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農業部授予全國108個縣“國家首批綠色能源示范縣”稱號,安徽省有5個縣入圍,池州市青陽縣名列其中。
據了解,綠色能源示范縣的可再生能源年開發利用總量需達到15萬噸標準煤以上或戶均1噸標準煤以上、現代技術利用可再生能源要占農村生活用能比重50%以上,包括小水電、風電、沼氣及生物質氣化和生物質發電、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液體燃料、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綠色能源縣建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新農村建設重點工程。作為“國家首批綠色能源示范縣”之一,青陽縣此次可獲國家財政補貼,以支持其在新能源利用方面獲得更好的發展。省能源局也將會同省財政廳、省農委等相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加大支持力度,推動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