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發改價格發〔2020〕1419號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江蘇電力交易中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7﹞2269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現將我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和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有關電價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于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電價問題
(一)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進行直接交易的電力用戶,用電價格由市場化交易上網電價、過網費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市場化交易上網電價由電力用戶與分布式發電項目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過網費由電網企業收取。過網費按下列方式確定:執行單一制電價的電力用戶,過網費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電度輸配電價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電度輸配電價執行。執行兩部制電價的大工業用戶,過網費除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電度輸配電價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電度輸配電價執行外,還包括容(需)量電價。容(需)量電價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大工業輸配電價的容(需)量電價執行。
(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電力用戶,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時,繼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峰期、谷期電價按市場化交易形成的用戶電價與目錄銷售電價中平期電價的差值同幅增減。
二、關于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電費結算問題
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選擇按綜合結算電價方式與省級電網結算電費的,暫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三、其他事項
以上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請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電網企業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及時跟蹤有關試點項目的進展情況。請省電力公司、江蘇電力交易中心積極協助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開展交易,并配合做好增量配電網項目試點工作。如國家出臺新的政策,按國家政策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1日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江蘇電力交易中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7﹞2269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現將我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和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有關電價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于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電價問題
(一)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進行直接交易的電力用戶,用電價格由市場化交易上網電價、過網費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市場化交易上網電價由電力用戶與分布式發電項目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過網費由電網企業收取。過網費按下列方式確定:執行單一制電價的電力用戶,過網費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電度輸配電價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電度輸配電價執行。執行兩部制電價的大工業用戶,過網費除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電度輸配電價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電度輸配電價執行外,還包括容(需)量電價。容(需)量電價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大工業輸配電價的容(需)量電價執行。
(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電力用戶,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時,繼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峰期、谷期電價按市場化交易形成的用戶電價與目錄銷售電價中平期電價的差值同幅增減。
二、關于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電費結算問題
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選擇按綜合結算電價方式與省級電網結算電費的,暫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三、其他事項
以上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請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電網企業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及時跟蹤有關試點項目的進展情況。請省電力公司、江蘇電力交易中心積極協助市場化交易試點項目開展交易,并配合做好增量配電網項目試點工作。如國家出臺新的政策,按國家政策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