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是誰?11億元為何不翼而飛?供應商們召開媒體發布會卻又三緘其口。比亞迪“廣告門”事件的幕后“黑手”至今未出現。聯想到這幾年的車企高管頻被“帶走”,當中到底隱藏了多少不可告人的“利益”,這個事件或許只是個導火索,而這背后隱藏的是一個亟待凈化的生態圈。相關報道見C10、C11
本報實習記者 梁鍶明 伍月明 翁榕濤
記者 張洪杰 廣州報道
近日,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以下簡稱“比亞迪”)“廣告門”事件持續發酵。
7月19日,《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了上海一家廣告公司負責人王新(化名)以及上海競智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競智廣告”)相關負責人,對方均表示暫未與比亞迪進行溝通。王新表示,據其了解,已經有供應商和比亞迪聯系。而競智廣告負責人則表示,或將采取法律訴訟途徑。
事實上,比亞迪“廣告門”事件的集中爆發是在7月16日。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一個由代理商墊資并獲取高額利息的利益鏈條浮出水面。
7月16日,王新對本報記者表示,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雨鴻文化”)汪曉婷的介紹下認識了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比亞迪”)的李娟,并在李娟的促使下與“比亞迪”簽下墊資協議,“墊付6000萬元,比亞迪承諾在年底返還8970萬元”。
也就在7月16日下午,雨鴻文化聯合4家廣告供應商召開媒體發布會,雨鴻文化負責人汪曉婷本人出現在現場。
汪曉婷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關于網上所說的陳振宇和宋博,雨鴻文化對這兩個人并不了解,也從來沒有見過面。此前,雨鴻文化一直與“國金比亞迪”進行溝通,與比亞迪的業務往來都是通過李娟,從來沒有和比亞迪深圳總部的人進行直接對接和溝通。
汪曉婷表示,“6月份與李娟等4個人去比亞迪總部,當時沒有見到采購負責人,只見到兩個比亞迪汽車銷售大區負責人,分別是何宏雨、牟曉萌,兩個人是分別過來的。”
記者詢問李娟當時如何在雙方面前表述自己身份的,汪曉婷提到,“李娟過去直接就說‘親愛的,我們來核對一下項目,雨鴻文化這邊項目比較多’,并沒有提到名字或者其他,表現出他們很熟。”
在比亞迪“廣告門”事件當中,最初是圍繞一個名為“李娟”的神秘人,李娟的身份隨著各方說辭的不同更加撲朔迷離。在李娟背后還有一個叫“陳振宇”的人。而比亞迪在7月16日發布的公告中已經明確二者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
那么,李娟和她的“國金比亞迪”在廣告圈內混跡三年之久,廣告商為何從未質疑過她的身份?李娟為何要冒如此大的風險在比亞迪和代理商之間牽線搭橋。如果李娟與比亞迪內部的人沒有任何關聯,為何長達三年以“國金比亞迪”名義開展業務?這當中到底存在哪些不可告人的利益驅動?
代理商墊資收取高額利息
“從2016年開始做比亞迪的業務,在很多大型活動中我看到過李娟,我知道她是‘國金比亞迪’的負責人,只是在今年3月份,在雨鴻的汪曉婷介紹下,跟李娟有了正面的對接,對具體的業務也有了正面的溝通。” 7月16日下午,王新向記者透露。
然而,王新所提到的“由汪曉婷介紹”這一點被汪曉婷本人否認,“我從來沒有接觸過這幾家廣告公司。”
李娟和她的“國金比亞迪”在廣告圈內混跡三年之久,突然爆發出11億元欠款實在令人咋舌,而這背后影射出行業墊資的亂象。
記者調查了解到,2018年3月份,王新接到“國金比亞迪”的通知稱,與其合作的三家公司出現資金問題,需要王新的廣告公司先行墊付資金。王新答應了該條件,于3月21日與“國金比亞迪”以及上海日高廣告有限公司、武漢日高廣告有限公司簽訂了四方協議,協議中約定王新代替“國金比亞迪”向日高廣告墊資6830萬元人民幣。
“2016年跟另外兩家廣告公司有過接觸,2017年下半年開始接觸雨鴻文化,通過雨鴻文化與比亞迪合作。而這次我通過國金比亞迪與比亞迪建立合作,替國金比亞迪實際墊付4930萬元,后面發現有問題就終止了合作。”王新表示。
4月18日經朋友提醒,王新察覺不對勁,他告訴記者:“當時有朋友提醒我李娟這個人的身份并非來自比亞迪,我也有通過其他途徑去調查,李娟方面給的說法是,她是比亞迪的外圍市場部。”
王新仍然不放心,質問李娟四方協議中“國金比亞迪”所蓋的章真偽問題,李娟答復他稱協議上所蓋的章是從深圳比亞迪快遞過來,協議是有效的。
在沒有進行盡調的前提下直接將上千萬元的資金投入進去,王新為何有如此大的動力?王新向記者直言,這筆墊資的到期時間為2018年年底,到時比亞迪應還款本金加利息共8947萬元。“當時畢竟是實打實的墊資,資金是有成本的,當時在簽署協議時,要求比亞迪在年底歸還款項,連帶利息成本。”
然而,到5月份時,王新發現上海日高公司以及武漢日高公司的實控人韓海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財產(存款),被閔行區警方刑事拘留,原因是韓海 所設立的一家P2P公司倒閉,該公司名為上海威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購買了威翔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人受訪時表示:“業務員告訴我們上海威豐是公司總部,游說我們購買威翔基金,現在威豐倒閉了,辦公室沒人,負責人韓海 也被抓走了。”
對于日高公司老板兼做P2P業務的問題,王新表示完全不知情:“墊資前我們也有對日高公司進行基本調查,這家公司自2002年起做的都是正常業務,他開展的P2P業務資不抵債,但和我已經墊付的4930萬元沒有關系。”
得知獲得墊資的日高廣告公司出問題以后,王新擔心“國金比亞迪”不能回款,通過日高公司獲取了深圳比亞迪的微信回復,但比亞迪董秘告訴他李娟沒有使用過后綴為“sh-byd”的郵箱,并且協議上的章沒有用過,認為這可能涉嫌合同詐騙。
王新認為,他們雖然告的主體是李娟,但起訴材料中會把比亞迪寫進去,因為如果是李娟個人的話,他不會幫她墊付近5000萬元,出于對方是比亞迪才愿意墊付,他進一步指出,“通過證據顯示,這起案件的獲益方是比亞迪,如果我們只告李娟詐騙,實際上李娟沒有在案件中獲取到利益。”
王新還向記者透露,目前該案涉及金額至少達11億元,牽涉到了上海、北京超過25家廣告公司,在目前對該案的維權群中,已集合了70多人,其中還包括律師,他們后續可能會對比亞迪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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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廣告門”發酵歷程
5月底(據比亞迪公告) 比亞迪陸續收到外部單位關于李娟的相關征詢,并進行調查。
6月13日 比亞迪發布第一次聲明,表示“犯罪嫌疑人冒用我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與我公司無關”,“已向公安機關提交材料”。
7月4日 比亞迪再次發布聲明,提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名字為“李娟”:“犯罪嫌疑人李娟(英文名Liki Li)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7月12日 比亞迪發布《關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聲明》,聲明中表示有人涉嫌偽造比亞迪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義與多家廣告單位和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因涉事人李娟涉嫌犯罪,比亞迪方面已經報案。上海競智廣告有限公司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名為《人BY臉,天下無D!》的文章,對比亞迪的聲明進行質疑。
7月16日 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微博發布《關于比亞迪廣告門事件的聲明》,提到由李娟以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名義發包給雨鴻文化的廣告業務均屬比亞迪旗下真實業務。比亞迪隨即發布《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宣稱比亞迪并未借出或遺失公章,強調李娟及網傳“陳振宇”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
本報實習記者 梁鍶明 伍月明 翁榕濤
記者 張洪杰 廣州報道
近日,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以下簡稱“比亞迪”)“廣告門”事件持續發酵。
7月19日,《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了上海一家廣告公司負責人王新(化名)以及上海競智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競智廣告”)相關負責人,對方均表示暫未與比亞迪進行溝通。王新表示,據其了解,已經有供應商和比亞迪聯系。而競智廣告負責人則表示,或將采取法律訴訟途徑。
事實上,比亞迪“廣告門”事件的集中爆發是在7月16日。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一個由代理商墊資并獲取高額利息的利益鏈條浮出水面。
7月16日,王新對本報記者表示,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雨鴻文化”)汪曉婷的介紹下認識了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比亞迪”)的李娟,并在李娟的促使下與“比亞迪”簽下墊資協議,“墊付6000萬元,比亞迪承諾在年底返還8970萬元”。
也就在7月16日下午,雨鴻文化聯合4家廣告供應商召開媒體發布會,雨鴻文化負責人汪曉婷本人出現在現場。
汪曉婷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關于網上所說的陳振宇和宋博,雨鴻文化對這兩個人并不了解,也從來沒有見過面。此前,雨鴻文化一直與“國金比亞迪”進行溝通,與比亞迪的業務往來都是通過李娟,從來沒有和比亞迪深圳總部的人進行直接對接和溝通。
汪曉婷表示,“6月份與李娟等4個人去比亞迪總部,當時沒有見到采購負責人,只見到兩個比亞迪汽車銷售大區負責人,分別是何宏雨、牟曉萌,兩個人是分別過來的。”
記者詢問李娟當時如何在雙方面前表述自己身份的,汪曉婷提到,“李娟過去直接就說‘親愛的,我們來核對一下項目,雨鴻文化這邊項目比較多’,并沒有提到名字或者其他,表現出他們很熟。”
在比亞迪“廣告門”事件當中,最初是圍繞一個名為“李娟”的神秘人,李娟的身份隨著各方說辭的不同更加撲朔迷離。在李娟背后還有一個叫“陳振宇”的人。而比亞迪在7月16日發布的公告中已經明確二者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
那么,李娟和她的“國金比亞迪”在廣告圈內混跡三年之久,廣告商為何從未質疑過她的身份?李娟為何要冒如此大的風險在比亞迪和代理商之間牽線搭橋。如果李娟與比亞迪內部的人沒有任何關聯,為何長達三年以“國金比亞迪”名義開展業務?這當中到底存在哪些不可告人的利益驅動?
代理商墊資收取高額利息
“從2016年開始做比亞迪的業務,在很多大型活動中我看到過李娟,我知道她是‘國金比亞迪’的負責人,只是在今年3月份,在雨鴻的汪曉婷介紹下,跟李娟有了正面的對接,對具體的業務也有了正面的溝通。” 7月16日下午,王新向記者透露。
然而,王新所提到的“由汪曉婷介紹”這一點被汪曉婷本人否認,“我從來沒有接觸過這幾家廣告公司。”
李娟和她的“國金比亞迪”在廣告圈內混跡三年之久,突然爆發出11億元欠款實在令人咋舌,而這背后影射出行業墊資的亂象。
記者調查了解到,2018年3月份,王新接到“國金比亞迪”的通知稱,與其合作的三家公司出現資金問題,需要王新的廣告公司先行墊付資金。王新答應了該條件,于3月21日與“國金比亞迪”以及上海日高廣告有限公司、武漢日高廣告有限公司簽訂了四方協議,協議中約定王新代替“國金比亞迪”向日高廣告墊資6830萬元人民幣。
“2016年跟另外兩家廣告公司有過接觸,2017年下半年開始接觸雨鴻文化,通過雨鴻文化與比亞迪合作。而這次我通過國金比亞迪與比亞迪建立合作,替國金比亞迪實際墊付4930萬元,后面發現有問題就終止了合作。”王新表示。
4月18日經朋友提醒,王新察覺不對勁,他告訴記者:“當時有朋友提醒我李娟這個人的身份并非來自比亞迪,我也有通過其他途徑去調查,李娟方面給的說法是,她是比亞迪的外圍市場部。”
王新仍然不放心,質問李娟四方協議中“國金比亞迪”所蓋的章真偽問題,李娟答復他稱協議上所蓋的章是從深圳比亞迪快遞過來,協議是有效的。
在沒有進行盡調的前提下直接將上千萬元的資金投入進去,王新為何有如此大的動力?王新向記者直言,這筆墊資的到期時間為2018年年底,到時比亞迪應還款本金加利息共8947萬元。“當時畢竟是實打實的墊資,資金是有成本的,當時在簽署協議時,要求比亞迪在年底歸還款項,連帶利息成本。”
然而,到5月份時,王新發現上海日高公司以及武漢日高公司的實控人韓海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財產(存款),被閔行區警方刑事拘留,原因是韓海 所設立的一家P2P公司倒閉,該公司名為上海威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購買了威翔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人受訪時表示:“業務員告訴我們上海威豐是公司總部,游說我們購買威翔基金,現在威豐倒閉了,辦公室沒人,負責人韓海 也被抓走了。”
對于日高公司老板兼做P2P業務的問題,王新表示完全不知情:“墊資前我們也有對日高公司進行基本調查,這家公司自2002年起做的都是正常業務,他開展的P2P業務資不抵債,但和我已經墊付的4930萬元沒有關系。”
得知獲得墊資的日高廣告公司出問題以后,王新擔心“國金比亞迪”不能回款,通過日高公司獲取了深圳比亞迪的微信回復,但比亞迪董秘告訴他李娟沒有使用過后綴為“sh-byd”的郵箱,并且協議上的章沒有用過,認為這可能涉嫌合同詐騙。
王新認為,他們雖然告的主體是李娟,但起訴材料中會把比亞迪寫進去,因為如果是李娟個人的話,他不會幫她墊付近5000萬元,出于對方是比亞迪才愿意墊付,他進一步指出,“通過證據顯示,這起案件的獲益方是比亞迪,如果我們只告李娟詐騙,實際上李娟沒有在案件中獲取到利益。”
王新還向記者透露,目前該案涉及金額至少達11億元,牽涉到了上海、北京超過25家廣告公司,在目前對該案的維權群中,已集合了70多人,其中還包括律師,他們后續可能會對比亞迪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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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廣告門”發酵歷程
5月底(據比亞迪公告) 比亞迪陸續收到外部單位關于李娟的相關征詢,并進行調查。
6月13日 比亞迪發布第一次聲明,表示“犯罪嫌疑人冒用我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與我公司無關”,“已向公安機關提交材料”。
7月4日 比亞迪再次發布聲明,提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名字為“李娟”:“犯罪嫌疑人李娟(英文名Liki Li)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7月12日 比亞迪發布《關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聲明》,聲明中表示有人涉嫌偽造比亞迪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義與多家廣告單位和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因涉事人李娟涉嫌犯罪,比亞迪方面已經報案。上海競智廣告有限公司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名為《人BY臉,天下無D!》的文章,對比亞迪的聲明進行質疑。
7月16日 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微博發布《關于比亞迪廣告門事件的聲明》,提到由李娟以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名義發包給雨鴻文化的廣告業務均屬比亞迪旗下真實業務。比亞迪隨即發布《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宣稱比亞迪并未借出或遺失公章,強調李娟及網傳“陳振宇”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