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發布針對儲能項目的補貼,自項目投運后按放電量補貼業主0.3元/kWh、連補3年。得益于此政策,蘇州工業園區用戶側儲能項目投資回收期有望縮短1~2年。
工業用戶最具建設儲能條件
2017年9月,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曾發布《客戶側儲能系統并網管理規定》(試行)文件,規定將用戶側儲能定義為“適用于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儲能功率20MW以下的客戶側儲能系統”,其中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單個并網點儲能功率不超過6MW,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單個并網點儲能功率超過6MW。
而有專家分析認為在用戶側中,工業用戶因其具有較大的日用電量,且白天峰端用電量高深夜用電量少,具有明顯的峰谷特征,更具備建設儲能電站的條件。
用戶側儲能主要應用場景
用戶側儲能項目價值主要體現在峰谷套利、需量電費部分、變壓器動態增容等,其中峰谷套利即在低電價時儲存電量、高電價時釋放電量,從而賺取峰谷電價差,而電費清單除了電表數值外還有一部分是基礎電費,應用儲能系統以后用戶的最大電負荷量會降低,相對應的容量費用也會削減,進一步削減了用戶的電費清單。此外儲能系統還可以參與電網輔助服務、電力需求響應等市場化活動,獲取更多收益。
據報道,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江蘇全省已建用戶側儲能電站60座,儲能容量合計97MW、691MWh,其中48個儲能項目總容量93.7MW應用于削峰填谷。主要供應商為南都電源、太湖能谷、中天科技、力信能源、寧德時代。
補貼后項目投資回報期大幅縮短
3月24日,江蘇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印發了《蘇州工業園區綠色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針對在園區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的儲能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放電量補貼業主0.3元/kWh、連補3年。
此前安徽合肥曾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提到,給予儲能系統充電量1元/kWh的補貼,同一項目年度最高獎勵100萬元,不過該政策是針對光伏儲能項目中的充電量進行補貼。相比較而言此次蘇州工業園區的度電補貼價格雖然不高,但是卻是針對放電量計算的,長久來說補貼總額也不可小覷,這也更利于獨立儲能項目的開展。
按照《客戶側儲能系統并網管理規定》文件要求,“充電量、放電量分開計量,結算和電價執行政府相關政策”。2018年7月,國網江蘇對《客戶側儲能系統并網管理規定(試行)》又進行補充說明并修訂,明確“儲能電站用戶不允許向電網倒送電”。
根據前文所提到的,工業園區用戶側項目,主要將為業主提供削峰填谷、節約用電費用的。根據北極星儲能網整理分析,目前實行的峰谷電價的區域中以江蘇地區價差最大,峰谷價差為0.8818元/kWh,谷平價差也有0.3909元/kWh。工業儲能項目可利用0-8點谷電價期間為儲能電池充電,在8-12點峰電價期間進行放電;再利用下午平電價時段充電、晚高峰17-21點期間放電,即采用兩充兩放模式進行削峰填谷。
假設某儲能項目配置儲能容量1.2MWh,每次充滿電后最多可放電1MWh,整個系統下來初始投資約200萬元,每年峰谷電價節約的電費46萬元。此次蘇州工業園區給出的補貼相當于峰谷價差套利收益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34%,每年獲得補貼約近10萬元,對于剛剛并網的項目來說,連補三年可有效提升成本回收能力,整體靜態投資回收期可縮短1.5年。動態回收期若以IRR為6%計算,則補貼前后投資回收期可縮短1.9年。
有了補貼用戶開展儲能項目的積極性必然增加,但這是針對業主有利、而且補貼時間較短僅有3年,儲能系統供應商的壓力將會因此增大,這將進一步促使儲能系統的成本進一步下降。正如很多專家所說,國家層面可能不會給儲能予以補貼,儲能產業還是要在需求市場的驅動下健康有序的發展。
工業用戶最具建設儲能條件
2017年9月,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曾發布《客戶側儲能系統并網管理規定》(試行)文件,規定將用戶側儲能定義為“適用于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儲能功率20MW以下的客戶側儲能系統”,其中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單個并網點儲能功率不超過6MW,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單個并網點儲能功率超過6MW。
而有專家分析認為在用戶側中,工業用戶因其具有較大的日用電量,且白天峰端用電量高深夜用電量少,具有明顯的峰谷特征,更具備建設儲能電站的條件。
用戶側儲能主要應用場景
用戶側儲能項目價值主要體現在峰谷套利、需量電費部分、變壓器動態增容等,其中峰谷套利即在低電價時儲存電量、高電價時釋放電量,從而賺取峰谷電價差,而電費清單除了電表數值外還有一部分是基礎電費,應用儲能系統以后用戶的最大電負荷量會降低,相對應的容量費用也會削減,進一步削減了用戶的電費清單。此外儲能系統還可以參與電網輔助服務、電力需求響應等市場化活動,獲取更多收益。
據報道,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江蘇全省已建用戶側儲能電站60座,儲能容量合計97MW、691MWh,其中48個儲能項目總容量93.7MW應用于削峰填谷。主要供應商為南都電源、太湖能谷、中天科技、力信能源、寧德時代。
補貼后項目投資回報期大幅縮短
3月24日,江蘇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印發了《蘇州工業園區綠色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針對在園區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的儲能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放電量補貼業主0.3元/kWh、連補3年。
此前安徽合肥曾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提到,給予儲能系統充電量1元/kWh的補貼,同一項目年度最高獎勵100萬元,不過該政策是針對光伏儲能項目中的充電量進行補貼。相比較而言此次蘇州工業園區的度電補貼價格雖然不高,但是卻是針對放電量計算的,長久來說補貼總額也不可小覷,這也更利于獨立儲能項目的開展。
按照《客戶側儲能系統并網管理規定》文件要求,“充電量、放電量分開計量,結算和電價執行政府相關政策”。2018年7月,國網江蘇對《客戶側儲能系統并網管理規定(試行)》又進行補充說明并修訂,明確“儲能電站用戶不允許向電網倒送電”。
根據前文所提到的,工業園區用戶側項目,主要將為業主提供削峰填谷、節約用電費用的。根據北極星儲能網整理分析,目前實行的峰谷電價的區域中以江蘇地區價差最大,峰谷價差為0.8818元/kWh,谷平價差也有0.3909元/kWh。工業儲能項目可利用0-8點谷電價期間為儲能電池充電,在8-12點峰電價期間進行放電;再利用下午平電價時段充電、晚高峰17-21點期間放電,即采用兩充兩放模式進行削峰填谷。
假設某儲能項目配置儲能容量1.2MWh,每次充滿電后最多可放電1MWh,整個系統下來初始投資約200萬元,每年峰谷電價節約的電費46萬元。此次蘇州工業園區給出的補貼相當于峰谷價差套利收益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34%,每年獲得補貼約近10萬元,對于剛剛并網的項目來說,連補三年可有效提升成本回收能力,整體靜態投資回收期可縮短1.5年。動態回收期若以IRR為6%計算,則補貼前后投資回收期可縮短1.9年。
有了補貼用戶開展儲能項目的積極性必然增加,但這是針對業主有利、而且補貼時間較短僅有3年,儲能系統供應商的壓力將會因此增大,這將進一步促使儲能系統的成本進一步下降。正如很多專家所說,國家層面可能不會給儲能予以補貼,儲能產業還是要在需求市場的驅動下健康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