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關于核定酒泉—湖南、寧東—紹興±800千伏特高壓直流工程輸電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 (試行)>和<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規定,核定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工程輸電價格為每千瓦時7.01分 (含稅不含線損,下同),輸電線損率6.5%;核定寧東—紹興±800千伏特高壓直流工程輸電價格為每千瓦時7.144分,輸電線損率6.5%。
《通知》指出,上述工程實際運行中輸電線損率超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風險由電網企業承擔,低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收益由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各分享50%。
《通知》指出,上述工程實際運行中輸電線損率超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風險由電網企業承擔,低于定價線損率帶來的收益由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各分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