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工信廳等聯合印發加快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全區范圍內推進建設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插座,并對新能源汽車實行減半征收停車費的優惠政策。針對充電樁充電費用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住宅小區充電樁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其余場所充電樁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峰谷電價,低谷時段(23:00-7:00)為大工業用電價格的50%。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5〕51號)精神,推進廣西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工業高質量發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政府投資或利用國有資源設立的公共停車場、市政道路兩旁設立的停車位,對新能源汽車實行減半征收停車費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二、由各設區市規劃建設微小型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各市轄區按現有停車位一定比例,在道路兩側、人行道上樹木之間允許的空間范圍、小區或單位圍墻周邊、綠化帶周邊等區域設置長2.5-3.5米、寬1.8-2.2米的微小型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嚴禁非新能源汽車占用專用停車位。(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三、將新能源汽車充電插座納入自治區和各設區市的充電設施建設考核指標,按一定占比量配備列入自治區和各設區市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予以推進,各行政事業單位及公共區域非增容式充電插座由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籌報裝,安裝管理和驗收流程由各使用單位按職責履行。(責任單位: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四、在全區范圍推進建設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插座,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籌住宅小區的充電插座報裝、安裝管理和驗收流程。(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五、對新能源汽車開放公交專用車道,對限號、限行的城市道路,準許新能源汽車不限號、不限行(城市道路中規定的單向通行道路、限制寬度、限制高度和限制質量、限制軸重的道路除外)。(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其余場所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具備單獨計量的,低谷時段(23:00-7:00)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的50%。(責任單位: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七、各級公安車輛管理部門為新能源汽車開辟上牌綠色通道。(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八、在現有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制度下,實施新能源汽車長期租賃改革,在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企業推廣新能源汽車租賃業務。(責任單位: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關于印發加快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5〕51號)精神,推進廣西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工業高質量發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政府投資或利用國有資源設立的公共停車場、市政道路兩旁設立的停車位,對新能源汽車實行減半征收停車費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二、由各設區市規劃建設微小型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各市轄區按現有停車位一定比例,在道路兩側、人行道上樹木之間允許的空間范圍、小區或單位圍墻周邊、綠化帶周邊等區域設置長2.5-3.5米、寬1.8-2.2米的微小型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嚴禁非新能源汽車占用專用停車位。(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三、將新能源汽車充電插座納入自治區和各設區市的充電設施建設考核指標,按一定占比量配備列入自治區和各設區市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予以推進,各行政事業單位及公共區域非增容式充電插座由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籌報裝,安裝管理和驗收流程由各使用單位按職責履行。(責任單位: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四、在全區范圍推進建設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插座,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籌住宅小區的充電插座報裝、安裝管理和驗收流程。(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五、對新能源汽車開放公交專用車道,對限號、限行的城市道路,準許新能源汽車不限號、不限行(城市道路中規定的單向通行道路、限制寬度、限制高度和限制質量、限制軸重的道路除外)。(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其余場所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具備單獨計量的,低谷時段(23:00-7:00)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的50%。(責任單位: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七、各級公安車輛管理部門為新能源汽車開辟上牌綠色通道。(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八、在現有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制度下,實施新能源汽車長期租賃改革,在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企業推廣新能源汽車租賃業務。(責任單位: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各設區市、縣人民政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