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船重工旗下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權及相關債權轉讓的信息出現在北京產權交易所。
北京產權交易所公示的轉讓資料顯示,該項目轉讓的底價為1.2993億元。資料顯示,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8日,注冊資本為1444.44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成勃生。公司控股股東為中船重工西安東儀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比例為90%,另外10%股權由青海軒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力騰新能源2019年度審計報告數據和2020年11月30日財務報表顯示,2019年和2020年1-11月,力騰新能源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6.05萬元、0元;實現營業利潤分別為-2358.53萬元、-2126.75萬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2346.03萬元、-2126.75萬元。截止2020年11月30日,力騰新能源資產總計35108萬元,負債總計30185.13萬元,所有者權益4922.87萬元。
根據《資產評估報告》顯示:納入本次評估范圍內的房屋建筑物共計4項,因49.5MW風電項目工程未做竣工驗收,故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
根據《資產評估報告》顯示:標的企業所經營的風電場占用土地使用權人為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青海力騰”)。根據青海力騰與中船重工西安東儀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于2012年簽訂的《關于格爾木小灶火30萬千瓦風電項目合作之框架協議書》,青海力騰將格爾木小灶火風電項目資源有償出售給標的企業,其中包含風電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本項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尚未進行產權變更,土地使用權人仍為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微信號:wind-2005s)查閱資料顯示, 2012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的青海格爾木小灶火風電場一期49.5MW項目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該項目的國外合作方為瑞典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資料顯示,青海格爾木小灶火風電場是國內首個沙漠風電場,項目一期裝機49.5MW,投資約5億元,擬建設單機容量為1.5MW的風電機組33臺。2012年10月,33臺風機安全順利抵達風電場。2013年6月,小灶火風電場一期49.5兆瓦工程項目并網發電。
據了解,該項目采用的風電機組為京城新能源生產的1.5MW高原低溫型風機。
根據《審計報告》顯示:標的企業應付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訴訟賠償金18,184,381.97元。該項債權已由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轉讓給青海軒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那么這部分債權又是怎么來的?
查閱資料發現,這部分債權和在早期風電項目開發中“買賣路條”有關。
所謂的“買賣路條”指風電、光伏項目開發中,有關系的企業拿到核準(備案)文件后,轉手倒賣,獲取高額差價,并推高電源投資成本。
2012年3月20日,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與中船重工西安東儀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書》,協議成立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權比例為1:9,并將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所擁有的300MW風電開發權向該公司進行轉讓。
2012年6月,青海力騰新能源和格爾木力騰新能源進行了協議,將關于格爾木小灶火風電項目轉讓的事項進行了明確,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其中,有形資產是指實物資產、土地使用權、所有圖紙、建設開工許可證、在建工程等以及與小灶火風電場項目其他相關聯的所有文件;無形資產是指項目相關聯的合法建設、運行所需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核準的全部手續。無形資產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1700萬元/每期工程(5萬千瓦)(注:單價0.34元/瓦)。
2013年7月,青海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同意變更小灶火風電場一期49.5兆瓦工程項目業主的函》,將項目開發主體由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轉為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有限公司。
看似順風順水的交易雙方在之后卻發生了糾紛。
截止于2018年3月,格爾木力騰新能源僅僅支付青海力騰新能源資產轉讓費1600萬元,剩余無形資產轉讓費及有形資產轉讓費共計2100萬元始終未支付。2018年3月,青海力騰新能源一紙訴狀將格爾木力騰新能源告上法庭,要求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支付剩余轉讓費。
格爾木力騰新能源則因為小灶火風電場年平均發電量距離青海力騰新能源所稱年平均發電量9360萬千瓦時相差甚遠,加之后期項目無法實施,致使投入近5億元資產但無法取得收益,損失慘重,拒絕支付。
最終,法院最終認可了青海力騰新能源的訴訟要求,判決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支付賠償金18,184,381.97元。
北京產權交易所公示的轉讓資料顯示,該項目轉讓的底價為1.2993億元。資料顯示,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8日,注冊資本為1444.44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成勃生。公司控股股東為中船重工西安東儀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比例為90%,另外10%股權由青海軒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力騰新能源2019年度審計報告數據和2020年11月30日財務報表顯示,2019年和2020年1-11月,力騰新能源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6.05萬元、0元;實現營業利潤分別為-2358.53萬元、-2126.75萬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2346.03萬元、-2126.75萬元。截止2020年11月30日,力騰新能源資產總計35108萬元,負債總計30185.13萬元,所有者權益4922.87萬元。
根據《資產評估報告》顯示:納入本次評估范圍內的房屋建筑物共計4項,因49.5MW風電項目工程未做竣工驗收,故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
根據《資產評估報告》顯示:標的企業所經營的風電場占用土地使用權人為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青海力騰”)。根據青海力騰與中船重工西安東儀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于2012年簽訂的《關于格爾木小灶火30萬千瓦風電項目合作之框架協議書》,青海力騰將格爾木小灶火風電項目資源有償出售給標的企業,其中包含風電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本項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尚未進行產權變更,土地使用權人仍為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微信號:wind-2005s)查閱資料顯示, 2012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的青海格爾木小灶火風電場一期49.5MW項目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該項目的國外合作方為瑞典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資料顯示,青海格爾木小灶火風電場是國內首個沙漠風電場,項目一期裝機49.5MW,投資約5億元,擬建設單機容量為1.5MW的風電機組33臺。2012年10月,33臺風機安全順利抵達風電場。2013年6月,小灶火風電場一期49.5兆瓦工程項目并網發電。
據了解,該項目采用的風電機組為京城新能源生產的1.5MW高原低溫型風機。
根據《審計報告》顯示:標的企業應付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訴訟賠償金18,184,381.97元。該項債權已由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轉讓給青海軒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那么這部分債權又是怎么來的?
查閱資料發現,這部分債權和在早期風電項目開發中“買賣路條”有關。
所謂的“買賣路條”指風電、光伏項目開發中,有關系的企業拿到核準(備案)文件后,轉手倒賣,獲取高額差價,并推高電源投資成本。
2012年3月20日,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與中船重工西安東儀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書》,協議成立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權比例為1:9,并將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所擁有的300MW風電開發權向該公司進行轉讓。
2012年6月,青海力騰新能源和格爾木力騰新能源進行了協議,將關于格爾木小灶火風電項目轉讓的事項進行了明確,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其中,有形資產是指實物資產、土地使用權、所有圖紙、建設開工許可證、在建工程等以及與小灶火風電場項目其他相關聯的所有文件;無形資產是指項目相關聯的合法建設、運行所需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核準的全部手續。無形資產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1700萬元/每期工程(5萬千瓦)(注:單價0.34元/瓦)。
2013年7月,青海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同意變更小灶火風電場一期49.5兆瓦工程項目業主的函》,將項目開發主體由青海力騰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轉為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有限公司。
看似順風順水的交易雙方在之后卻發生了糾紛。
截止于2018年3月,格爾木力騰新能源僅僅支付青海力騰新能源資產轉讓費1600萬元,剩余無形資產轉讓費及有形資產轉讓費共計2100萬元始終未支付。2018年3月,青海力騰新能源一紙訴狀將格爾木力騰新能源告上法庭,要求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支付剩余轉讓費。
格爾木力騰新能源則因為小灶火風電場年平均發電量距離青海力騰新能源所稱年平均發電量9360萬千瓦時相差甚遠,加之后期項目無法實施,致使投入近5億元資產但無法取得收益,損失慘重,拒絕支付。
最終,法院最終認可了青海力騰新能源的訴訟要求,判決格爾木力騰新能源支付賠償金18,184,381.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