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東地區2019年3月印發版“兩個細則”正式發布!對風電場和光伏電站發電、調峰調頻費用計算規則等做了詳細規定。
據了解,2018年11月,國家能源局華東監管局發布關于征求對《華東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18版)和《華東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2018版)意見的函。
根據能監局消息,此次修訂主要從四個方面完善規則條款:一是落實輔助服務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特別是輔助服務參與主體、補償考核項目全覆蓋的要求;二是適應當前華東電網峰谷差加大、外來電不斷增加和部分地區風電、光伏快速增加等新形勢和新要求;三是做好與輔助服務市場銜接工作,不重復補償考核;四是精簡條款,進一步突出補償考核功能定位。
儲能在電網調峰調頻、新能源消納等作用明顯,隨著此次文件發布,儲能在華東區域的應用需求有望大幅擴張。
此版華東地區兩個細則對風電場和光伏電站發電、調峰調頻費用計算規則等做了詳細規定:
風電場和光伏電站從并網發電之日起納入。
調峰考核電量:核電站、風電場、光伏電站最大不超過當月發電量的 0.05%,
機組基本響應速率:風電和光伏為每分鐘 10%額定功率。
風電場、光伏電站應向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風電功率、光電功率預測結果。風電功率、光伏發電功率預測分日前預測和超短期預測兩種方式。
日前預測是指對次日風電功率、光伏發電功率進行預測。遇節假日需在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上報節假日至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的預測,用于節日方式安排。節假日期間 ,風電場、光伏電站仍需每日按時報送次日風功率預測、光電功率預測。超短期預測是指自上報時刻起未來 15 分鐘至 4小時的預測預報。日前預測和超短期預測時間分辨率均為 15分鐘。
據了解,2018年11月,國家能源局華東監管局發布關于征求對《華東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18版)和《華東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2018版)意見的函。
根據能監局消息,此次修訂主要從四個方面完善規則條款:一是落實輔助服務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特別是輔助服務參與主體、補償考核項目全覆蓋的要求;二是適應當前華東電網峰谷差加大、外來電不斷增加和部分地區風電、光伏快速增加等新形勢和新要求;三是做好與輔助服務市場銜接工作,不重復補償考核;四是精簡條款,進一步突出補償考核功能定位。
儲能在電網調峰調頻、新能源消納等作用明顯,隨著此次文件發布,儲能在華東區域的應用需求有望大幅擴張。
此版華東地區兩個細則對風電場和光伏電站發電、調峰調頻費用計算規則等做了詳細規定:
風電場和光伏電站從并網發電之日起納入。
調峰考核電量:核電站、風電場、光伏電站最大不超過當月發電量的 0.05%,
機組基本響應速率:風電和光伏為每分鐘 10%額定功率。
風電場、光伏電站應向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報送風電功率、光電功率預測結果。風電功率、光伏發電功率預測分日前預測和超短期預測兩種方式。
日前預測是指對次日風電功率、光伏發電功率進行預測。遇節假日需在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上報節假日至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的預測,用于節日方式安排。節假日期間 ,風電場、光伏電站仍需每日按時報送次日風功率預測、光電功率預測。超短期預測是指自上報時刻起未來 15 分鐘至 4小時的預測預報。日前預測和超短期預測時間分辨率均為 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