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全國版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也終于進入征求意見階段。這意味著對原有的產業指導目錄進行了結構上的調整,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合并,形成了新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鼓勵外資的做法向產業優惠和區域優惠的方向發展。
近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會同有關方面發布《目錄》,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到2019年3月2日。
商務部發言人高峰2月14日表示,外國投資者在《目錄》所列產業內設立企業,可以享受諸多優惠條件。比如,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對于集約用地項目可優先供應土地,而且最多可享受30%土地出讓金優惠等。
“《目錄》主要發揮行業引導和區域引導的作用,而不是差別待遇,將對地方后續制定鼓勵類措施起到引導作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崔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合二為一
國家發展產業的模式還是傾向于有鼓勵類產業的,因為我們一些地區的投資管理還不像發達國家的法律法規那么完善,出臺鼓勵類目錄對地方相關投資政策的制定具有指導意義。
《目錄》的一個顯著變化就是將原來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合二為一。
目前我國的產業指導目錄主要有三個,除上述兩個目錄外,還有《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其中前兩個是針對外資的,《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是內外資一致的。
記者了解到,2017年之前,延續多年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包括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通過三種分類對外商投資進行指導,會出現部分重復的問題,例如鼓勵類行業中可能會有股權比例限制等限制性措施。
“因為當時還不是按照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外資還需要進行審批。”崔凡說,“2016年全國實施外資備案制后,2017年公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就變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是鼓勵類目錄,另一部分是負面清單。”
全國版負面清單發布后,將兩個目錄合二為一,變為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被認為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目前的管理模式更加簡潔清晰。
“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理論上都允許外商投資,與此同時,設有鼓勵類目錄,這有利于促進全球價值鏈的轉移和國內區域價值鏈的調整,順應大形勢,包括沿海地區產業向中西部轉移等。”崔凡說。
對于市場上一些觀點認為只保留一個負面清單,鼓勵類目錄并無意義的觀點,商務部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所副主任聶平香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發展產業的模式還是傾向于有鼓勵類產業的,因為我們一些地區的投資管理還不像發達國家的法律法規那么完善,出臺鼓勵類目錄對地方相關投資政策的制定具有指導意義,外商投資除了要規模,還要質量要水平。
稅收優惠
這意味著,外資企業在上述地區投資,不僅享受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而且享受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相關政策。
對外商企業來講,鼓勵類產業最大的優惠措施大概當屬稅收優惠。記者了解到,自兩稅并軌后,對外商的稅收優惠減少,目前主要是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外商再投資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等。
商務部最新數據顯示,2019年1月全國實際使用外資841.8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4.8%(折合124.1億美元,同比增長2.8%,這其中沒有包括銀行、證券、保險領域數據);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646家,同比下降10.6%。
面對復雜的全球投資形勢,以及國際上對跨國資本的爭奪,中國如何穩定現有的外資利用形勢是政府和市場高度關注的問題。
商務部發言人高峰表示,修訂兩個“目錄”,主要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的穩定增長,優化外商投資產業和區域結構,推動我國對外開放邁上新臺階。
聶平香認為,目錄擴大了鼓勵外商投資的范圍,全國及地方的優惠政策也對吸引外資有較大作用。
“外國投資者在‘目錄’所列產業內設立企業,可以享受諸多優惠條件。比如,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對于集約用地項目可優先供應土地,而且最多可享受30%土地出讓金優惠;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15%所得稅優惠等等。”高峰說。
此外,2017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確提到,允許地方政府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對就業、經濟發展、技術創新貢獻大的項目予以支持。這意味著吸引外資在地方落地時是允許有一些優惠措施的。
《目錄》中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部分,對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以及海南省投資列出了具體的優勢產業。這意味著,外資企業在上述地區投資,不僅享受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而且享受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相關政策。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目錄》對后續地方出臺鼓勵類措施、優惠措施具有引導意義。在目錄鼓勵類的產業內,地方可以根據情況制定優惠措施。
瞄準新技術
“外資也希望我們開放更多的高新技術領域,享受中國發展的紅利。這是雙向的。”
聶平香告訴記者,《目錄》比上一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新增了53條,鼓勵外商投資的范圍進一步擴大;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增加了43條,全面開放新格局,對中西部地區有一定的傾斜。
記者梳理發現,《目錄》共十三類402項。相較上一版,《目錄》增加了一個大類,也就是第七類信息傳輸、軟件和技術服務業,包括電子商務系統開發及應用服務。
在第三類制造業中,增加了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設備研發與制造;3D打印設備及其關鍵零部件研發與制造;云計算設備、軟件和系統開發等內容。
服務業方面,增加了清潔生產技術開發與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醫療服務;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及旅游信息服務等內容。
“擴大的核心還是跟高新技術、高端制造業、民生、環保等相關的現代服務業,瞄準產業升級、瞄準新技術、新材料。”聶平香針對此次《目錄》變化分析道。
高峰表示,征求意見稿中,鼓勵外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生態建設、先進制造業、智能制造、高新技術、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我們相信,《目錄》的出臺將更好地引導外商投資,促進相關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在這些領域鼓勵外商投資,有利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彌補國內技術等方面的不足,希望利用外資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同時也與‘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緊密結合,衍生出更多服務,例如工程咨詢等。”聶平香認為,“外資也希望我們開放更多的高新技術領域,享受中國發展的紅利。這是雙向的。”
近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會同有關方面發布《目錄》,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到2019年3月2日。
商務部發言人高峰2月14日表示,外國投資者在《目錄》所列產業內設立企業,可以享受諸多優惠條件。比如,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對于集約用地項目可優先供應土地,而且最多可享受30%土地出讓金優惠等。
“《目錄》主要發揮行業引導和區域引導的作用,而不是差別待遇,將對地方后續制定鼓勵類措施起到引導作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崔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合二為一
國家發展產業的模式還是傾向于有鼓勵類產業的,因為我們一些地區的投資管理還不像發達國家的法律法規那么完善,出臺鼓勵類目錄對地方相關投資政策的制定具有指導意義。
《目錄》的一個顯著變化就是將原來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合二為一。
目前我國的產業指導目錄主要有三個,除上述兩個目錄外,還有《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其中前兩個是針對外資的,《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是內外資一致的。
記者了解到,2017年之前,延續多年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包括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通過三種分類對外商投資進行指導,會出現部分重復的問題,例如鼓勵類行業中可能會有股權比例限制等限制性措施。
“因為當時還不是按照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外資還需要進行審批。”崔凡說,“2016年全國實施外資備案制后,2017年公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就變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是鼓勵類目錄,另一部分是負面清單。”
全國版負面清單發布后,將兩個目錄合二為一,變為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被認為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目前的管理模式更加簡潔清晰。
“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理論上都允許外商投資,與此同時,設有鼓勵類目錄,這有利于促進全球價值鏈的轉移和國內區域價值鏈的調整,順應大形勢,包括沿海地區產業向中西部轉移等。”崔凡說。
對于市場上一些觀點認為只保留一個負面清單,鼓勵類目錄并無意義的觀點,商務部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所副主任聶平香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發展產業的模式還是傾向于有鼓勵類產業的,因為我們一些地區的投資管理還不像發達國家的法律法規那么完善,出臺鼓勵類目錄對地方相關投資政策的制定具有指導意義,外商投資除了要規模,還要質量要水平。
稅收優惠
這意味著,外資企業在上述地區投資,不僅享受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而且享受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相關政策。
對外商企業來講,鼓勵類產業最大的優惠措施大概當屬稅收優惠。記者了解到,自兩稅并軌后,對外商的稅收優惠減少,目前主要是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外商再投資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等。
商務部最新數據顯示,2019年1月全國實際使用外資841.8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4.8%(折合124.1億美元,同比增長2.8%,這其中沒有包括銀行、證券、保險領域數據);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646家,同比下降10.6%。
面對復雜的全球投資形勢,以及國際上對跨國資本的爭奪,中國如何穩定現有的外資利用形勢是政府和市場高度關注的問題。
商務部發言人高峰表示,修訂兩個“目錄”,主要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的穩定增長,優化外商投資產業和區域結構,推動我國對外開放邁上新臺階。
聶平香認為,目錄擴大了鼓勵外商投資的范圍,全國及地方的優惠政策也對吸引外資有較大作用。
“外國投資者在‘目錄’所列產業內設立企業,可以享受諸多優惠條件。比如,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對于集約用地項目可優先供應土地,而且最多可享受30%土地出讓金優惠;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15%所得稅優惠等等。”高峰說。
此外,2017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確提到,允許地方政府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對就業、經濟發展、技術創新貢獻大的項目予以支持。這意味著吸引外資在地方落地時是允許有一些優惠措施的。
《目錄》中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部分,對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以及海南省投資列出了具體的優勢產業。這意味著,外資企業在上述地區投資,不僅享受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而且享受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相關政策。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目錄》對后續地方出臺鼓勵類措施、優惠措施具有引導意義。在目錄鼓勵類的產業內,地方可以根據情況制定優惠措施。
瞄準新技術
“外資也希望我們開放更多的高新技術領域,享受中國發展的紅利。這是雙向的。”
聶平香告訴記者,《目錄》比上一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新增了53條,鼓勵外商投資的范圍進一步擴大;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增加了43條,全面開放新格局,對中西部地區有一定的傾斜。
記者梳理發現,《目錄》共十三類402項。相較上一版,《目錄》增加了一個大類,也就是第七類信息傳輸、軟件和技術服務業,包括電子商務系統開發及應用服務。
在第三類制造業中,增加了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設備研發與制造;3D打印設備及其關鍵零部件研發與制造;云計算設備、軟件和系統開發等內容。
服務業方面,增加了清潔生產技術開發與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醫療服務;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及旅游信息服務等內容。
“擴大的核心還是跟高新技術、高端制造業、民生、環保等相關的現代服務業,瞄準產業升級、瞄準新技術、新材料。”聶平香針對此次《目錄》變化分析道。
高峰表示,征求意見稿中,鼓勵外資更多投向現代農業、生態建設、先進制造業、智能制造、高新技術、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我們相信,《目錄》的出臺將更好地引導外商投資,促進相關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在這些領域鼓勵外商投資,有利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彌補國內技術等方面的不足,希望利用外資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同時也與‘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緊密結合,衍生出更多服務,例如工程咨詢等。”聶平香認為,“外資也希望我們開放更多的高新技術領域,享受中國發展的紅利。這是雙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