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寒潮席卷全國,華中地區電力供應緊張問題再次凸顯,再加上“十四五”開局,內陸核電的話題也被再次提出來討論。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重大問題聯合研究《我國內陸核電發展問題研究》的成果在2020年出版的《中國核能行業智庫叢書(第三卷)》中發布。這份報告系統闡述了核能行業對內陸核電的觀點和建議,信息量很大。
該份題為《關于推進華中地區“十四五”核電發展的建議》的報告認為,穩步推進華中地區“十四五”核電發展,是優化華中地區電源結構和解決電力需求問題的戰略選擇,對促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和改善環境質量具有重要和長遠的意義。
報告建議,將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寧、江西彭澤三個核電項目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規劃,并適時啟動建設,并對已納入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內陸地區核電廠址加強保護,做好儲備。
華中2025年后需要新電源
長江中下游的華中地區一直是全國能源供應最緊張的地區之一。
湖北、湖南、江西等“兩湖一江”地區,從十幾年前就是缺電重災區。本地能源資源較為稀少,外地供應路途遙遠、運費高,而本地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對能源的需求還在不斷增長,再加上近些年節能減排壓力增大,華中地區的能源供應形勢一直在緊平衡中。
報告談到,2018年華中四省全網最大負荷已達15065萬千瓦,當年迎峰度夏期間最大外來電力調入2156萬千瓦。根據有關部門預測,“十四五”期間華中地區的電力需求年均增速為6%,在全國處于較高水平,2025年全網最大負荷為24673萬千瓦,未來電力平衡將面臨較大壓力。
而且,華中地區水電資源已接近開發完畢;風電和光伏資源品質處于全國中下游水平,開發成本較高;煤電主要從煤炭主產區調入動力煤;相當部分電力電量依靠區外來電。
從電網安全穩定性的角度,報告認為,隨著電力需求的增長和后續特高壓直流工程建成投產,華中電網大功率直流饋入電力占比增加,其中可再生能源比例高且波動性大,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抗擾動能力有所不足。因此需要保持一定的本地電源比重,在接收區外來電的同時確保華中電網的電源支撐和調頻調壓能力,以增強電力系統運行的穩定性和抗安全風險的能力。
被寄予厚望的蒙華鐵路運煤通道,是緩解目前華中地區能源供應緊張的中流砥柱。
蒙華線路全長1806 千米,規劃運力每年2億噸煤,連接晉陜蒙等煤炭主產區與鄂湘贛等缺煤地區,是“北煤南運”的國家戰略運輸通道,能有效縮短部分煤炭沿海并逆長江而上的運輸距離,緩解華中地區缺煤的現狀,降低煤炭供應成本。
隨著蒙華鐵路投運,初步測算動力煤價格到湖北平均降低70-90元/噸,到湖南平均降低30-80元/噸。蒙華鐵路除滿足湖北、湖南、江西現有7000萬千瓦煤電外,還可以新增供應2000 萬-3000萬千瓦煤電機組。
報告分析稱,蒙華線路加上特高壓送電,華中地區“十四五”期間電力平衡是基本可以保障的,但2025年以后需要新的電力來源。
“十四五”仍難突破?
對于內陸核電,幾家核電企業一直在積極努力。
中核集團總經理顧軍曾在2020年的一次會議發言中表示,要“加大力度開發和保護核電廠址,積極推動內陸核電論證,爭取盡早開啟內陸核電建設。”
2020年2月27日,核能行業協會向國家發改委呈報了《關于統籌推進新時代核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有關建議》的報告。
報告建議,穩定核電建設節奏,優化核電建設布局,建議從2020-2035年每年穩定開工三代核電機組6-8臺,并按區域發展需要,“十四五”期間在電力負荷較大、電網安全運行樞紐地位重要以及可再生能源資源匱乏且成本較高的華中地區適時啟動核電站的建設。
現在國內具備一定基礎的內陸核電廠址主要是三個: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寧、江西彭澤。這三個廠址都是2008年2月國家發改委確定開展前期工作的,分屬于中核、中廣核、國家電投三家。
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令上述三地核電項目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再加上國內對三省發展核電出現意見分歧,項目建設一直擱置。一年后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要求,“十二五”期間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2016年1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再次明確:深入開展內陸核電研究論證和前期準備工作,認真做好核電廠址資源保護工作。“十三五”期間內陸核電仍以論證和前期準備為主,無破冰時間表。
目前,三個核電廠址累計投入資金超過120億元,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備了申請核準建設的條件。
因為一直無法更進一步,這些廠址目前也開始了開發性保護,利用廠址空閑土地,建設新能源項目。比如,江西彭澤核電廠址內,近2600余畝土地都鋪上了光伏板,總裝機113MW。除了光伏項目,該廠址還計劃建設分散式風電項目。
國內相關方面對華中發展核電的擔憂,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核電廠址分布在長江流域,洪澇期間核電廠能否有效抵御洪水,干旱期間核電廠冷卻用水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核電廠正常運行期間以及事故工況下的廢液排放是否會影響長江水資源的安全。
《關于推進華中地區“十四五”核電發展的建議》提到,受國家能源局委托,2015年,中國工程院組織21位兩院院士和20位行業資深專家,針對華中地區三個核電廠址安全以及對長江水資源影響進行了評估論證。
評估認為,華中地區核電廠址安全有保障,長江水資源安全有保障。
比如,三個廠址設計標高均高于最高洪水位,即使在長江流域萬年一遇洪水疊加三峽潰壩的情況下,也不會發生類似福島核電廠被洪水淹沒的情況。內陸核電在設計和運行上更加注重液態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控制,其排放控制值比沿海廠址低一個數量級;電廠正常運行期間,產生的少量廢水經過處理后,接近天然本底放射性水平,遠低于國家標準,飲用水安全不受影響。如果考慮事故工況,三代核電廠從設計和工程上具有充分的預防和緩解措施,對事故產生的放射性廢水“能儲存、能處理、能封堵、能隔離”,把放射性物質滯留在廠房或阻斷在廠區內,具有實際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質向環境釋放的能力,不會對長江水資源安全構成影響。
但綜合各方面情況來看,情況并不是很樂觀。目前在對內陸核電的判斷上,核電內部人士和反核人士似乎達成了某種共識。
“‘十四五’期間,內陸核電很難重啟。”來自不同核電企業的兩位業內人士都用了“難”這個字眼,也不約而同提到,“主要是沒有人拍板。”
一位對核電持不支持態度的專家也表示,“十四五”內陸核電不會有突破,企業意愿不會上升為國家決策。
“目前核電的安全水平和收益的性價比是適中的,可接受的,”一位核電技術專家則表示,核電的發展要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結合起來分析,“雖然風電、光伏發展勢頭迅猛,但如果不能解決儲能問題,核電的地位不會被取代。”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重大問題聯合研究《我國內陸核電發展問題研究》的成果在2020年出版的《中國核能行業智庫叢書(第三卷)》中發布。這份報告系統闡述了核能行業對內陸核電的觀點和建議,信息量很大。
該份題為《關于推進華中地區“十四五”核電發展的建議》的報告認為,穩步推進華中地區“十四五”核電發展,是優化華中地區電源結構和解決電力需求問題的戰略選擇,對促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和改善環境質量具有重要和長遠的意義。
報告建議,將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寧、江西彭澤三個核電項目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規劃,并適時啟動建設,并對已納入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內陸地區核電廠址加強保護,做好儲備。
華中2025年后需要新電源
長江中下游的華中地區一直是全國能源供應最緊張的地區之一。
湖北、湖南、江西等“兩湖一江”地區,從十幾年前就是缺電重災區。本地能源資源較為稀少,外地供應路途遙遠、運費高,而本地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對能源的需求還在不斷增長,再加上近些年節能減排壓力增大,華中地區的能源供應形勢一直在緊平衡中。
報告談到,2018年華中四省全網最大負荷已達15065萬千瓦,當年迎峰度夏期間最大外來電力調入2156萬千瓦。根據有關部門預測,“十四五”期間華中地區的電力需求年均增速為6%,在全國處于較高水平,2025年全網最大負荷為24673萬千瓦,未來電力平衡將面臨較大壓力。
而且,華中地區水電資源已接近開發完畢;風電和光伏資源品質處于全國中下游水平,開發成本較高;煤電主要從煤炭主產區調入動力煤;相當部分電力電量依靠區外來電。
從電網安全穩定性的角度,報告認為,隨著電力需求的增長和后續特高壓直流工程建成投產,華中電網大功率直流饋入電力占比增加,其中可再生能源比例高且波動性大,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抗擾動能力有所不足。因此需要保持一定的本地電源比重,在接收區外來電的同時確保華中電網的電源支撐和調頻調壓能力,以增強電力系統運行的穩定性和抗安全風險的能力。
被寄予厚望的蒙華鐵路運煤通道,是緩解目前華中地區能源供應緊張的中流砥柱。
蒙華線路全長1806 千米,規劃運力每年2億噸煤,連接晉陜蒙等煤炭主產區與鄂湘贛等缺煤地區,是“北煤南運”的國家戰略運輸通道,能有效縮短部分煤炭沿海并逆長江而上的運輸距離,緩解華中地區缺煤的現狀,降低煤炭供應成本。
隨著蒙華鐵路投運,初步測算動力煤價格到湖北平均降低70-90元/噸,到湖南平均降低30-80元/噸。蒙華鐵路除滿足湖北、湖南、江西現有7000萬千瓦煤電外,還可以新增供應2000 萬-3000萬千瓦煤電機組。
報告分析稱,蒙華線路加上特高壓送電,華中地區“十四五”期間電力平衡是基本可以保障的,但2025年以后需要新的電力來源。
“十四五”仍難突破?
對于內陸核電,幾家核電企業一直在積極努力。
中核集團總經理顧軍曾在2020年的一次會議發言中表示,要“加大力度開發和保護核電廠址,積極推動內陸核電論證,爭取盡早開啟內陸核電建設。”
2020年2月27日,核能行業協會向國家發改委呈報了《關于統籌推進新時代核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有關建議》的報告。
報告建議,穩定核電建設節奏,優化核電建設布局,建議從2020-2035年每年穩定開工三代核電機組6-8臺,并按區域發展需要,“十四五”期間在電力負荷較大、電網安全運行樞紐地位重要以及可再生能源資源匱乏且成本較高的華中地區適時啟動核電站的建設。
現在國內具備一定基礎的內陸核電廠址主要是三個: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寧、江西彭澤。這三個廠址都是2008年2月國家發改委確定開展前期工作的,分屬于中核、中廣核、國家電投三家。
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令上述三地核電項目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再加上國內對三省發展核電出現意見分歧,項目建設一直擱置。一年后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要求,“十二五”期間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2016年1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再次明確:深入開展內陸核電研究論證和前期準備工作,認真做好核電廠址資源保護工作。“十三五”期間內陸核電仍以論證和前期準備為主,無破冰時間表。
目前,三個核電廠址累計投入資金超過120億元,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備了申請核準建設的條件。
因為一直無法更進一步,這些廠址目前也開始了開發性保護,利用廠址空閑土地,建設新能源項目。比如,江西彭澤核電廠址內,近2600余畝土地都鋪上了光伏板,總裝機113MW。除了光伏項目,該廠址還計劃建設分散式風電項目。
國內相關方面對華中發展核電的擔憂,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核電廠址分布在長江流域,洪澇期間核電廠能否有效抵御洪水,干旱期間核電廠冷卻用水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核電廠正常運行期間以及事故工況下的廢液排放是否會影響長江水資源的安全。
《關于推進華中地區“十四五”核電發展的建議》提到,受國家能源局委托,2015年,中國工程院組織21位兩院院士和20位行業資深專家,針對華中地區三個核電廠址安全以及對長江水資源影響進行了評估論證。
評估認為,華中地區核電廠址安全有保障,長江水資源安全有保障。
比如,三個廠址設計標高均高于最高洪水位,即使在長江流域萬年一遇洪水疊加三峽潰壩的情況下,也不會發生類似福島核電廠被洪水淹沒的情況。內陸核電在設計和運行上更加注重液態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控制,其排放控制值比沿海廠址低一個數量級;電廠正常運行期間,產生的少量廢水經過處理后,接近天然本底放射性水平,遠低于國家標準,飲用水安全不受影響。如果考慮事故工況,三代核電廠從設計和工程上具有充分的預防和緩解措施,對事故產生的放射性廢水“能儲存、能處理、能封堵、能隔離”,把放射性物質滯留在廠房或阻斷在廠區內,具有實際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質向環境釋放的能力,不會對長江水資源安全構成影響。
但綜合各方面情況來看,情況并不是很樂觀。目前在對內陸核電的判斷上,核電內部人士和反核人士似乎達成了某種共識。
“‘十四五’期間,內陸核電很難重啟。”來自不同核電企業的兩位業內人士都用了“難”這個字眼,也不約而同提到,“主要是沒有人拍板。”
一位對核電持不支持態度的專家也表示,“十四五”內陸核電不會有突破,企業意愿不會上升為國家決策。
“目前核電的安全水平和收益的性價比是適中的,可接受的,”一位核電技術專家則表示,核電的發展要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結合起來分析,“雖然風電、光伏發展勢頭迅猛,但如果不能解決儲能問題,核電的地位不會被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