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發布“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等重點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本重點專項按照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與海洋能、氫能、可再生能源耦合與系統集成技術6 個創新鏈(技術方向),共部署38 個重點研究任務。專項實施周期為5 年(2018-2022 年)。按照分步實施、重點突出的原則,2018 年擬在6 個技術方向啟動32~64 個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總概算為6.565 億元。凡企業牽頭的項目須自籌經費,自籌經費總額與國撥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1:1,應用示范類項目自籌經費總額與國撥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2:1。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要求及評審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負責人。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采取填寫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兩步進行,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項目申報單位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誠信審核把關。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在受理項目預申報后,組織形式審查,并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下一步答辯評審。對于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及時將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申報單位在接到專業機構關于進入答辯評審的通知后,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受理時間為30天。
——專業機構對進入正式評審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如申報項目的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價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工業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4. 納入科技部試點范圍并評估結果為A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國務院有關部門推薦與其有業務指導關系的單位,行業協會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推薦其會員單位,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其行政區劃內的單位。推薦單位名單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5. 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并隨紙質項目預申報書一并報送。
7. 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改革前計劃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四、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預申報書格式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8年8月20日8:00至9月25日17:00。進入答辯評審環節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術咨詢電話:010-51666288(中繼線);
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紙質,一式2份)、推薦項目清單(紙質,一式2份)寄送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推薦項目清單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15號中信所170室,郵編:100038。
聯系電話:010-58882171。
3. 材料報送和業務咨詢。請各申報單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預申報書(紙質,一式2份),寄送至承擔項目所屬重點專項管理的專業機構。項目預申報書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及寄送地址如下:
(1)“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02、68104423;
(2)“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377340;
(3)“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30、68104408;
(4)“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7;
(5)“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23、68104472;
(6)“核安全與先進核能技術”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30、68104408。
科學技術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計劃與監督處,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號9號樓,郵編:100044。
(7)“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207732、68207730。
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發展促進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1層1121室,郵編:100846。
附件3
“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2018 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以及《“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 年)》《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提出的任務,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啟動實施“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根據本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的部署,現發布2018 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本重點專項總體目標是:大幅提升我國可再生能源自主創新能力,加強風電、光伏等國際技術引領;掌握光熱、地熱、生物質、海洋能等高效利用技術;推進氫能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支撐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電平價上網,大面積區域供熱,規模化替代化石燃料,為能源結構調整和應對氣候變化奠定基礎。
本重點專項按照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與海洋能、氫能、可再生能源耦合與系統集成技術6 個創新鏈(技術方向),共部署38 個重點研究任務。專項實施周期為5 年(2018-2022 年)。按照分步實施、重點突出的原則,2018 年擬在6 個技術方向啟動32~64 個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總概算為6.565 億元。凡企業牽頭的項目須自籌經費,自籌經費總額與國撥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1:1,應用示范類項目自籌經費總額與國撥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2:1。
項目申報統一按指南二級標題(如1.1)的研究方向進行。除特殊說明外,擬支持項目數均為1~2 項。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4年。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須涵蓋該二級標題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下設課題數原則上不超過5 個,每個課題參研單位原則上不超過5 個。項目設1 名項目負責人,項目中每個課題設
1 名課題負責人。
指南中“擬支持項目數為1~2 項”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當出現申報項目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分評價相近、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情況時,可同時支持這2 個項目。2 個項目將采取分兩個階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階段完成后將對2 個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1. 太陽能
1.1 鈣鈦礦/晶硅兩端疊層太陽電池的設計、制備和機理研究(基礎研究類)
研究內容:為探索新型高效低成本疊層太陽電池技術,開展鈣鈦礦/晶硅兩端疊層太陽電池的結構設計、器件制備及其機理的基礎研究。
具體包括:疊層電池能帶匹配設計與光電特性優化;疊層電池載流子輸運機制及穩定性機理研究;疊層電池低光電損耗隧穿結和高效陷光結構設計與實現;低溫低離子轟擊透明導電薄膜沉積機理及制備技術;疊層電池模塊與百瓦戶外系統設計與驗證。
考核指標:獲得低光電損耗隧穿結設計方案,闡明疊層電池載流子輸運機制;獲得可實用化的鈣鈦礦/晶硅疊層電池制備技術途徑;鈣鈦礦/晶硅兩端疊層太陽電池效率≥23%(面積≥0.5cm2)、≥18%(面積≥10cm2);透明鈣鈦礦太陽電池效率≥16%(面積≥0.5cm2);建成百瓦級疊層電池戶外驗證系統。
1.2 柔性襯底銅銦鎵硒薄膜電池組件制備、關鍵裝備及成套工藝技術研發(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解決柔性襯底薄膜電池及組件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開展基于柔性襯底高效率銅銦鎵硒薄膜電池組件關鍵裝備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大面積均勻銅銦鎵硒有源層及其功能層薄膜制備和工藝優化;柔性襯底元素擴散及其對電池性能影響;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封裝工藝及產品研發;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和組件的成套工藝技術,柔性組件光衰機制及對長期可靠性影響研究;大面積柔性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卷對卷關鍵裝備。
考核指標:實現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卷對卷柔性襯底清洗、有源層和功能層制備等關鍵裝備國產化,完成成套工藝技術研發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柔性電池效率≥21%(面積0.5cm2),示范線量產柔性薄膜電池組件平均效率≥16.50%(面積0.5m2),建成年產能10MW 柔性襯底銅銦鎵硒薄膜電池示范生產線,設備國產化率達到80%,原材料國產化率達到90%,建立100kW 組件示范電站。
1.3 高效P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解決高效率低成本多晶硅太陽電池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開展高效P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高效多晶硅電池結構設計和仿真技術、高陷光多晶硅電池絨面制備技術;電池表面低復合鈍化技術、新型PN 結/背場結構的設計和制備技術;高效P 型多晶硅電池效率衰減控制技術;研制先進高陷光制絨等關鍵裝備;高效P 型多晶硅太陽電池和組件量產成套工藝檢測技術和標準。
考核指標:完成基于先進結構的P 型多晶硅電池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電池(面積400mm2)最高正面效率≥22.50%;示范線量產電池(尺寸>156mm×156mm)正面平均效率≥21.50%、年產能≥80MW,電池成本≤1.4 元/Wp;先進高陷光制絨等關鍵裝備實現國產化并應用于示范線,示范線設備國產化率超過80%;建成容量不小于500kWp 示范電站;形成不少于2項技術標準草案,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1.4 可控衰減的N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進一步提升多晶硅電池轉化效率、降低成本的需求,開展可控衰減的N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N 型多晶硅電池衰減機制和衰減控制技術;N 型多晶硅錠均勻摻雜和缺陷控制技術;N 型多晶硅電池雙面鈍化材料、結構和工藝技術、低接觸電阻金屬化技術;研制高效均勻摻雜N型硅鑄錠爐等關鍵裝備;可控衰減的N 型多晶硅太陽電池和組件量產成套關鍵工藝檢測技術和標準。
考核指標:完成可控衰減的高效N 型多晶硅電池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電池(面積400mm2)最高正面效率≥22.50%;示范線量產電池(尺寸>156mm×156mm)正面平均效率≥21.50%、年產能≥45MW、電池成本≤1.5 元/Wp;N 型硅鑄錠爐等關鍵裝備實現國產化并應用于示范線,示范線設備國產化率超過80%;建成容量不小于500kWp 示范電站;形成不少于2 項技術標準草案,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1.5 雙面發電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光伏發電對高功率組件的需求,開展高效雙面發電同質結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先進雙面電池結構設計和仿真技術,可同時實現雙面高效率的電池前/背面鈍化技術;適合于高效雙面電池PN 結/背場形成的精密摻雜技術;電池前/背面低接觸電阻金屬化技術;研制雙面電池用高效硼摻雜等關鍵裝備;雙面發電晶硅電池和組件量產成套工藝技術。
考核指標:完成高效雙面發電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晶硅雙面電池最高效率(正面效率,面積400mm2)≥24%;示范線雙面電池平均效率(正面效率,尺寸156mm×156mm 準方形)≥23%、電池雙面效率比≥90%、年產能≥45MW、電池成本≤1.7 元/Wp;高效硼摻雜等關鍵裝備實現國產化并應用于示范線,核心設備國產化率達到80%;建成容量不小于500kWp 示范電站,相比單面組件發電量增益≥20%;形成不少于2 項技術標準草案,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1.6 晶硅光伏組件回收處理成套技術和裝備(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晶硅光伏組件壽命期后大規模退役問題,研究光伏組件環保處理和回收的關鍵技術及裝備,實現主要高價值組成材料的可再利用。
具體包括:各種組件低成本綠色拆解技術、構成組件各種材料的高效環保分離技術;新型材料及新結構組件的環保處理技術和實驗平臺;組件低損拆解及高價值組分材料高效分離等關鍵裝備;晶硅光伏組件環保處理成套工藝技術;光伏組件回收政策、標準和評價體系。
考核指標:分別建成基于物理法和化學法的晶硅光伏組件環保處理的成套工藝示范線,每條示范線產能≥10MW/年、質量回收率≥92%,能耗≤27kWh/kW 組件,銀回收率≥93%、硅回收率≥95%、銅回收率≥97%;形成光伏組件環保處理技術路線圖、綠色評價方法、標準和政策機制建議。
1.7 新型光伏中壓發電單元模塊化技術及裝備(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突破高效率、低成本大型光伏電站新型模塊化系統及裝備技術瓶頸,開展光伏中壓發電單元模塊化技術及裝備研究。具體包括:新型光伏中壓電力電子裝置拓撲結構、電磁兼容及建模仿真技術;高效直流升壓MPPT(最大功率點跟蹤)控制器關鍵技術;中壓并網逆變器關鍵技術;新型光伏中壓發電單元模塊化設計及系統集成優化技術;新型光伏中壓發電單元示范及實證研究。
考核指標:MPPT 控制器額定功率≥80kW;中壓并網逆變器單機額定功率≥5MW,并網電壓≥35kV,最高效率≥98%;示范工程容量≥10MW。
1.8 分布式光伏系統智慧運維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分布式光伏規模化發展所面臨的運維難度大、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開展分布式光伏智慧運維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大規模分布式光伏系統、部件運維數據及電能質量、故障錄波數據實時采集及存儲技術;光伏支路、逆變器實時監測、故障診斷、異常狀況預警和系統火災預警技術;光伏組件熱斑、隱裂等缺陷診斷分析技術;分布式光伏智能運維、巡檢技術、安全生產可穿戴智能巡檢裝備;分布式光伏智慧運維大數據云平臺研制。
考核指標:智慧運維大數據云平臺可接入分布式光伏系統≥1000 個,可用率≥99%;智慧運維示范系統接入分布式光伏系統≥100 個,總容量≥20MW,異常預警準確率≥80%,組件缺陷診斷有效率≥80%。
1.9 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系統實證研究和測試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開展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系統及部件高性能仿真、戶外測試和實證平臺集成研究,為我國建立國際互認的第三方公共平臺提供支撐。
具體包括:關鍵氣候因素對光伏系統影響研究和建模技術;考慮多物理場(輻照、溫度、風速、載荷等)的大型光伏系統高性能仿真和虛擬現實設計技術;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系統實證平臺模塊化設計集成和靈活重構技術;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組件、逆變器及系統能效測試技術;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組件、逆變器及系統實證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研究。
考核指標:大型光伏系統仿真設計平臺可設計系統規模≥1GW,可仿真物理場≥4 種;典型氣候條件(濕熱、亞濕熱、干熱、暖溫、海洋、寒溫、高原)下光伏系統實證平臺≥7 個,每個平臺實證測試容量≥5MW 并包括光伏組件、新型逆變器戶外測試平臺;光伏組串伏安特性測試電壓等級≥1500V,光伏組件能效測試不確定度≤2.5%,光伏系統能效測試不確定度≤5%,不確定度分量≥6個;形成光伏關鍵部件及系統實證技術規范和測試標準體系。
1.10 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關鍵基礎問題研究(基礎研究類)
研究內容:針對太陽能熱發電提高效率與降低成本的需求,研究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的聚光/集熱/儲熱/發電部分關鍵器件及系統集成理論和方法。
具體包括:與聚光場耦合的非均勻能流下高溫高可靠吸熱器工作原理及設計方法;高溫儲熱方法、儲熱裝置動態失效與可靠運行機理;非穩態變物性超臨界CO2 與儲熱介質的湍流換熱特性及換熱器設計方法;適于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系統的壓氣機與透平工作原理及設計方案;超臨界CO2太陽能熱發電系統的光熱耦合原理與集成優化。
考核指標:提出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的集熱/儲熱/換熱/發電系統設計方法;研究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技術,高效聚光器/聚光場在吸熱器表面能流密度達到600kW/m2 以上,太陽能吸熱器輸出吸熱介質溫度大于700℃,集熱功率不低于800kW,系統可連續運行產生550℃以上超臨界CO2,建成發電功率不小于200kW 的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實證平臺。
2. 風能
2.1 風力發電復雜風資源特性研究及其應用與驗證(基礎研究類)
研究內容:研究我國典型地形和臺風影響地區的風資源特性及其數值分析方法,為風電設計軟件提供合理的輸入條件。
具體包括:典型地形和臺風影響地區距地面300 米高度內湍流風特性時空變化特征及其形成機理;大型風電機組和風電場設計湍流風參數分類及測量方法;典型地形的風電場風資源計算流體力學(CFD)模式;臺風影響下的風電場極端風況CFD 模式;風電場非定常湍流風場的多尺度耦合數值模擬方法。
考核指標:典型地形和臺風影響地區的湍流風特性分類指標庫及其測量與計算方法指南;典型地形風電場選址風資源評估軟件,并選取至少4 種典型地形風電場進行驗證;臺風影響地區風電機組風險評估軟件預測值與觀測最大風速對比誤差小于10%,并選取已建沿海風電場進行驗證。
2.2 15MW 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研制(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缺乏大型風電機組第三方全尺寸公共試驗系統以及海上風電機組研發測試的迫切需求,研制15MW 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
具體包括: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多參量耦合機理及典型工況提取方法;大型風電機組全工況仿真及虛擬測試技術;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運行控制與數據采集分析技術;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研制與集成;大型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試驗技術。
考核指標: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可測試的風電機組最大額定容量15MW,可模擬6 自由度風載荷并具備傳動鏈及關鍵部件的功能、性能及疲勞壽命試驗能力;地面試驗系統全工況仿真和虛擬測試平臺;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運行控制系統;選取至少1 臺不低于6MW 的風電機組進行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驗證;形成大型風電機組全尺寸、全工況試驗測試標準及規范。
2.3 大型海上風電機組葉片測試技術研究及測試系統研制(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大型海上風電機組第三方葉片測試需求,開展120 米級風電葉片全尺度結構力學測試技術體系研究。
具體包括:葉片全尺度靜力測試與雙自由度疲勞測試技術;葉片破壞評價與分析技術;葉片運行工況實時仿真技術及雙自由度加載控制技術;葉片全運行周期內結構安全性驗證測試技術要求與準則;滿足120 米級葉片全尺度結構力學測試系統研制。
考核指標:建立120 米級葉片測試技術體系,其中靜態載荷協同加載技術可實現載荷偏差率≤5%;雙自由度疲勞加載技術可實現葉片揮舞、擺振方向的耦合疲勞測試;建立適用于大型海上風電機組120 米級葉片的公共測試系統,具備多點協同靜力加載能力與雙自由度疲勞加載能力;可實現極限載荷≥120000kNm 和疲勞載荷≥60000kNm;形成葉片全運行周期內結構安全性驗證測試相關標準;完成1 項100 米級葉片測試工作。
2.4 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及關鍵部件優化設計及批量化制造、安裝調試與運行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滿足海上規模開發風電的需求,基于已經安裝運行的5MW 及以上風電機組樣機及國內自主研制的關鍵部件,開展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及關鍵部件優化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運行全鏈條關鍵技術研究,并應用驗證。
具體包括: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優化設計技術,整機批量組裝專用工藝、臺架試驗技術;主控、變流器、變槳、監控系統協同優化控制及批量化制造工藝技術和檢測裝備;葉片及傳動鏈關鍵部件的優化設計及批量制造工藝和檢測技術;機組及部件智能運輸、現場批量安裝調試運行工藝技術和檢測裝備;海上風電機組及主要部件相關標準規范。
考核指標:海上直驅和增速型2 種風電機組(≥5MW)取得整機型式認證,所用葉片、電控(主控、變流器、變槳距)、發電機、增速型風電機組的齒輪箱等主要部件實現國產化;整機及電控等主要部件至少在10 萬千瓦以上風電場實現技術驗證,并網運行時間1 年以上,平均故障間隔時間>3000h;完成整機集成全套工藝及臺架試驗平臺研發;完成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相關工藝及檢測平臺研制;形成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及關鍵部件相關技術規范和測試標準體系。
一、項目組織申報要求及評審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負責人。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采取填寫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兩步進行,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項目申報單位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誠信審核把關。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在受理項目預申報后,組織形式審查,并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下一步答辯評審。對于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及時將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申報單位在接到專業機構關于進入答辯評審的通知后,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受理時間為30天。
——專業機構對進入正式評審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如申報項目的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價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工業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4. 納入科技部試點范圍并評估結果為A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國務院有關部門推薦與其有業務指導關系的單位,行業協會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推薦其會員單位,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其行政區劃內的單位。推薦單位名單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5. 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并隨紙質項目預申報書一并報送。
7. 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改革前計劃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四、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預申報書格式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8年8月20日8:00至9月25日17:00。進入答辯評審環節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術咨詢電話:010-51666288(中繼線);
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紙質,一式2份)、推薦項目清單(紙質,一式2份)寄送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推薦項目清單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15號中信所170室,郵編:100038。
聯系電話:010-58882171。
3. 材料報送和業務咨詢。請各申報單位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寄出時間為準),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預申報書(紙質,一式2份),寄送至承擔項目所屬重點專項管理的專業機構。項目預申報書須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及寄送地址如下:
(1)“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02、68104423;
(2)“現代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示范”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377340;
(3)“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30、68104408;
(4)“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7;
(5)“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23、68104472;
(6)“核安全與先進核能技術”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30、68104408。
科學技術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計劃與監督處,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號9號樓,郵編:100044。
(7)“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207732、68207730。
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發展促進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1層1121室,郵編:100846。
附件3
“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2018 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以及《“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 年)》《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提出的任務,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啟動實施“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重點專項。根據本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的部署,現發布2018 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本重點專項總體目標是:大幅提升我國可再生能源自主創新能力,加強風電、光伏等國際技術引領;掌握光熱、地熱、生物質、海洋能等高效利用技術;推進氫能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支撐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電平價上網,大面積區域供熱,規模化替代化石燃料,為能源結構調整和應對氣候變化奠定基礎。
本重點專項按照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與海洋能、氫能、可再生能源耦合與系統集成技術6 個創新鏈(技術方向),共部署38 個重點研究任務。專項實施周期為5 年(2018-2022 年)。按照分步實施、重點突出的原則,2018 年擬在6 個技術方向啟動32~64 個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總概算為6.565 億元。凡企業牽頭的項目須自籌經費,自籌經費總額與國撥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1:1,應用示范類項目自籌經費總額與國撥經費總額比例不低于2:1。
項目申報統一按指南二級標題(如1.1)的研究方向進行。除特殊說明外,擬支持項目數均為1~2 項。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4年。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須涵蓋該二級標題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下設課題數原則上不超過5 個,每個課題參研單位原則上不超過5 個。項目設1 名項目負責人,項目中每個課題設
1 名課題負責人。
指南中“擬支持項目數為1~2 項”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當出現申報項目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分評價相近、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情況時,可同時支持這2 個項目。2 個項目將采取分兩個階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階段完成后將對2 個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1. 太陽能
1.1 鈣鈦礦/晶硅兩端疊層太陽電池的設計、制備和機理研究(基礎研究類)
研究內容:為探索新型高效低成本疊層太陽電池技術,開展鈣鈦礦/晶硅兩端疊層太陽電池的結構設計、器件制備及其機理的基礎研究。
具體包括:疊層電池能帶匹配設計與光電特性優化;疊層電池載流子輸運機制及穩定性機理研究;疊層電池低光電損耗隧穿結和高效陷光結構設計與實現;低溫低離子轟擊透明導電薄膜沉積機理及制備技術;疊層電池模塊與百瓦戶外系統設計與驗證。
考核指標:獲得低光電損耗隧穿結設計方案,闡明疊層電池載流子輸運機制;獲得可實用化的鈣鈦礦/晶硅疊層電池制備技術途徑;鈣鈦礦/晶硅兩端疊層太陽電池效率≥23%(面積≥0.5cm2)、≥18%(面積≥10cm2);透明鈣鈦礦太陽電池效率≥16%(面積≥0.5cm2);建成百瓦級疊層電池戶外驗證系統。
1.2 柔性襯底銅銦鎵硒薄膜電池組件制備、關鍵裝備及成套工藝技術研發(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解決柔性襯底薄膜電池及組件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開展基于柔性襯底高效率銅銦鎵硒薄膜電池組件關鍵裝備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大面積均勻銅銦鎵硒有源層及其功能層薄膜制備和工藝優化;柔性襯底元素擴散及其對電池性能影響;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封裝工藝及產品研發;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和組件的成套工藝技術,柔性組件光衰機制及對長期可靠性影響研究;大面積柔性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卷對卷關鍵裝備。
考核指標:實現銅銦鎵硒薄膜電池卷對卷柔性襯底清洗、有源層和功能層制備等關鍵裝備國產化,完成成套工藝技術研發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柔性電池效率≥21%(面積0.5cm2),示范線量產柔性薄膜電池組件平均效率≥16.50%(面積0.5m2),建成年產能10MW 柔性襯底銅銦鎵硒薄膜電池示范生產線,設備國產化率達到80%,原材料國產化率達到90%,建立100kW 組件示范電站。
1.3 高效P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解決高效率低成本多晶硅太陽電池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開展高效P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高效多晶硅電池結構設計和仿真技術、高陷光多晶硅電池絨面制備技術;電池表面低復合鈍化技術、新型PN 結/背場結構的設計和制備技術;高效P 型多晶硅電池效率衰減控制技術;研制先進高陷光制絨等關鍵裝備;高效P 型多晶硅太陽電池和組件量產成套工藝檢測技術和標準。
考核指標:完成基于先進結構的P 型多晶硅電池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電池(面積400mm2)最高正面效率≥22.50%;示范線量產電池(尺寸>156mm×156mm)正面平均效率≥21.50%、年產能≥80MW,電池成本≤1.4 元/Wp;先進高陷光制絨等關鍵裝備實現國產化并應用于示范線,示范線設備國產化率超過80%;建成容量不小于500kWp 示范電站;形成不少于2項技術標準草案,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1.4 可控衰減的N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進一步提升多晶硅電池轉化效率、降低成本的需求,開展可控衰減的N 型多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N 型多晶硅電池衰減機制和衰減控制技術;N 型多晶硅錠均勻摻雜和缺陷控制技術;N 型多晶硅電池雙面鈍化材料、結構和工藝技術、低接觸電阻金屬化技術;研制高效均勻摻雜N型硅鑄錠爐等關鍵裝備;可控衰減的N 型多晶硅太陽電池和組件量產成套關鍵工藝檢測技術和標準。
考核指標:完成可控衰減的高效N 型多晶硅電池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電池(面積400mm2)最高正面效率≥22.50%;示范線量產電池(尺寸>156mm×156mm)正面平均效率≥21.50%、年產能≥45MW、電池成本≤1.5 元/Wp;N 型硅鑄錠爐等關鍵裝備實現國產化并應用于示范線,示范線設備國產化率超過80%;建成容量不小于500kWp 示范電站;形成不少于2 項技術標準草案,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1.5 雙面發電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光伏發電對高功率組件的需求,開展高效雙面發電同質結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先進雙面電池結構設計和仿真技術,可同時實現雙面高效率的電池前/背面鈍化技術;適合于高效雙面電池PN 結/背場形成的精密摻雜技術;電池前/背面低接觸電阻金屬化技術;研制雙面電池用高效硼摻雜等關鍵裝備;雙面發電晶硅電池和組件量產成套工藝技術。
考核指標:完成高效雙面發電晶硅電池產業化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線建設,實驗室晶硅雙面電池最高效率(正面效率,面積400mm2)≥24%;示范線雙面電池平均效率(正面效率,尺寸156mm×156mm 準方形)≥23%、電池雙面效率比≥90%、年產能≥45MW、電池成本≤1.7 元/Wp;高效硼摻雜等關鍵裝備實現國產化并應用于示范線,核心設備國產化率達到80%;建成容量不小于500kWp 示范電站,相比單面組件發電量增益≥20%;形成不少于2 項技術標準草案,申請發明專利5 項以上。
1.6 晶硅光伏組件回收處理成套技術和裝備(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晶硅光伏組件壽命期后大規模退役問題,研究光伏組件環保處理和回收的關鍵技術及裝備,實現主要高價值組成材料的可再利用。
具體包括:各種組件低成本綠色拆解技術、構成組件各種材料的高效環保分離技術;新型材料及新結構組件的環保處理技術和實驗平臺;組件低損拆解及高價值組分材料高效分離等關鍵裝備;晶硅光伏組件環保處理成套工藝技術;光伏組件回收政策、標準和評價體系。
考核指標:分別建成基于物理法和化學法的晶硅光伏組件環保處理的成套工藝示范線,每條示范線產能≥10MW/年、質量回收率≥92%,能耗≤27kWh/kW 組件,銀回收率≥93%、硅回收率≥95%、銅回收率≥97%;形成光伏組件環保處理技術路線圖、綠色評價方法、標準和政策機制建議。
1.7 新型光伏中壓發電單元模塊化技術及裝備(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突破高效率、低成本大型光伏電站新型模塊化系統及裝備技術瓶頸,開展光伏中壓發電單元模塊化技術及裝備研究。具體包括:新型光伏中壓電力電子裝置拓撲結構、電磁兼容及建模仿真技術;高效直流升壓MPPT(最大功率點跟蹤)控制器關鍵技術;中壓并網逆變器關鍵技術;新型光伏中壓發電單元模塊化設計及系統集成優化技術;新型光伏中壓發電單元示范及實證研究。
考核指標:MPPT 控制器額定功率≥80kW;中壓并網逆變器單機額定功率≥5MW,并網電壓≥35kV,最高效率≥98%;示范工程容量≥10MW。
1.8 分布式光伏系統智慧運維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分布式光伏規模化發展所面臨的運維難度大、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開展分布式光伏智慧運維關鍵技術研究。
具體包括:大規模分布式光伏系統、部件運維數據及電能質量、故障錄波數據實時采集及存儲技術;光伏支路、逆變器實時監測、故障診斷、異常狀況預警和系統火災預警技術;光伏組件熱斑、隱裂等缺陷診斷分析技術;分布式光伏智能運維、巡檢技術、安全生產可穿戴智能巡檢裝備;分布式光伏智慧運維大數據云平臺研制。
考核指標:智慧運維大數據云平臺可接入分布式光伏系統≥1000 個,可用率≥99%;智慧運維示范系統接入分布式光伏系統≥100 個,總容量≥20MW,異常預警準確率≥80%,組件缺陷診斷有效率≥80%。
1.9 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系統實證研究和測試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開展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系統及部件高性能仿真、戶外測試和實證平臺集成研究,為我國建立國際互認的第三方公共平臺提供支撐。
具體包括:關鍵氣候因素對光伏系統影響研究和建模技術;考慮多物理場(輻照、溫度、風速、載荷等)的大型光伏系統高性能仿真和虛擬現實設計技術;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系統實證平臺模塊化設計集成和靈活重構技術;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組件、逆變器及系統能效測試技術;典型氣候條件下光伏組件、逆變器及系統實證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研究。
考核指標:大型光伏系統仿真設計平臺可設計系統規模≥1GW,可仿真物理場≥4 種;典型氣候條件(濕熱、亞濕熱、干熱、暖溫、海洋、寒溫、高原)下光伏系統實證平臺≥7 個,每個平臺實證測試容量≥5MW 并包括光伏組件、新型逆變器戶外測試平臺;光伏組串伏安特性測試電壓等級≥1500V,光伏組件能效測試不確定度≤2.5%,光伏系統能效測試不確定度≤5%,不確定度分量≥6個;形成光伏關鍵部件及系統實證技術規范和測試標準體系。
1.10 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關鍵基礎問題研究(基礎研究類)
研究內容:針對太陽能熱發電提高效率與降低成本的需求,研究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的聚光/集熱/儲熱/發電部分關鍵器件及系統集成理論和方法。
具體包括:與聚光場耦合的非均勻能流下高溫高可靠吸熱器工作原理及設計方法;高溫儲熱方法、儲熱裝置動態失效與可靠運行機理;非穩態變物性超臨界CO2 與儲熱介質的湍流換熱特性及換熱器設計方法;適于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系統的壓氣機與透平工作原理及設計方案;超臨界CO2太陽能熱發電系統的光熱耦合原理與集成優化。
考核指標:提出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的集熱/儲熱/換熱/發電系統設計方法;研究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技術,高效聚光器/聚光場在吸熱器表面能流密度達到600kW/m2 以上,太陽能吸熱器輸出吸熱介質溫度大于700℃,集熱功率不低于800kW,系統可連續運行產生550℃以上超臨界CO2,建成發電功率不小于200kW 的超臨界CO2 太陽能熱發電實證平臺。
2. 風能
2.1 風力發電復雜風資源特性研究及其應用與驗證(基礎研究類)
研究內容:研究我國典型地形和臺風影響地區的風資源特性及其數值分析方法,為風電設計軟件提供合理的輸入條件。
具體包括:典型地形和臺風影響地區距地面300 米高度內湍流風特性時空變化特征及其形成機理;大型風電機組和風電場設計湍流風參數分類及測量方法;典型地形的風電場風資源計算流體力學(CFD)模式;臺風影響下的風電場極端風況CFD 模式;風電場非定常湍流風場的多尺度耦合數值模擬方法。
考核指標:典型地形和臺風影響地區的湍流風特性分類指標庫及其測量與計算方法指南;典型地形風電場選址風資源評估軟件,并選取至少4 種典型地形風電場進行驗證;臺風影響地區風電機組風險評估軟件預測值與觀測最大風速對比誤差小于10%,并選取已建沿海風電場進行驗證。
2.2 15MW 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研制(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我國缺乏大型風電機組第三方全尺寸公共試驗系統以及海上風電機組研發測試的迫切需求,研制15MW 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
具體包括: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多參量耦合機理及典型工況提取方法;大型風電機組全工況仿真及虛擬測試技術;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運行控制與數據采集分析技術;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研制與集成;大型風電機組傳動鏈全尺寸試驗技術。
考核指標: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可測試的風電機組最大額定容量15MW,可模擬6 自由度風載荷并具備傳動鏈及關鍵部件的功能、性能及疲勞壽命試驗能力;地面試驗系統全工況仿真和虛擬測試平臺;全尺寸地面試驗系統運行控制系統;選取至少1 臺不低于6MW 的風電機組進行傳動鏈全尺寸地面試驗驗證;形成大型風電機組全尺寸、全工況試驗測試標準及規范。
2.3 大型海上風電機組葉片測試技術研究及測試系統研制(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針對大型海上風電機組第三方葉片測試需求,開展120 米級風電葉片全尺度結構力學測試技術體系研究。
具體包括:葉片全尺度靜力測試與雙自由度疲勞測試技術;葉片破壞評價與分析技術;葉片運行工況實時仿真技術及雙自由度加載控制技術;葉片全運行周期內結構安全性驗證測試技術要求與準則;滿足120 米級葉片全尺度結構力學測試系統研制。
考核指標:建立120 米級葉片測試技術體系,其中靜態載荷協同加載技術可實現載荷偏差率≤5%;雙自由度疲勞加載技術可實現葉片揮舞、擺振方向的耦合疲勞測試;建立適用于大型海上風電機組120 米級葉片的公共測試系統,具備多點協同靜力加載能力與雙自由度疲勞加載能力;可實現極限載荷≥120000kNm 和疲勞載荷≥60000kNm;形成葉片全運行周期內結構安全性驗證測試相關標準;完成1 項100 米級葉片測試工作。
2.4 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及關鍵部件優化設計及批量化制造、安裝調試與運行關鍵技術(共性關鍵技術類)
研究內容:為滿足海上規模開發風電的需求,基于已經安裝運行的5MW 及以上風電機組樣機及國內自主研制的關鍵部件,開展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及關鍵部件優化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運行全鏈條關鍵技術研究,并應用驗證。
具體包括: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優化設計技術,整機批量組裝專用工藝、臺架試驗技術;主控、變流器、變槳、監控系統協同優化控制及批量化制造工藝技術和檢測裝備;葉片及傳動鏈關鍵部件的優化設計及批量制造工藝和檢測技術;機組及部件智能運輸、現場批量安裝調試運行工藝技術和檢測裝備;海上風電機組及主要部件相關標準規范。
考核指標:海上直驅和增速型2 種風電機組(≥5MW)取得整機型式認證,所用葉片、電控(主控、變流器、變槳距)、發電機、增速型風電機組的齒輪箱等主要部件實現國產化;整機及電控等主要部件至少在10 萬千瓦以上風電場實現技術驗證,并網運行時間1 年以上,平均故障間隔時間>3000h;完成整機集成全套工藝及臺架試驗平臺研發;完成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相關工藝及檢測平臺研制;形成大型海上風電機組及關鍵部件相關技術規范和測試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