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長坡厚雪好賽道”的新能源汽車產業,一度被詬病缺乏核心技術,產業鏈、供應鏈競爭能力不強。
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專門對產業鏈、供應鏈作出指示:“一是要拉長長板,鞏固提升優勢產業的國際領先地位,鍛造一些‘殺手锏’技術……二是要補齊短板,就是要在關系國家安全的領域和節點構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國內生產供應體系……”他明確表示要“持續增強高鐵、電力裝備、新能源、通信設備等領域的全產業鏈優勢”。
繼跨界造車之后,融合發展將成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新趨勢,也是“拉長長板、補齊短板”的重要抓手。新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已經明確“融合開放成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新特征”,并部署了五大戰略任務,分別涉及提高技術創新能力、構建新型產業生態、推動產業融合發展、完善基礎設施體系、深化開放合作。
能源電力行業如何抓住這一機會,在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面深入探索,通過創新發展融合汽車、信息和交通行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整體實力?
成長的煩惱
回顧和總結前十年的發展經驗,可以為謀劃下一個十年發展、提出“十四五”發展目標、通盤思考充換電設施行業的發展愿景提供借鑒。
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配套新能源汽車示范運行開始至今,我國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取得了重大成績,保障了電動汽車從示范運行到產業化初期的轉型發展。如今,充換電設施網絡體系初步形成。
截止到2020年10月,我國公共充電樁保有量66.65萬臺,充電站4.33萬座,換電站528座,配建私人充電樁數量83.11萬臺,實現公共充電總電量7.12億千萬時。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京廣高速、京滬高速等地區已經形成充電服務網絡,建成了世界上充換電設施數量最多、輻射面積最大、服務車輛最全的充換電設施體系。
在充電技術水平迅速提升、產品質量不斷提高、標準體系逐步完備的基礎上,支撐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基礎設施領域,產業生態圈也在逐漸形成。電力、電工、汽車、公交、石油、房地產、互聯網等行業都在積極開拓充換電設施市場,形成了“互聯網+充電”的產業生態。
當然,盡管我國充換電設施建設已經取得了重大成績,支撐了服務500萬輛電動汽車的發展,但是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規劃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沒有完成發展指南中的推薦建設數量。和2015年提出的新增充換電站超過1.2萬座、分散充換電設施超過480萬個、滿足全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的建設推薦目標相比,建設任務遠遠沒有完成。
可持續發展后勁不足。充電服務的商業模式還沒有明晰,單靠充電服務作為主要盈利收入的商業模式遠遠不能彌補重資產特點下的充電服務市場建設和發展,充電運營商普遍處于盈利水平線以下。充電站找地困難、成本高、轉供電問題等長期困擾充電服務運營商。充換電設施規劃布局不合理,充電樁的建設布局呈現結構化的矛盾。電動汽車充電著火事件也影響著運營商的運營信心。
充電體驗亟待提升。充電便捷性不高、充電時間長、油車占位、充電設施破損、小區建私樁困難、充電互聯互通不足、充電安全擔憂等問題一直是車主對電動汽車使用吐槽的熱點。
協調發展急需加強。整車企業與充電企業之間,充換電設施布局與城市規劃布局、配電網建設規劃之間缺乏有效銜接;還存在電動汽車充電系統要求與充換電設施現狀不一致的地方,既影響了電動汽車新產品的發布,也影響了充電樁的利用率。下一步充換電設施的大規模應用,必然對電網的規劃發展發起新的挑戰。
上述問題表明,我國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還處于發展初級階段,產業發展處于快速上升期。究其原因,是因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的編制是基于2014年前后時期的技術狀態和產業狀態制定的,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和經濟社會的建設和發展,技術快速迭代,產業競爭加劇,車輛政策變化也在不斷發生,基礎設施行業的發展呈現出不一樣的趨勢。這些情況也說明,當前的問題只是“發展”中的問題,是屬于成長的“煩惱”,也只有靠發展才能解決。
新目標新定位
站在當下時間節點,討論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如何融合發展,應該站在國家“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大格局角度考慮未來發展,服從于充換電設施的服務對象、所處經濟社會環境以及能源等行業的“十四五”發展規劃,才能讓充換電設施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進而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一要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充換電設施的規劃目標要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提出的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目標相適應,滿足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共享化為特征的新能源汽車技術轉型發展趨勢。作為基礎設施,還必須保持一定的適度超前。
二要構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充換電設施作為城市的新型基礎設施,要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的建設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優化充換電設施布局,將充換電設施與城市交通設施建設、城市規劃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統籌車流、人流、停車、充電需求,實現科學布局、精準布局,有效提高充換電設施利用率。
三要助力能源體系轉型升級。充換電設施既是電動汽車能源供給的提供方,也是智能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構建十九大提出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新能源體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四要構建國際國內市場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在做大做強國內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市場的同時,必須支撐和服務我國電動汽車和充換電設施的國際市場開拓,要站在國際國內市場雙循環角度審視和選擇我國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及技術路線,提高國際標準站位。
需把握五大關系
當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正在開展編制,結合充換電設施建設和發展中的經驗,應重點考慮車樁比、布局結構、重點場景、互聯互通和商業模式等方面的問題。從政策、技術、市場等層面著手,促進能源與信息、交通等行業聯手合作,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基礎設施“拉長長板、彌補短板”,實現高質量發展,同時促進充換電服務提質增效,建立融合發展新模式。
如今,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正處于技術快速迭代升級、產業升級的過程中,與汽車、城市、電網互動密切。在制定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十四五”規劃時,需把握以下五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市場作用與政府管理的關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充換電設施建設和發展也需要發揮市場“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和政府“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在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補貼中,政府應重點支持那些充換電設施網絡建設的需要,對那些當前不盈利,一般充電運營商不愿建設,但對于充換電設施網絡建設至關重要的節點、薄弱點予以重點支持,例如在高速公路、城鄉接合部、農村等地的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運營,要補齊充換電設施網絡建設短板;而對于競爭性充電場站,可發揮市場機制,實現充換電設施的規劃選點優化。對于充電互聯互通,不能采用行政化的手段簡單化、短期化解決,而應發揮行業力量加強引導,實行行業自律。政府的充換電設施監管平臺應定位在安全監管、規劃落實、行業發展等方向,并支撐項目審批與補貼發放等管理流程,為車主提供的充電服務業務應由各充電運營商按照市場規則進行優勝劣汰。要強化小區樁建設、公共樁規劃(保障用地)等方面的政府職責,進一步明確推動建設主體責任,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二是近期發展與遠期布局的關系。
當前,無線充電、大功率充電、有序充電、V2G等先進技術正在快速發展中,處于產業化的前期,應結合技術發展的趨勢和產業化進程,在充換電設施規劃中既要考慮當前充電需求,也要充分考慮未來先進充電技術和產業化推廣后對充換電設施建設數量和規劃布局的影響,要為未來的充電技術推廣預留發展空間。針對大功率充電的產業化預期,應重點考慮在高速公路、城市群、一線城市等地區的大功率充換電設施布局規劃。針對慢充應用場景,要分析有序充電、無線充電在2022年前后產業啟動后對慢充樁充電在數量和結構上布局規劃的影響。針對重卡換電、共享換電,要結合商業模式和產業聯盟進行規劃。針對V2G技術,要提前規劃,創新V2G的商業模式;在政策上、體制上扶持V2G,為V2G的產業化啟動提前布局;要大力建設主動配電網建設,為V2G的實現提供基礎和條件;大力建設電力市場,為V2G的推廣提供最終的價值輸出渠道。
三是一般充電與特殊充電的關系。
要高度重視物流車、環衛車、機場碼頭車輛等特種電動車輛的充電需求,針對不同應用場景區分充換電設施的技術路線和充換電設施布局。既要滿足一般公交大巴、私人車的充電需要,也要充分考慮特殊充電需要。商用車充電存在充電場地不固定、充電設施建設困難、充電電壓平臺多樣化低壓化、充電保護控制薄弱等狀況,應加大商用車充電設施的建設布局,為相關領域實現電動化提升提供保障。只有建立適應不同充電需求的立體充電服務網絡體系,才能全面推進和加速促進我國汽車電動化的全面轉型。
四是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關系。
在實現汽車強國夢想的過程中,電動汽車和充換電設施產業在滿足國內市場的同時,必然要走向國際市場。充換電設施規劃也應該以更高的站位和更遠的視野看待我國下一步充換電設施的技術路線選擇和產品質量要求,特別是作為國際市場通行證的國際標準,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為第83屆IEC大會賀信指出的“中國將繼續支持和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不斷完善國際標準體系和治理結構,更好發揮標準在國際貿易和全球治理中的作用”。下一步,我國的充換電設施標準要著眼未來、著眼世界,以更加開放的態度和更加進取的精神做好國際標準化工作,為未來的國際市場開拓“站好卡位、打下先手”。
五是自身發展與協同發展的關系。
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規劃離不開電動汽車、城市交通、智能電網的發展,因此,充換電設施的規劃也不應單純考慮自身的規劃布局,應結合相關行業的發展協同推進。充換電設施的產業布局應重點考慮電動汽車智能化、網聯化的發展進程,提前考慮無線充電、機械臂輔助充電等自動充電的技術導入和設施建設。應結合下一代功率半導體的產業化推廣和電壓電流的升級方案,提前推廣寬電壓、大電流、恒功率的充換電設施布局。應結合智慧城市的建設,優化充換電設施布局,方便充電,要充分考慮“充電+停車”“充電+商業”“充電+出行服務”“充電+車輛服務”。應結合配電網的改造升級和電力市場建設,推動電動汽車充電與電網互動,發揮移動儲能作用,實現電網的削峰填谷,通過V2G技術消納更多新能源電力,引導“新能源汽車充新能源電”,替代更多化石能源,要以更高的站位提高對V2G技術重大意義的認識,為我國實現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發揮積極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是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充換電設施既是電動汽車普及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國建設汽車強國的有機組成部分。在考慮面向“十四五”的充換電設施規劃時,能源等行業不應局限于充換電設施本身,更要將規劃放在國家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中考慮,要在新時代新發展新格局的站位中考慮,立足中國國情并放眼國際,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政府治理的有效作用,推動汽車與能源、信息和交通產業融合發展,為實現我國汽車強國和能源轉型發展謀篇布局。
(作者系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中心主任、能源行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
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專門對產業鏈、供應鏈作出指示:“一是要拉長長板,鞏固提升優勢產業的國際領先地位,鍛造一些‘殺手锏’技術……二是要補齊短板,就是要在關系國家安全的領域和節點構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國內生產供應體系……”他明確表示要“持續增強高鐵、電力裝備、新能源、通信設備等領域的全產業鏈優勢”。
繼跨界造車之后,融合發展將成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新趨勢,也是“拉長長板、補齊短板”的重要抓手。新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已經明確“融合開放成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新特征”,并部署了五大戰略任務,分別涉及提高技術創新能力、構建新型產業生態、推動產業融合發展、完善基礎設施體系、深化開放合作。
能源電力行業如何抓住這一機會,在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面深入探索,通過創新發展融合汽車、信息和交通行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整體實力?
成長的煩惱
回顧和總結前十年的發展經驗,可以為謀劃下一個十年發展、提出“十四五”發展目標、通盤思考充換電設施行業的發展愿景提供借鑒。
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配套新能源汽車示范運行開始至今,我國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取得了重大成績,保障了電動汽車從示范運行到產業化初期的轉型發展。如今,充換電設施網絡體系初步形成。
截止到2020年10月,我國公共充電樁保有量66.65萬臺,充電站4.33萬座,換電站528座,配建私人充電樁數量83.11萬臺,實現公共充電總電量7.12億千萬時。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京廣高速、京滬高速等地區已經形成充電服務網絡,建成了世界上充換電設施數量最多、輻射面積最大、服務車輛最全的充換電設施體系。
在充電技術水平迅速提升、產品質量不斷提高、標準體系逐步完備的基礎上,支撐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基礎設施領域,產業生態圈也在逐漸形成。電力、電工、汽車、公交、石油、房地產、互聯網等行業都在積極開拓充換電設施市場,形成了“互聯網+充電”的產業生態。
當然,盡管我國充換電設施建設已經取得了重大成績,支撐了服務500萬輛電動汽車的發展,但是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規劃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沒有完成發展指南中的推薦建設數量。和2015年提出的新增充換電站超過1.2萬座、分散充換電設施超過480萬個、滿足全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的建設推薦目標相比,建設任務遠遠沒有完成。
可持續發展后勁不足。充電服務的商業模式還沒有明晰,單靠充電服務作為主要盈利收入的商業模式遠遠不能彌補重資產特點下的充電服務市場建設和發展,充電運營商普遍處于盈利水平線以下。充電站找地困難、成本高、轉供電問題等長期困擾充電服務運營商。充換電設施規劃布局不合理,充電樁的建設布局呈現結構化的矛盾。電動汽車充電著火事件也影響著運營商的運營信心。
充電體驗亟待提升。充電便捷性不高、充電時間長、油車占位、充電設施破損、小區建私樁困難、充電互聯互通不足、充電安全擔憂等問題一直是車主對電動汽車使用吐槽的熱點。
協調發展急需加強。整車企業與充電企業之間,充換電設施布局與城市規劃布局、配電網建設規劃之間缺乏有效銜接;還存在電動汽車充電系統要求與充換電設施現狀不一致的地方,既影響了電動汽車新產品的發布,也影響了充電樁的利用率。下一步充換電設施的大規模應用,必然對電網的規劃發展發起新的挑戰。
上述問題表明,我國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還處于發展初級階段,產業發展處于快速上升期。究其原因,是因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的編制是基于2014年前后時期的技術狀態和產業狀態制定的,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和經濟社會的建設和發展,技術快速迭代,產業競爭加劇,車輛政策變化也在不斷發生,基礎設施行業的發展呈現出不一樣的趨勢。這些情況也說明,當前的問題只是“發展”中的問題,是屬于成長的“煩惱”,也只有靠發展才能解決。
新目標新定位
站在當下時間節點,討論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如何融合發展,應該站在國家“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大格局角度考慮未來發展,服從于充換電設施的服務對象、所處經濟社會環境以及能源等行業的“十四五”發展規劃,才能讓充換電設施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進而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一要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充換電設施的規劃目標要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提出的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目標相適應,滿足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共享化為特征的新能源汽車技術轉型發展趨勢。作為基礎設施,還必須保持一定的適度超前。
二要構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充換電設施作為城市的新型基礎設施,要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的建設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優化充換電設施布局,將充換電設施與城市交通設施建設、城市規劃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統籌車流、人流、停車、充電需求,實現科學布局、精準布局,有效提高充換電設施利用率。
三要助力能源體系轉型升級。充換電設施既是電動汽車能源供給的提供方,也是智能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構建十九大提出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新能源體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四要構建國際國內市場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在做大做強國內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市場的同時,必須支撐和服務我國電動汽車和充換電設施的國際市場開拓,要站在國際國內市場雙循環角度審視和選擇我國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及技術路線,提高國際標準站位。
需把握五大關系
當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正在開展編制,結合充換電設施建設和發展中的經驗,應重點考慮車樁比、布局結構、重點場景、互聯互通和商業模式等方面的問題。從政策、技術、市場等層面著手,促進能源與信息、交通等行業聯手合作,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基礎設施“拉長長板、彌補短板”,實現高質量發展,同時促進充換電服務提質增效,建立融合發展新模式。
如今,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正處于技術快速迭代升級、產業升級的過程中,與汽車、城市、電網互動密切。在制定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十四五”規劃時,需把握以下五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市場作用與政府管理的關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充換電設施建設和發展也需要發揮市場“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和政府“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在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補貼中,政府應重點支持那些充換電設施網絡建設的需要,對那些當前不盈利,一般充電運營商不愿建設,但對于充換電設施網絡建設至關重要的節點、薄弱點予以重點支持,例如在高速公路、城鄉接合部、農村等地的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運營,要補齊充換電設施網絡建設短板;而對于競爭性充電場站,可發揮市場機制,實現充換電設施的規劃選點優化。對于充電互聯互通,不能采用行政化的手段簡單化、短期化解決,而應發揮行業力量加強引導,實行行業自律。政府的充換電設施監管平臺應定位在安全監管、規劃落實、行業發展等方向,并支撐項目審批與補貼發放等管理流程,為車主提供的充電服務業務應由各充電運營商按照市場規則進行優勝劣汰。要強化小區樁建設、公共樁規劃(保障用地)等方面的政府職責,進一步明確推動建設主體責任,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二是近期發展與遠期布局的關系。
當前,無線充電、大功率充電、有序充電、V2G等先進技術正在快速發展中,處于產業化的前期,應結合技術發展的趨勢和產業化進程,在充換電設施規劃中既要考慮當前充電需求,也要充分考慮未來先進充電技術和產業化推廣后對充換電設施建設數量和規劃布局的影響,要為未來的充電技術推廣預留發展空間。針對大功率充電的產業化預期,應重點考慮在高速公路、城市群、一線城市等地區的大功率充換電設施布局規劃。針對慢充應用場景,要分析有序充電、無線充電在2022年前后產業啟動后對慢充樁充電在數量和結構上布局規劃的影響。針對重卡換電、共享換電,要結合商業模式和產業聯盟進行規劃。針對V2G技術,要提前規劃,創新V2G的商業模式;在政策上、體制上扶持V2G,為V2G的產業化啟動提前布局;要大力建設主動配電網建設,為V2G的實現提供基礎和條件;大力建設電力市場,為V2G的推廣提供最終的價值輸出渠道。
三是一般充電與特殊充電的關系。
要高度重視物流車、環衛車、機場碼頭車輛等特種電動車輛的充電需求,針對不同應用場景區分充換電設施的技術路線和充換電設施布局。既要滿足一般公交大巴、私人車的充電需要,也要充分考慮特殊充電需要。商用車充電存在充電場地不固定、充電設施建設困難、充電電壓平臺多樣化低壓化、充電保護控制薄弱等狀況,應加大商用車充電設施的建設布局,為相關領域實現電動化提升提供保障。只有建立適應不同充電需求的立體充電服務網絡體系,才能全面推進和加速促進我國汽車電動化的全面轉型。
四是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關系。
在實現汽車強國夢想的過程中,電動汽車和充換電設施產業在滿足國內市場的同時,必然要走向國際市場。充換電設施規劃也應該以更高的站位和更遠的視野看待我國下一步充換電設施的技術路線選擇和產品質量要求,特別是作為國際市場通行證的國際標準,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為第83屆IEC大會賀信指出的“中國將繼續支持和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不斷完善國際標準體系和治理結構,更好發揮標準在國際貿易和全球治理中的作用”。下一步,我國的充換電設施標準要著眼未來、著眼世界,以更加開放的態度和更加進取的精神做好國際標準化工作,為未來的國際市場開拓“站好卡位、打下先手”。
五是自身發展與協同發展的關系。
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規劃離不開電動汽車、城市交通、智能電網的發展,因此,充換電設施的規劃也不應單純考慮自身的規劃布局,應結合相關行業的發展協同推進。充換電設施的產業布局應重點考慮電動汽車智能化、網聯化的發展進程,提前考慮無線充電、機械臂輔助充電等自動充電的技術導入和設施建設。應結合下一代功率半導體的產業化推廣和電壓電流的升級方案,提前推廣寬電壓、大電流、恒功率的充換電設施布局。應結合智慧城市的建設,優化充換電設施布局,方便充電,要充分考慮“充電+停車”“充電+商業”“充電+出行服務”“充電+車輛服務”。應結合配電網的改造升級和電力市場建設,推動電動汽車充電與電網互動,發揮移動儲能作用,實現電網的削峰填谷,通過V2G技術消納更多新能源電力,引導“新能源汽車充新能源電”,替代更多化石能源,要以更高的站位提高對V2G技術重大意義的認識,為我國實現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發揮積極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是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充換電設施既是電動汽車普及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國建設汽車強國的有機組成部分。在考慮面向“十四五”的充換電設施規劃時,能源等行業不應局限于充換電設施本身,更要將規劃放在國家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中考慮,要在新時代新發展新格局的站位中考慮,立足中國國情并放眼國際,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政府治理的有效作用,推動汽車與能源、信息和交通產業融合發展,為實現我國汽車強國和能源轉型發展謀篇布局。
(作者系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中心主任、能源行業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