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我市將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今明兩年建筑物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力度將大大加快。這是記者從政府公報刊出的《深圳市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工作方案》中獲悉的。
據悉,近年來,我市在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法規建設、產業培育、試點示范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2006年11月1日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率先在國內確立了在十二層以下住宅建筑中強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制度。2009年底,市政府又頒布了一系列加大發展新能源的政策規劃,明確了發展太陽能的方向。目前,全市共有17個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全市太陽能熱水應用建筑面積已達到800萬平方米。但總體看來,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占全市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高,特別是我市高層建筑較多,而絕大多數的高層建筑基本未安裝太陽能利用裝置。
作為國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國家要求我市在今明兩年內(2010―2011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712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熱水建筑應用面積702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空調、海水源熱泵、污水源熱泵、地源熱泵、電廠余熱等其他類別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不低于10萬平方米。其中,新增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面積不少于307萬平方米;新增既有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面積不少于395萬平方米。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每年減少消耗3100萬立方米天然氣或32000萬度電,折合節約標準煤11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7.5萬噸。
記者了解到,為實現上述目標,市政府將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推行新建民用建筑強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自2010年12月1日起,凡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有穩定熱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均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民用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少于307萬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對全市既有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方面,落實既有建筑395萬平方米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重點放在既有工廠宿舍、學生宿舍、醫院住院部和居民住宅。凡有條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既有學生宿舍、工廠宿舍和醫院住院部,均應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既有居民住宅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