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其中能源創新平臺的技術領域主要包括:先進可再生能源技術;智能電網技術以及儲能、氫能等前瞻性、顛覆性技術等。文件鼓勵能源領域優勢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創新聯合體,共同申報建設能源創新平臺。
附件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評價指標體系中指出,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的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0萬元,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100人。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科技〔2020〕4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能源企業,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國家能源重點實驗室,相關行業協會: 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的管理與考核,結合國家科技體制改革新要求及能源科技發展新形勢,國家能源局對《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管理辦法》(國能科技〔2010〕198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2020年9月2日。
附件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評價指標體系中指出,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的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0萬元,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100人。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科技〔2020〕4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能源企業,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國家能源重點實驗室,相關行業協會: 為進一步加強對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的管理與考核,結合國家科技體制改革新要求及能源科技發展新形勢,國家能源局對《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管理辦法》(國能科技〔2010〕198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