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近日印發《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將啟動大規模儲能、石墨烯、稀土、氫能、碳捕集封存等科技專項,堅持風光火儲打捆外送,最大限度輸送可再生能源,推動建設面向中東部地區的綠色電力外送通道。
據了解,總投資90億元的現代能源“火風光儲制研一體化”示范項目于2019年12月落戶內蒙古通遼科左中旗。項目由內蒙古明陽新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擬建100萬千瓦風電場、30萬千瓦光伏電站、320MW/960MWh儲能項目。整體項目計劃于2020年8月開始施工建設,到2020年12月完成30到50萬千瓦容量并網,到2021年根據實時電量復合增長情況完成170萬千瓦定制化風電項目及配套儲能項目的并網運行。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精神,加快推進西部大開發各項工作,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不斷提升創新發展能力。啟動大規模儲能、石墨烯、稀土、氫能、碳捕集封存等科技專項,建設國家和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落實與中科院科技合作框架協議。深化與北京等地區科技協調創新合作。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有效銜接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推動雙創示范基地建設。推動和林格爾新區申報國家級新區。鼓勵各類產業園區實行更加靈活的人事制度。
(二)推動形成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農村牧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施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十大行動計劃,增加優質綠色農畜產品供給。加快傳統優勢產業技術升級,推動產業鏈向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深入開展“萬企登云”“兩化融合”行動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發展“智能+”“互聯網+”新業態。推動現代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向規模化、高端化、綠色化、集群化發展。支持現代物流、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文化旅游、商貿流通、健康養老等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
(三)打造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加快形成煤電油氣風光并舉,多種能源協同互補、綜合利用、集約高效的供能方式。推進大型、特大型現代煤礦建設。保持全區煤炭產能基本穩定,加強先進高效燃煤發電機組建設。加快常規天然氣、煤層氣等勘探開發,推動可再生能源裝機倍增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煤化工,大力發展煤炭精深加工。堅持風光火儲打捆外送,最大限度輸送可再生能源,推動建設面向中東部地區的綠色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堅強可靠的區域電網,加快城鎮配電網建設改造和農網升級改造。提高天然氣管網覆蓋率。
(四)大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完善城鄉融合發展機制,統籌東中西部,推進城鄉協調發展。探索城鄉雙向流動的戶口遷移政策。推動重要市政公用設施以及公共服務向城市周邊延伸,支持特色小鎮有序發展。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四好農村路”建設和鄉村電氣化提升等工程。深入實施大興安嶺林區接替產業、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等工程,加快推動烏海等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發展。
(五)強化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推進集寧一大同一原平高速客運鐵路、包茂高速公路包頭至東勝改擴建工程等重點項目,以及口岸公路、扶貧公路、旅游公路建設。推進呼和浩特區域樞紐機場建設,支持有條件的旗縣建設通用機場。建設引綽濟遼、東臺子水庫等重大水利工程,推動現代化灌區建設,推進遼西北供水內蒙古支線工程。加快大黑河、西拉木倫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和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二、打造向北開放橋頭堡
(六)強化開放大通道建設。深入推動中蒙俄經濟走廊重點項目建設。加強與天津港等港口合作,推動綜合保稅區和物流樞紐基地互聯互通。加快滿洲里、烏蘭察布樞紐節點建設,優化中歐班列組織運營模式。推進與俄蒙直通國際快遞郵路建設,支持呼和浩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全面清理規范口岸收費。
(七)擴大多層次對外開放。申報建設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中蒙俄海拉爾一赤塔一喬巴山、中蒙“3+3”等國際次區域合作,提高呼和浩特等城市面向俄蒙的次區域合作支撐能力。支持二連浩特鐵路口岸功能向烏蘭察布延伸,推動包頭、二連浩特等航空口岸常年開放。打造烏蘭察布開發開放新高地。辦好中蒙博覽會、中蒙俄經貿合作洽談會等各類展會。
(八)加快沿邊地區開放發展。支持滿洲里、二連浩特等邊境城市、額濟納等沿邊旗市發展,加快推動中蒙二連浩特一扎門烏德經濟合作區正式運營。支持滿洲里邊境旅游試驗區創新發展。實施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負面清單管理,發展進口貨物落地加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九)發展高水平開放型經濟。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支持烏蘭察布等地建設保稅物流中心(B型)。鼓勵綜合保稅區開展委內加工業務。依托口岸發展加工制造、商貿物流、數字經濟等產業,支持企業參與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推動實施國際產能合作項目。
(十)拓展省際互動合作。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的對接,共建對外開放平臺,打造產業轉移示范區。發揮蒙蘇經濟開發區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加強同有關省市在港口利用方面的合作。構建興白齊呼跨省生態經濟合作區。推動呼包銀榆經濟區和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設發展,加強與寧夏、山西、陜西等周邊省區的協作。
三、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十一)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創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編制實施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將“三區三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健全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生態補償機制,推進草原森林等重點領域生態補償全覆蓋。研究建立節能量交易機制,進一步推進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
(十二)深入實施重點生態工程。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開展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水土流失治理和沙漠鎖邊造林。開展渾善達克規模化林場建設和沙地重點危害區治理,實施科爾沁、呼倫貝爾、烏珠穆沁沙地綜合整治。深入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等重點生態工程。
(十三)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推動高耗能行業開展節能改造。加大烏海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和聯防聯控聯治力度。強化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推進一般工業固廢、危廢規范化處置。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提高污水處理率和中水回用率。全力抓好“一湖兩海”等重點湖庫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加強黃河等排污口管理。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和納管工作。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加強中蒙俄達烏爾國際自然保護區跨境生態環保合作。
四、深入推動重點領域改革
(十四)落實重大改革舉措。深化集體土地市場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資源性產品等要素價格形成機制、自然資源資產收益分配等改革。推進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使用權、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等制度改革。制定政務誠信建設管理辦法,建設全區各級信用平臺,實現信用信息征集全覆蓋。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網通辦”等措施,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大幅壓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形成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五)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圍繞“兩不愁三保障”目標,加強對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人口的幫扶,堅決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全面完成。聚焦特殊貧困人口,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保障、防貧保險等政策,構建多層次復合式保障體系;建立返貧監測預警機制,及時將因病、因災等返貧人口納入幫扶。強化產業扶貧,促進轉移就業,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大力推進消費扶貧,多措并舉解決扶貧產業產品“賣難”問題。加強扶貧資金形成資產管理工作,深入實施扶志扶智行動,確保貧困人口持續穩定脫貧致富。推進脫貧攻堅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十六)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打造“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補貼政策。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漢語教學,做好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困難人員幫扶等工作。完善扶持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加大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力度。
(十七)支持教育高質量發展。加快公辦幼兒園建設,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增加學前教育資源。加大對困難地區、薄弱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支持力度,推進義務教育縣域內一體化發展。有序擴大中心城鎮學位供給,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額。支持縣城普通高中學校優質特色多樣化發展。支持中高等職業學校、應用型本科高等學校實訓基地建設。加快推進自治區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發展優勢特色學科。
(十八)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打造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強盟市級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建設,健全完善旗縣級公立醫院功能,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穩定和發展鄉村醫生隊伍。提升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實施蒙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加強蒙醫藥創新平臺建設,強化重點專科、蒙中醫館、制劑室建設。
(十九)完善多層次廣覆蓋社會保障體系。推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統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制定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有序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推動低保對象動態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扎實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探索建立適宜的醫養結合模式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
(二十)強化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實施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等工程。推進旗縣級烏蘭牧騎標準化建設和網上烏蘭牧騎平臺建設。推進旗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建立健全應急廣播體系、廣播電視傳輸覆蓋及監測監管體系。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合理利用空置場所拓展公共體育活動空間,推進公共體育設施與學校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
(二十一)改善住房保障條件。統建農村牧區集體公租房和幸福大院,提高深度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能力。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城鎮困難職工等重點群體公共租賃住房和補貼的申請機制,對城鎮住房困難群體給予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售)或租賃補貼保障。
(二十二)增強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能力。實施公共基礎設施安全加固工程、交通設施災害防治工程,開展城市既有住房抗震加固、自然災害高風險區農村困難群眾危房與土坯房改造工程。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廣場、公園、體育場(館)等場所,統籌建設人口疏散設施,形成人口疏散和應急避難保障體系。加強自然災害早期預警、風險評估信息共享與發布能力建設,建設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推進災害應急救援聯動指揮平臺建設,建立資源共享及聯合處置機制。完善防災減災救災經費保障機制,提高骨干救援隊伍專業化技術裝備水平。
(二十三)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規范地方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互聯網金融、非法集資案件,改善金融生態。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推進西部大開發的主體責任,主動作為、真抓實干,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壓實責任、密切配合,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政策,確保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目標順利實現。
據了解,總投資90億元的現代能源“火風光儲制研一體化”示范項目于2019年12月落戶內蒙古通遼科左中旗。項目由內蒙古明陽新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擬建100萬千瓦風電場、30萬千瓦光伏電站、320MW/960MWh儲能項目。整體項目計劃于2020年8月開始施工建設,到2020年12月完成30到50萬千瓦容量并網,到2021年根據實時電量復合增長情況完成170萬千瓦定制化風電項目及配套儲能項目的并網運行。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精神,加快推進西部大開發各項工作,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不斷提升創新發展能力。啟動大規模儲能、石墨烯、稀土、氫能、碳捕集封存等科技專項,建設國家和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落實與中科院科技合作框架協議。深化與北京等地區科技協調創新合作。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有效銜接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推動雙創示范基地建設。推動和林格爾新區申報國家級新區。鼓勵各類產業園區實行更加靈活的人事制度。
(二)推動形成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農村牧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施農牧業農村牧區高質量發展十大行動計劃,增加優質綠色農畜產品供給。加快傳統優勢產業技術升級,推動產業鏈向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深入開展“萬企登云”“兩化融合”行動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發展“智能+”“互聯網+”新業態。推動現代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向規模化、高端化、綠色化、集群化發展。支持現代物流、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文化旅游、商貿流通、健康養老等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
(三)打造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加快形成煤電油氣風光并舉,多種能源協同互補、綜合利用、集約高效的供能方式。推進大型、特大型現代煤礦建設。保持全區煤炭產能基本穩定,加強先進高效燃煤發電機組建設。加快常規天然氣、煤層氣等勘探開發,推動可再生能源裝機倍增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煤化工,大力發展煤炭精深加工。堅持風光火儲打捆外送,最大限度輸送可再生能源,推動建設面向中東部地區的綠色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堅強可靠的區域電網,加快城鎮配電網建設改造和農網升級改造。提高天然氣管網覆蓋率。
(四)大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完善城鄉融合發展機制,統籌東中西部,推進城鄉協調發展。探索城鄉雙向流動的戶口遷移政策。推動重要市政公用設施以及公共服務向城市周邊延伸,支持特色小鎮有序發展。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四好農村路”建設和鄉村電氣化提升等工程。深入實施大興安嶺林區接替產業、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等工程,加快推動烏海等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發展。
(五)強化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推進集寧一大同一原平高速客運鐵路、包茂高速公路包頭至東勝改擴建工程等重點項目,以及口岸公路、扶貧公路、旅游公路建設。推進呼和浩特區域樞紐機場建設,支持有條件的旗縣建設通用機場。建設引綽濟遼、東臺子水庫等重大水利工程,推動現代化灌區建設,推進遼西北供水內蒙古支線工程。加快大黑河、西拉木倫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和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二、打造向北開放橋頭堡
(六)強化開放大通道建設。深入推動中蒙俄經濟走廊重點項目建設。加強與天津港等港口合作,推動綜合保稅區和物流樞紐基地互聯互通。加快滿洲里、烏蘭察布樞紐節點建設,優化中歐班列組織運營模式。推進與俄蒙直通國際快遞郵路建設,支持呼和浩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全面清理規范口岸收費。
(七)擴大多層次對外開放。申報建設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中蒙俄海拉爾一赤塔一喬巴山、中蒙“3+3”等國際次區域合作,提高呼和浩特等城市面向俄蒙的次區域合作支撐能力。支持二連浩特鐵路口岸功能向烏蘭察布延伸,推動包頭、二連浩特等航空口岸常年開放。打造烏蘭察布開發開放新高地。辦好中蒙博覽會、中蒙俄經貿合作洽談會等各類展會。
(八)加快沿邊地區開放發展。支持滿洲里、二連浩特等邊境城市、額濟納等沿邊旗市發展,加快推動中蒙二連浩特一扎門烏德經濟合作區正式運營。支持滿洲里邊境旅游試驗區創新發展。實施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負面清單管理,發展進口貨物落地加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九)發展高水平開放型經濟。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支持烏蘭察布等地建設保稅物流中心(B型)。鼓勵綜合保稅區開展委內加工業務。依托口岸發展加工制造、商貿物流、數字經濟等產業,支持企業參與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推動實施國際產能合作項目。
(十)拓展省際互動合作。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的對接,共建對外開放平臺,打造產業轉移示范區。發揮蒙蘇經濟開發區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加強同有關省市在港口利用方面的合作。構建興白齊呼跨省生態經濟合作區。推動呼包銀榆經濟區和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設發展,加強與寧夏、山西、陜西等周邊省區的協作。
三、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十一)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創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編制實施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將“三區三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健全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生態補償機制,推進草原森林等重點領域生態補償全覆蓋。研究建立節能量交易機制,進一步推進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
(十二)深入實施重點生態工程。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開展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水土流失治理和沙漠鎖邊造林。開展渾善達克規模化林場建設和沙地重點危害區治理,實施科爾沁、呼倫貝爾、烏珠穆沁沙地綜合整治。深入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等重點生態工程。
(十三)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推動高耗能行業開展節能改造。加大烏海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和聯防聯控聯治力度。強化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推進一般工業固廢、危廢規范化處置。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提高污水處理率和中水回用率。全力抓好“一湖兩海”等重點湖庫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加強黃河等排污口管理。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和納管工作。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加強中蒙俄達烏爾國際自然保護區跨境生態環保合作。
四、深入推動重點領域改革
(十四)落實重大改革舉措。深化集體土地市場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資源性產品等要素價格形成機制、自然資源資產收益分配等改革。推進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使用權、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等制度改革。制定政務誠信建設管理辦法,建設全區各級信用平臺,實現信用信息征集全覆蓋。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網通辦”等措施,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大幅壓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形成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五)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圍繞“兩不愁三保障”目標,加強對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人口的幫扶,堅決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全面完成。聚焦特殊貧困人口,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保障、防貧保險等政策,構建多層次復合式保障體系;建立返貧監測預警機制,及時將因病、因災等返貧人口納入幫扶。強化產業扶貧,促進轉移就業,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大力推進消費扶貧,多措并舉解決扶貧產業產品“賣難”問題。加強扶貧資金形成資產管理工作,深入實施扶志扶智行動,確保貧困人口持續穩定脫貧致富。推進脫貧攻堅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十六)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打造“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補貼政策。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漢語教學,做好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困難人員幫扶等工作。完善扶持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加大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力度。
(十七)支持教育高質量發展。加快公辦幼兒園建設,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增加學前教育資源。加大對困難地區、薄弱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支持力度,推進義務教育縣域內一體化發展。有序擴大中心城鎮學位供給,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額。支持縣城普通高中學校優質特色多樣化發展。支持中高等職業學校、應用型本科高等學校實訓基地建設。加快推進自治區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發展優勢特色學科。
(十八)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打造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強盟市級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建設,健全完善旗縣級公立醫院功能,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穩定和發展鄉村醫生隊伍。提升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實施蒙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加強蒙醫藥創新平臺建設,強化重點專科、蒙中醫館、制劑室建設。
(十九)完善多層次廣覆蓋社會保障體系。推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統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制定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有序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推動低保對象動態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扎實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探索建立適宜的醫養結合模式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
(二十)強化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實施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等工程。推進旗縣級烏蘭牧騎標準化建設和網上烏蘭牧騎平臺建設。推進旗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建立健全應急廣播體系、廣播電視傳輸覆蓋及監測監管體系。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合理利用空置場所拓展公共體育活動空間,推進公共體育設施與學校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
(二十一)改善住房保障條件。統建農村牧區集體公租房和幸福大院,提高深度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能力。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城鎮困難職工等重點群體公共租賃住房和補貼的申請機制,對城鎮住房困難群體給予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售)或租賃補貼保障。
(二十二)增強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能力。實施公共基礎設施安全加固工程、交通設施災害防治工程,開展城市既有住房抗震加固、自然災害高風險區農村困難群眾危房與土坯房改造工程。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廣場、公園、體育場(館)等場所,統籌建設人口疏散設施,形成人口疏散和應急避難保障體系。加強自然災害早期預警、風險評估信息共享與發布能力建設,建設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推進災害應急救援聯動指揮平臺建設,建立資源共享及聯合處置機制。完善防災減災救災經費保障機制,提高骨干救援隊伍專業化技術裝備水平。
(二十三)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規范地方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互聯網金融、非法集資案件,改善金融生態。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推進西部大開發的主體責任,主動作為、真抓實干,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壓實責任、密切配合,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政策,確保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目標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