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發布 《關于增量配電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對于招標形成投資主體的增量配電項目配電價格由招標確定。任何情況下,用戶承擔的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與天津電網輸配電價之和不得高于用戶直接接入相同電壓等級對應的天津電網輸配電價。鼓勵配電區域內電力用戶積極參與市場交易。
《通知》明確,在配電網配電價格確定前,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承擔的配電網配電價格暫按用戶電壓等級對應的天津電網輸配電價與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天津電網輸配電價價差執行。配電網區域內未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用電價格應嚴格按照天津市目錄銷售電價執行。增量配電網與天津電網之間的結算電價,應按照現行天津電網相應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執行。
《通知》明確,在配電網配電價格確定前,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承擔的配電網配電價格暫按用戶電壓等級對應的天津電網輸配電價與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天津電網輸配電價價差執行。配電網區域內未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用電價格應嚴格按照天津市目錄銷售電價執行。增量配電網與天津電網之間的結算電價,應按照現行天津電網相應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