市居民光伏項目市級補助資金申報細則》文件規定,現將我市居民光伏項目市級財政補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本次申報對象為2018年7月9日之前完成備案及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業主,本次申報為義烏市最后一次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申報,后續將不再進行補報工作,請于申報期內盡快報送相關材料,逾期將不再進行業務受理。
二、補助標準
居民用戶實施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2元/瓦。
三、申報資料
1.義烏市居民光伏項目市級補助申請表(附件1)及身份證復印件;
2.居民光伏發電項目發用電合同;
3.項目單位千瓦裝機容量年發電量小于1000kwh或光伏建設企業未備案等情況,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
4.付款依據資料:
(1)光伏建設企業墊付用戶:居民收條(附件2)、企業收據;
(2)個人申報用戶:收據。
光伏安裝用戶完成申報資料匯總后,于2021年4月10日前報送項目所在地供電營業廳,市供電公司負責對資料進行初審,逾期不再受理。
四、附則
相關補助對象將嚴格按照《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義政發〔2015〕043號)和《關于在全市財政性資金使用管理中應用信用報告的通知》(義財企〔2017〕7號)中的規定執行補助兌現工作,有因信用問題調整補助額度的用戶不得再次申報。
聯系人:萬志錦(供電公司)
聯系方式:81563172
喻志云(發改局)
聯系方式:85381610
附件:1.義烏市居民光伏項目補助申請表
2.收條及身份證復印區
義烏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