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晚,振江股份發布《關于終止籌劃重大事項暨復牌的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胡震、卜春華夫婦擬聯合其他股東將部分公司股份向珠海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協議轉讓等交易事項終止。
《公告》稱,由于交易各方無法就協議其他條款(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盡職調查結果符合要求的標準,股東大會召開的具體日期等)達成一致,且經過交易雙方長達多日溝通均無法形成共識,因此本次交易終止。
關于終止籌劃本次重大事項的原因,公告原文為:“在前期協商過程中,交易各方雖就股權轉讓中交易價格、支付條款等核心條款達成一致意見,但最終對其他條款未達成一致,如非公開發行股份等事項涉及的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珠海港認為可在相關審批程序完成后確定股東大會召開日期,公司股東認為為保障上市公司權益,應當事先確定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安排,雙方對此每日保持溝通但仍未協商一致。同時,雙方就公司2020年7月“振江”號海水漫浸事故的定損責任認定存在一定分歧,上市公司股東希望獲得充分的發展空間,希望本次事故的定損結果不影響本次交易事項,珠海港認為至少應當作為考量因素。最終,各方未就本次交易事項的全部條件達成一致。因此,為保障廣大股東的權益,同時為滿足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經公司控股股東通知,本次交易事項終止。”
此前,振江股份認為本次交易成功可能性較大,為防止交易信息泄露,所以向交易所申請股票停牌。交易終止后于1月13日開市起復牌。1月13日A股一開盤,直接低開6%的振江股份,3分鐘便閃崩跌停。截至下午收盤,報22.12元/股,跌10.01%,成交金額2056萬元,最新市值28.06億元。
·相對應的,珠海港集團在同日并未發布交易終止的公告,反而發布了收購另一家企業的公告。
據了解,振江股份是一家機械設備及配件生產制造商,集港口機械、風力發電配件、電解鋁機械設備、工程機械鋼結構件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于一體,主要產品包括風能發電配件、光伏發電配件、工程機械與港口機械設備。
事故前的振江號
2020年7月4日,振江股份發布《關于控股子公司尚和海工所屬“振江”號海工平臺發生事故的公告》。
《公告》稱,7月4日(周六)21點左右,“振江”號在江蘇如東海域作業過程中發生海水漫浸事故,當時“振江”號處于站樁狀態,船載設備無法正常運轉。海水漫浸就是海水進到船艙,目前設備無法正常運轉。據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當時報道,據現場人員反映,當時“振江”號因樁腿不能成功拔出,船體無法抬升,水密門關閘失敗,于是造成海水倒灌機艙,整體水浸。業內人士就此分析,事故原因和應急預案不到位有關。也有人士分析稱,由于目前國內搶補貼電價,很多項目上馬得較倉促,此次事故也可能和人員管理和培訓不足等外部因素有關。
事故現場
據悉,事故前“振江號”正在華能如東400MW海上風場執行吊裝任務,該風場采用的是中國海裝5MW海上風電機組。“振江號”是國內首座1200噸自航自升式風電安裝平臺,2019年12月13日才剛剛交付使用。
“振江”號是七〇八所為江蘇振江新能源設計的國內首座1200噸自升式風電安裝平臺,預計建造成本4.2億元左右,建造工期歷時近兩年。“振江”號航速7節,續航能力達3000海里,定員100人,平臺最大作業水深50米,甲板作業面積約2500平方米,可容納3套6MW級風機或2套8MW級風機,并且可以獨立完成6MW、8MW級風機的安裝和其他水上工程施工的起重、打樁、吊裝和運輸等作業。
2020年11月初,“振江號”已拖至修船廠,預計修理周期為120天,預計維修費用在8000萬元至1.5億元。
以下為振江股份公告原文:
《公告》稱,由于交易各方無法就協議其他條款(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盡職調查結果符合要求的標準,股東大會召開的具體日期等)達成一致,且經過交易雙方長達多日溝通均無法形成共識,因此本次交易終止。
關于終止籌劃本次重大事項的原因,公告原文為:“在前期協商過程中,交易各方雖就股權轉讓中交易價格、支付條款等核心條款達成一致意見,但最終對其他條款未達成一致,如非公開發行股份等事項涉及的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珠海港認為可在相關審批程序完成后確定股東大會召開日期,公司股東認為為保障上市公司權益,應當事先確定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安排,雙方對此每日保持溝通但仍未協商一致。同時,雙方就公司2020年7月“振江”號海水漫浸事故的定損責任認定存在一定分歧,上市公司股東希望獲得充分的發展空間,希望本次事故的定損結果不影響本次交易事項,珠海港認為至少應當作為考量因素。最終,各方未就本次交易事項的全部條件達成一致。因此,為保障廣大股東的權益,同時為滿足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經公司控股股東通知,本次交易事項終止。”
此前,振江股份認為本次交易成功可能性較大,為防止交易信息泄露,所以向交易所申請股票停牌。交易終止后于1月13日開市起復牌。1月13日A股一開盤,直接低開6%的振江股份,3分鐘便閃崩跌停。截至下午收盤,報22.12元/股,跌10.01%,成交金額2056萬元,最新市值28.06億元。
·相對應的,珠海港集團在同日并未發布交易終止的公告,反而發布了收購另一家企業的公告。
據了解,振江股份是一家機械設備及配件生產制造商,集港口機械、風力發電配件、電解鋁機械設備、工程機械鋼結構件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于一體,主要產品包括風能發電配件、光伏發電配件、工程機械與港口機械設備。
事故前的振江號
2020年7月4日,振江股份發布《關于控股子公司尚和海工所屬“振江”號海工平臺發生事故的公告》。
《公告》稱,7月4日(周六)21點左右,“振江”號在江蘇如東海域作業過程中發生海水漫浸事故,當時“振江”號處于站樁狀態,船載設備無法正常運轉。海水漫浸就是海水進到船艙,目前設備無法正常運轉。據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當時報道,據現場人員反映,當時“振江”號因樁腿不能成功拔出,船體無法抬升,水密門關閘失敗,于是造成海水倒灌機艙,整體水浸。業內人士就此分析,事故原因和應急預案不到位有關。也有人士分析稱,由于目前國內搶補貼電價,很多項目上馬得較倉促,此次事故也可能和人員管理和培訓不足等外部因素有關。
事故現場
據悉,事故前“振江號”正在華能如東400MW海上風場執行吊裝任務,該風場采用的是中國海裝5MW海上風電機組。“振江號”是國內首座1200噸自航自升式風電安裝平臺,2019年12月13日才剛剛交付使用。
“振江”號是七〇八所為江蘇振江新能源設計的國內首座1200噸自升式風電安裝平臺,預計建造成本4.2億元左右,建造工期歷時近兩年。“振江”號航速7節,續航能力達3000海里,定員100人,平臺最大作業水深50米,甲板作業面積約2500平方米,可容納3套6MW級風機或2套8MW級風機,并且可以獨立完成6MW、8MW級風機的安裝和其他水上工程施工的起重、打樁、吊裝和運輸等作業。
2020年11月初,“振江號”已拖至修船廠,預計修理周期為120天,預計維修費用在8000萬元至1.5億元。
以下為振江股份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