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的輿論場上從來不缺少話題,一旦涉及到價格,以及裹挾在價格背后的利益割據,總會挑動起每一個“圈內人”的神經。2020年現貨市場“不平衡資金”事件的持續發酵,表面上看是一次計劃與市場并軌的激烈碰撞,實則完美地詮釋了市場化改革推進過程中的僵持與膠著。
按照現貨市場建設的推進時間表,第一批入圍電力現貨市場的8個試點在2020年陸續啟動了整月結算試運行工作。在“真金白銀”的長周期試結算結束后,8個現貨試點省份陸續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計劃與市場“雙軌制”制運行下的發、用電量不平衡的現象,其中因山東省4天內,由于計劃電價與現貨市場價格偏差導致“高買低賣”產生近億元的不平衡資金,將現貨市場在臨近全面拓圍之際,提前送上了輿論焦點的舞臺。
有觀點從結算關系的角度剖析發現,雙軌制不平衡資金的起因在于——未參與市場的優先發電和優先購電電量仍然執行原上網電價和目錄電價,其余電量不再執行電網企業“統購統銷”模式,而是按市場價格進行結算。由于市場化發用電量總量不匹配,將產生一部分市場化發電量在用戶側按優先購電目錄電價結算,或者是一部分市場化用電量在發電側按優先發電的上網電價進行結算,由此導致盈余或虧損。特別是在現貨市場環境下,分時價格信號的產生意味著不同時段的電能量機制不同,因此進而產生優先發用電時段性不匹配。
有觀點循著不平衡資金的構成分析認為,出現在相關試點不平衡資金“賬單”上的費用,一般包括輔助服務費用、啟停費用、成本補償費用、阻塞盈余、以及雙軌制和市場設計欠缺所造成的“不平衡資金”;在現貨試結算的過程中,部分結算機構簡單地將現貨價格與目錄電價對等,忽略了上述費用的分攤或返還。“大雜燴”式的不平衡資金不僅造就了電力市場中新的交叉補貼,同時,在賬單“明細”所涉及的費用項目中,尤其以非市場化手段執行產業政策的方式不斷加劇不平衡資金的積累。
也有觀點則著眼于造就不平衡資金的體制根源認為,現行優先發用電制度下,優先發用電內部無法實現財務與電量平衡。現有市場設計僅僅是將這種內生不平衡傳遞到市場化的部分,造成的后果除了顯性的不平衡資金外,還在不斷扭曲現貨市場價格、抑制市場的參與激勵,加重市場主體成本負擔。計劃越界市場,將導致市場難以有效運行。
或關心,或質疑;在輿論的聲浪中,曾有業內人士形象地比喻,“現貨市場猶如一根靈敏的探針,輕易地調開了優先發用電制度掩蓋的許多應該在市場建設中解決的問題”。在觀點爭鳴的背后,有人斡旋制度與秩序,有人固守既得利益,有人不愿意吃啞巴虧。希望借以市場這根“探針”刺破體制改革中痼疾,實際操作遠比字面復雜。
事實上,對于市場化改革過渡期內“雙軌制”運行的后果,早在2017年8個現貨試點啟動之初業內就早有預判。隨著結算時間關口的逼近,部分試點選擇了“秘而不宣”的方式,通過事后調整市場化機組擁有的優先發電合同電量的方式,即事后減少形成“不平衡資金”時段內市場化機組擁有的優先發電電量,強行使市場化機組生產的電量與市場化用戶匹配,減少由于優先發電功率大于優先用電功率產生的不平衡資金。時至今日,以人為方式嚴格匹配市場發用電量的“以用定發”手法,仍然是絕大部分試點回避爭議的首選方式。
不可否認的是,破除長期盤踞于電力工業的計劃體制并非易事,因為這不僅關系到電力公用品屬性與商品屬性在社會經濟與行政權力中的安排與再造,同樣也涉及到產業政策的兼顧與協調,以及層層嵌套于制度之中盤根錯節的利益關系。但反觀看似被“抹平”的不平衡資金,通過選擇讓市場去適應優先發用電制度的手法,實則是在電改的“十字路口”重回沿用計劃時期傳統觀念的老路。
誠然,只要市場中有使用政府定價的特殊發、用電主體存在,不平衡資金就一定會以不同的形式和規模現身;當市場化改革已步入經濟責任平衡的當下,早已不是通過技術手段就可以實現妥善平衡各方利益的時代。
“解耦優先發、用電間默認的購售關系,通過管制合同或政府授權合同實現由事后轉向事前的契約關系構建,以此改變計劃與市場的從屬地位,從而減少雙軌制對市場的影響。”——在輿論熱議的盡頭,現貨市場從“不平衡”到“再平衡”的支點已逐漸清晰。
截至發稿前記者從公開文件獲悉,12月17日,山東省37家新能源發電企業與5家售電公司達成交易電量3.4億千瓦時。共有100家新能源發電企業通過山東電力交易平臺注冊成為合格市場主體,新能源發電企業與省內售電公司、電力用戶采取雙邊協商的方式確定交易電量和價格,并在網上完成申報。山東省發改委、能源局和山東能監辦在《關于做好全省電力市場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從2021年起,鼓勵具備條件的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進入市場參與交易。
盡管有業內人士認為,并沒有參與到現貨的新能源交易,以及懸而未決的外來電入市,凡此種種問題的阻隔,使現貨試點呈現出的市場配置效率距離理想的期待值還有不止半步之遙,但在輿論眼中,這仍是山東電力市場建設的重要突破。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20年12期,作者系本刊記者
按照現貨市場建設的推進時間表,第一批入圍電力現貨市場的8個試點在2020年陸續啟動了整月結算試運行工作。在“真金白銀”的長周期試結算結束后,8個現貨試點省份陸續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計劃與市場“雙軌制”制運行下的發、用電量不平衡的現象,其中因山東省4天內,由于計劃電價與現貨市場價格偏差導致“高買低賣”產生近億元的不平衡資金,將現貨市場在臨近全面拓圍之際,提前送上了輿論焦點的舞臺。
有觀點從結算關系的角度剖析發現,雙軌制不平衡資金的起因在于——未參與市場的優先發電和優先購電電量仍然執行原上網電價和目錄電價,其余電量不再執行電網企業“統購統銷”模式,而是按市場價格進行結算。由于市場化發用電量總量不匹配,將產生一部分市場化發電量在用戶側按優先購電目錄電價結算,或者是一部分市場化用電量在發電側按優先發電的上網電價進行結算,由此導致盈余或虧損。特別是在現貨市場環境下,分時價格信號的產生意味著不同時段的電能量機制不同,因此進而產生優先發用電時段性不匹配。
有觀點循著不平衡資金的構成分析認為,出現在相關試點不平衡資金“賬單”上的費用,一般包括輔助服務費用、啟停費用、成本補償費用、阻塞盈余、以及雙軌制和市場設計欠缺所造成的“不平衡資金”;在現貨試結算的過程中,部分結算機構簡單地將現貨價格與目錄電價對等,忽略了上述費用的分攤或返還。“大雜燴”式的不平衡資金不僅造就了電力市場中新的交叉補貼,同時,在賬單“明細”所涉及的費用項目中,尤其以非市場化手段執行產業政策的方式不斷加劇不平衡資金的積累。
也有觀點則著眼于造就不平衡資金的體制根源認為,現行優先發用電制度下,優先發用電內部無法實現財務與電量平衡。現有市場設計僅僅是將這種內生不平衡傳遞到市場化的部分,造成的后果除了顯性的不平衡資金外,還在不斷扭曲現貨市場價格、抑制市場的參與激勵,加重市場主體成本負擔。計劃越界市場,將導致市場難以有效運行。
或關心,或質疑;在輿論的聲浪中,曾有業內人士形象地比喻,“現貨市場猶如一根靈敏的探針,輕易地調開了優先發用電制度掩蓋的許多應該在市場建設中解決的問題”。在觀點爭鳴的背后,有人斡旋制度與秩序,有人固守既得利益,有人不愿意吃啞巴虧。希望借以市場這根“探針”刺破體制改革中痼疾,實際操作遠比字面復雜。
事實上,對于市場化改革過渡期內“雙軌制”運行的后果,早在2017年8個現貨試點啟動之初業內就早有預判。隨著結算時間關口的逼近,部分試點選擇了“秘而不宣”的方式,通過事后調整市場化機組擁有的優先發電合同電量的方式,即事后減少形成“不平衡資金”時段內市場化機組擁有的優先發電電量,強行使市場化機組生產的電量與市場化用戶匹配,減少由于優先發電功率大于優先用電功率產生的不平衡資金。時至今日,以人為方式嚴格匹配市場發用電量的“以用定發”手法,仍然是絕大部分試點回避爭議的首選方式。
不可否認的是,破除長期盤踞于電力工業的計劃體制并非易事,因為這不僅關系到電力公用品屬性與商品屬性在社會經濟與行政權力中的安排與再造,同樣也涉及到產業政策的兼顧與協調,以及層層嵌套于制度之中盤根錯節的利益關系。但反觀看似被“抹平”的不平衡資金,通過選擇讓市場去適應優先發用電制度的手法,實則是在電改的“十字路口”重回沿用計劃時期傳統觀念的老路。
誠然,只要市場中有使用政府定價的特殊發、用電主體存在,不平衡資金就一定會以不同的形式和規模現身;當市場化改革已步入經濟責任平衡的當下,早已不是通過技術手段就可以實現妥善平衡各方利益的時代。
“解耦優先發、用電間默認的購售關系,通過管制合同或政府授權合同實現由事后轉向事前的契約關系構建,以此改變計劃與市場的從屬地位,從而減少雙軌制對市場的影響。”——在輿論熱議的盡頭,現貨市場從“不平衡”到“再平衡”的支點已逐漸清晰。
截至發稿前記者從公開文件獲悉,12月17日,山東省37家新能源發電企業與5家售電公司達成交易電量3.4億千瓦時。共有100家新能源發電企業通過山東電力交易平臺注冊成為合格市場主體,新能源發電企業與省內售電公司、電力用戶采取雙邊協商的方式確定交易電量和價格,并在網上完成申報。山東省發改委、能源局和山東能監辦在《關于做好全省電力市場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從2021年起,鼓勵具備條件的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進入市場參與交易。
盡管有業內人士認為,并沒有參與到現貨的新能源交易,以及懸而未決的外來電入市,凡此種種問題的阻隔,使現貨試點呈現出的市場配置效率距離理想的期待值還有不止半步之遙,但在輿論眼中,這仍是山東電力市場建設的重要突破。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20年12期,作者系本刊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