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世矚目的黨的十九大召開前兩天,《中國可再生能源展望2017》(CREO2017)在北京正式對外發布。該報告全文將在今年11月14日在德國波恩召開的全球氣候大會期間發布。CREO2017是中國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在“可再生能源推動中國能源革命”研究項目框架下第二次發布的年度報告。據悉,CREO2017報告基于當前中國既定戰略政策和先進國家經驗,重點關注面向中國2050年能源低碳轉型可行路徑以及近中期針對可再生能源發展障礙需要采取的措施和行動。我刊針對CREO2017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穎進行了專訪。
“我們正在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報告。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對黨和政府的工作指出了明確方向。對于戰斗在能源領域的我,尤其關注報告中對這個領域的表述。報告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特別強調清潔能源、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等內容,這對綠色能源、清潔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來說意味著一個絕佳的發展時機的到來。”王仲穎開門見山地表述了他對十九大報告的體會。“根據CREO2017研究成果,能源轉型成功與否取決于政策是否得到強有力的執行。”王仲穎說。
能源系統發展面臨的問題及挑戰
“盡管近十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實現了巨大增長,但當前我國能源體系距離清潔、高效、安全、可持續的發展目標仍有很大距離。”王仲穎說,依據CREO2017研究,我國能源系統存在如下幾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及挑戰。
其一,化石能源消費比重仍然較高,甚至過大,因此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
近年來,我國第三產業及其它終端能源消費增長較快,但是工業終端能源消費仍占總終端能源消費的較高比例。2016年中國終端能源消費總量達到32.3億噸標準煤,其中工業部門占61%,交通部門占比21%,建筑部門占比14%。煤炭是中國終端能源消費的主要能源品種。2016年,煤炭消費占總終端能源消費比重的39%,石油27%,電力19%,天然氣7%,區域供熱5%,生物質能源2%。電力部門中,2016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國總發電量的比重達到26%,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29.5%。全國總發電量中的67%來自煤電,3%來自天然氣發電。2016年,中國一次能源總消費量43.6億噸標準煤。煤炭占比62%,石油占比18.3%,天然氣占比6.4%,非化石能源所占比例為13.3%,其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為11%。
“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化石能源比重過大,這也導致了對能源進口的依賴。顯著特征是石油進口依存度持續提高,我國2016年石油對外依存度占全部石油消費總量的三分之二。我國部分區域嚴重依賴煤炭經濟,這些煤炭經濟包括煤炭的開采及煤電產業,導致煤炭消費出現‘鎖定’,這對降低我國煤炭消費、地方經濟轉型造成了阻礙。”王仲穎說。
化石能源的消費比重大,造成我國多地空氣污染仍然嚴重。現在已經形成共識,煤炭發電廠、燃煤工業和以化石能源驅動的汽車是造成中國大部分城市嚴重空氣污染的重要原因。“當前,我國政府將解決空氣污染問題作為其首要任務之一。此外,水污染和土壤退化等環境問題也同樣嚴重,上述生態環境問題將可能危及中國未來的可持續發展。”王仲穎強調說。
其二,可再生能源的浪費雖在減少,但仍很嚴重。
“被迫降低水電、風電和太陽能光伏電量——也被稱作‘棄用’問題,在我國已存在多年。‘棄用’現象表明當前我國可再生能源尚未被充分優化整合進入能源系統。”王仲穎以棄風為例予以說明。2016年,我國全年棄風率為17%。今年1~9月,全國棄風電量和棄風率實現雙降,棄風限電的范圍和規模得到緩解,全國總棄風電量298.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25%,累計棄風率13%,同比下降6.8個百分點。由于棄用造成可再生能源資源的浪費,提高了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成本。如果考慮由此導致的煤電發電量上升,則進一步增加了大氣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近年來,太陽能發電和部分重點地區的水力發電也遭到了棄用。
其三,電力系統缺乏靈活性,運行管理制度面臨挑戰。
王仲穎說,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所采用的能源和電力發展戰略成功地保障了電力供應,為快速增長的經濟提供了動力,目前依然影響著電力系統發展。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以來,煤炭發電廠產能過剩明顯,在未來的電力系統中,有出現投資擱淺和化石能源技術鎖定的風險。此外,電廠和互聯電網的調度運行受到傳統電力市場交易制度和地方利益壁壘的影響,無法適應大規模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等波動性電源的發展。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正在進行,這些問題均應得到解決,為電力系統的運行和發展創造一個全新的框架。然而,由于制度障礙以及缺乏針對不同省份的共同目標,目前電力市場改革推進緩慢,區域電力市場在市場設置和計劃安排方面的合作往往存在明顯的利益沖突。“在電力體制改革不到位的情況下,的的確確會影響不同省市現實的本身利益。可喜的是,十九大的定調,一定會加快電力體制改革的進程,上述問題會在電力體制深化改革的過程中逐步得到解決。”王仲穎說。
其四,可再生能源經濟激勵制度亟待改革。
王仲穎介紹說,當前,固定電價政策是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支持機制,但補貼機制存在的問題,使改革迫在眉睫,以確保政策的有效性。“涉及到三方面的問題。一是電力附加費并不能保證為規模日益增長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資金支持。二是補貼水平調整不平穩,且當補貼下降時產生新增項目的‘搶裝潮’。三是固定電價機制并不適用于未來電力市場改革及可再生能源市場化。”“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支持主要是為應對化石能源價格不能反映其社會真實成本問題。現在的化石能源價格并沒有完全反映出化石能源利用對我國生態環境影響的全部成本。環境成本沒有真實呈現,且化石能源的其它支持機制也扭曲了不同能源技術之間的競爭。”王仲穎強調說。
既定戰略必須更加堅定地深入實施
“我國的能源體系正在由以煤炭為基礎、高環境成本向低碳、環境友好轉型。我們的分析顯示,盡管我國政府已經制定了正確的政策戰略,但能源轉型是否成功取決于政策是否得到強有力的執行。”王仲穎說。
記者:我國政府制定并實施了哪些能源轉型戰略舉措?
王仲穎:當前,我國政府已經制定了一攬子政策戰略及措施,全面推動能源系統向可持續和低碳方向轉變: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堅持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已經植入我國政府的治國理政實踐;我國政府簽署《巴黎協定》,并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發揮大國作用的行為,展現了我國政府積極應對人類生存威脅因素的決心。正在進行中的“全國環境行動計劃”、電力市場化改革和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則昭示著我國能源深度轉型進程的序幕已經拉開。
記者:如果堅定堅持既定方針政策,那么到2030年、到2050年會出現怎樣的結果?
王仲穎:CREO2017的分析表明,如果堅定不移地執行既定政策情景,那么2050年煤炭消費總量將降至2016年消費水平的三分之一,并確保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之前達到峰值。2030年后,二氧化碳排放顯著降低,直至下降到2050年的50億噸水平,接近2016年排放水平的50%。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全部一次能源供應的60%。同時,通過投資能源系統轉型,未來能源系統的電力成本與當下嚴重依賴化石能源以及不可持續的能源系統相比將基本一致,而能源系統的可持續和穩定性則將大幅提升。如果那樣的話,煤炭消費量被控制,以合理的經濟代價實現2050年高比例開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就可以實現。
記者:如果既定政策執行不堅決或有誤,會出現怎樣的結果?
王仲穎:政策措施和創新戰略的高效實施是確保能源轉型平穩實現的關鍵。反之,如果部分政策措施不能如期施行或方向有誤,則將導致我國能源系統將繼續被化石能源技術鎖定,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及其與能源系統的整體融合將面臨嚴重障礙。因此,政策的執行力是關鍵,特別是短期戰略的強有力地實施是長期能源深度轉型取得成功的關鍵。
記者:能源轉型本身、電網基礎設施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都需要大量投資,這可能會導致短期內電力成本上升。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王仲穎:的確,能源轉型本身、電網基礎設施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都需要大量投資,這可能會導致短期內電力成本上升,但這些額外的成本也會帶來效益,使那些過去依賴低化石能源價格的行業快速向電力和非化石能源轉型,同時改善空氣質量、降低污染水平。能源轉型的大量投資也會創造出代表未來技術方向的新的就業崗位,從而彌補傳統煤炭產業鏈和技術制造業轉型所削減的就業機會,這一切都與我國積極的創新戰略相符合。在這個角度上看,可以說,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電力市場改革和碳交易價格將是驅動能源轉型投資的主要動力。
記者:能源轉型成功和煤炭消費總量下降需要哪些客觀條件?
王仲穎:能源轉型和煤炭消費總量下降是在基于三項重要客觀條件下實現的。首先,CREO2017假定在國際大環境和我國創新戰略驅動下,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將延續近年成本繼續降低、效率提升的表現,可再生能源技術以較低的成本實現能源供應。到205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中占比超過60%,煤炭消費占比下降至2016年消費水平的三分之一,電力供應成本基本維持不變,碳排放總量在2030年之前達到峰值。其次,假定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能夠得到有效實施,碳排放價格將切實影響到能源部門的投資決策,(在CREO2017既定政策情景中,設定了長期執行的碳價格水平,即每噸二氧化碳100元人民幣),這將有助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盡快實現與煤電平價。再次,假定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并將其作為確保波動性可再生能源與電力系統融合的重要工具。
要實現“低于2℃”目標,需在既定政策基礎上再加碼
“CREO2017研究結論顯示,即使既定政策情景順利實施,仍不能支撐全球實現‘巴黎協定’設定的控制未來升溫幅度‘低于2℃’目標。我國按既定政策情景發展,將能夠實現承諾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但與大多數國家一樣,二氧化碳減排尚顯不足。”王仲穎說。
記者:依據CREO2017研究結論,既定政策難以支撐實現溫升幅度“低于2℃”目標。那要實現控制溫升目標,需要怎樣的新目標?
王仲穎:基于考慮我國二氧化碳減排展望和未來實現“低于2℃”目標,CREO2017分析認為,我國要滿足《巴黎協定》要求,就必須采取進一步的二氧化碳減排措施。綜合分析國際研究成果,CREO2017假定了我國未來能源部門的二氧化碳快速減排的約束預案,即從2016年的100億噸左右二氧化碳排放水平降到2020年的90億噸、2030年80億噸,直至2050年下降至30億噸。
記者:也就是說,為達到實現“低于2℃”目標,應制定執行更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
王仲穎:是的,如果我國未來碳排放足跡遵循“低于2℃”假設,則我國必須加速削減煤炭消費、更為迅捷地發展可再生能源。相比既定政策情景,CREO2017結論表明,2020年,“低于2℃”情景需要額外增加3.05億千瓦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2050年需要增加15.18億千瓦。額外增加的發電裝機初期將主要來自風電,后期則更多來自太陽能發電技術。在“低于2℃”情境下,煤炭消費量更為快速地降低。煤電裝機到2020年將再削減1600萬千瓦、2050年降低2.2億千瓦。為了促進終端用能部門的減排,在“低于2℃”情景中,CREO2017設定了相比既定政策情景更高的終端電氣化率水平,特別是提高了交通部門和工業部門的電氣化率。
記者:如果按照“低于2℃”目標,我國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中的發展目標已經落后于近期的發展形勢。CREO2017展望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發電裝機總量也顯著超出2020年規劃目標,這個超出的部分能否實現?
王仲穎:從快速降低電力部門碳排放和提升終端用能部門電氣化水平的角度分析,既定政策下的能源轉型成就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發展空間。從遵守《巴黎協定》的角度看,2020年后的能源轉型任務將更加艱巨,因此加碼是必然的,只不過是早晚的問題。
記者:總體而言,今年以來,棄風、棄光現象有所好轉,但仍比較嚴重。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發展更多的可再生能源?
王仲穎:要保證更多的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容量接入電網,要對煤電企業的運行提出嚴格的靈活性要求,維持提高電力系統靈活運行,要更為靈活地調度輸電線路和省間電量交換。這些措施需要地方政府提高接納和利用區外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支持電網調度合作和聯合調度。
記者:“低于2℃”情景下目前的電力系統已不需新增煤電裝機。那么對那些已經獲得行政許可、并準備開工建設的新的燃煤電廠應作如何對待?
王仲穎:應當在進一步加強開工審核的同時,盡快頒布禁止新建煤電廠的臨時禁令,從而避免大額資產擱淺。近中期,隨著電力市場化的進程,應逐步取消年度發電計劃確定的滿發利用小時數,直至最終取消年度發電計劃制度。這也就意味著,所有的發電商都需要根據市場的需求來決策自己的發電量。在這種情況下,新建煤電廠的風險會更大,因為它已無法通過行政手段確保電價水平。在可預見的未來,煤電價格預期將會繼續上升、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則處于下降通道,固定電價的長期購電合約將不復存在。到那時,可再能能源發電無論在成本上、技術上都會比煤電具有競爭性,起碼不會比煤電競爭力弱。
從現在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逐步成為主導能源
CREO2017展示了我國能源系統到2050年的兩條發展路徑。一是低于2℃情景發展路徑,這條路徑由嚴格的碳預算推動;二是既定政策情景發展路徑,這一路徑由當前實施的能源政策維持。
記者:請結合現實情況,用CREO2017研究結論,分析一下從現在到2035年、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如何逐步變成主導能源?
王仲穎:2016年,可再生能源占總終端能源消費的6%。據中電聯數據,今年1~9月,全國基建新增發電能力中水電、火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分別比上年同期多投產35萬、197萬、146萬、1977萬千瓦。截止今年9月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8655萬千瓦,占全國規模以上電廠總發電裝機容量的35.2%。從全球看,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投資國,未來幾十年依照中國宏大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和能源體系去碳化需求,可再生能源份額將大幅增長。
2016年,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為2.7億噸標準煤。“低于2℃”情景下,2050年該值增加8倍,達到21.86億噸標準煤,既定政策下則增至16.63億噸標準煤。“低于2℃”情景的主要趨勢是首先發展風能,2035年前的中階段發展太陽能。2050年前的長期階段,將擴大太陽能發展規模,迅速提升生物質能利用率。
由于水資源進一步發展的潛力有限,因此兩種情況下均遵循相同的增量增長。“低于2℃”情景下,2050年可再生能源涵蓋大部分能源需求。2030年之前的能源轉型初期,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將快速增加。
兩種情景均預測中國能源需求于2030年左右達到頂峰。2050年,“低于2℃”情景的終端能源需求為33.21億噸標準煤;既定政策情景為35.3億噸標準煤。提升能效措施是兩種情景能源需求趨勢類似的主要原因。
記者:根據CREO2017,到2050年前后,我國能源需求側將發生怎樣的改變?
王仲穎:到那時,我國能源需求側將產生重大改變。目前工業領域占據終端能源利用的指導地位,但到2050年,盡管能源需求總量將與現在保持同一水平,但能源需求結構將發生巨變——工業領域的能源消費量大幅下降,交通和建筑能源消費將上漲。終端部門電氣化程度提高主要源自可再生能源的貢獻。兩種情景均是如此,“低于2℃”情景的電氣化程度和可再生能源份額更高。2050年,“低于2℃”情景下52%的終端能源需求為電力,既定政策情景該比例為39%。工業用化石能源很大程度被電取代。到那時,中國走上綠色、多樣化供能之路,減輕對煤炭的高度依賴,代之以非化石能源。“低于2℃”情景下該發展趨勢更為明顯,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供能的63%,相比之下,既定政策情景則為47%。據此可以說,“低于2℃”情景下非化石能源的快速、決定性發展是我國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關鍵。
記者:到那時,電網傳輸將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王仲穎:兩種情景均加大了電網基礎設施投資,用以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促進在區域內外高效傳輸清潔電力。到2050年,中國電網將在更大的平衡區域實現密切整合,整個中國電網發展為一體化市場。中部和東部省份為主要輸入地區,西南和東北則是凈輸出地區。“低于2℃”情景下的電網擴容總體比既定政策情景高。兩個情景均表明,到2050年中國的輸電系統繼續完善,且依靠價格手段按照市場原則調節電力供需兩側,從而促進新增電網的大規模投資。
記者:依據CREO2017,從目前到2020年這段時期內,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要采取怎樣的政策?
王仲穎:總體上要注意四方面。一是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仍需延續固定電價政策,其中海上風電、太陽能光熱發電需要延續到2020年后實現規模化發展。應更好利用競爭性招標推動價格下降,逐步擴大可再生能源電站競爭性招標的范圍和規模。
二是隨著2020年后逐步建立競爭性電力市場,在電力市場價格基礎上,率先對新增風電、光伏電站建立基于定額補貼的市場溢價機制。初期可按目前固定電價的差價補貼標準確定溢價補貼標準,未來適時合理調整、逐步降低定額補貼標準,或者建立與招標電價結合的差價合約機制。
三是在2017年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自愿交易市場的基礎上,在2020年前建成強制性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發電側)和綠色證書交易市場(售電側),逐年提升配額比例要求,形成市場化綠色證書價格形成機制和逐年上升的未履約價格懲罰水平。
四是切實發揮即將正式啟動的全國碳交易市場對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公平競爭的作用,逐步建立起新建建筑和工業用熱的可再生能源用熱強制安裝或者供熱比例要求制度。
記者:近日,《京津冀能源協同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印發,說明三地能源協同發展進入實質落地階段。依據CREO2017研究成果,該地區該如何實現能源協同發展?
王仲穎:京津冀是我國重要的能源消費重心之一。同時,京津冀作為我國的“首都圈”,是我國北方經濟規模最大、最具活力的區域之一。經濟的快速增長、不斷優化轉型的產業布局和依然嚴峻的環境污染問題對京津冀的清潔能源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目前京津冀區域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不高,多樣化可再生能源利用潛力沒有充分挖掘,電網等基礎設施發展不同步,急需通過創新驅動京津冀能源協同發展,不斷完善能源政策體系和相關體制機制。CREO2017研究顯示,京津冀可通過全面協同能源轉型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在低于2℃情景下,2030年風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28165兆瓦,占總裝機比重的47.8%;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將達到83922兆瓦,占全部發電裝機的31.3%。雄安作為國家級新區,2030年可實現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超過50%以上。
記者:具體而言,實現京津冀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目標需要哪些保障措施?
王仲穎:針對京津冀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重點任務,京津冀需要加強以下5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頂層設計;二是提高京津冀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協同性;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創新市場化機制體制;五是加大宣傳提高公眾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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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7~2020年行動建議
依據CREO2017研究結論,并基于過去數年可再生能源產業、技術和政策方面的進步,并展望其近中期發展情況,針對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提出下列建議:
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目標
“十三五”規劃中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是應努力超越的底線,通過努力實現更快發展:太陽能光伏裝機量從1.1億千瓦增至2億千瓦,風電裝機量從2.1億千瓦增至3.5億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量從1500萬千瓦增至3000萬千瓦,總計增加5億千瓦。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從15%提升到19%。如考慮落實《巴黎協定》提出的“低于2℃”溫控目標,則需要進一步提升發展目標要求。
加大削減煤炭力度
即刻停止批準新建燃煤電廠;努力實現2030年煤炭消費量占全部能源消費量的比例從現在的64%降至33%左右;加快燃煤電廠靈活性改造,逐步取消年度發電計劃制度;地方經濟主要依賴煤炭工業的地區要加緊制定經濟發展轉型升級計劃。
加快電力行業改革
開展批發市場試點和區域協調市場試點;市場試點要納入跨區電網調度,打破省間壁壘;預防雙邊交易合同鎖定高碳型電力生產;制定中國電力市場下一步發展的清晰路線圖。
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加強中國碳市場活力;制定能夠確保碳減排目標實現的最低碳交易價格。
深化經濟激勵機制改革
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水平(2020年后逐步降低直至取消),確保轉型期補貼資金需求;實施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度,配套實施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的綠色證書交易制度;更大范圍的采取競爭性拍賣方式,降低大規模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項目的并網價格。
“我們正在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報告。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對黨和政府的工作指出了明確方向。對于戰斗在能源領域的我,尤其關注報告中對這個領域的表述。報告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特別強調清潔能源、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等內容,這對綠色能源、清潔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來說意味著一個絕佳的發展時機的到來。”王仲穎開門見山地表述了他對十九大報告的體會。“根據CREO2017研究成果,能源轉型成功與否取決于政策是否得到強有力的執行。”王仲穎說。
能源系統發展面臨的問題及挑戰
“盡管近十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實現了巨大增長,但當前我國能源體系距離清潔、高效、安全、可持續的發展目標仍有很大距離。”王仲穎說,依據CREO2017研究,我國能源系統存在如下幾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及挑戰。
其一,化石能源消費比重仍然較高,甚至過大,因此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
近年來,我國第三產業及其它終端能源消費增長較快,但是工業終端能源消費仍占總終端能源消費的較高比例。2016年中國終端能源消費總量達到32.3億噸標準煤,其中工業部門占61%,交通部門占比21%,建筑部門占比14%。煤炭是中國終端能源消費的主要能源品種。2016年,煤炭消費占總終端能源消費比重的39%,石油27%,電力19%,天然氣7%,區域供熱5%,生物質能源2%。電力部門中,2016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國總發電量的比重達到26%,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29.5%。全國總發電量中的67%來自煤電,3%來自天然氣發電。2016年,中國一次能源總消費量43.6億噸標準煤。煤炭占比62%,石油占比18.3%,天然氣占比6.4%,非化石能源所占比例為13.3%,其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為11%。
“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化石能源比重過大,這也導致了對能源進口的依賴。顯著特征是石油進口依存度持續提高,我國2016年石油對外依存度占全部石油消費總量的三分之二。我國部分區域嚴重依賴煤炭經濟,這些煤炭經濟包括煤炭的開采及煤電產業,導致煤炭消費出現‘鎖定’,這對降低我國煤炭消費、地方經濟轉型造成了阻礙。”王仲穎說。
化石能源的消費比重大,造成我國多地空氣污染仍然嚴重。現在已經形成共識,煤炭發電廠、燃煤工業和以化石能源驅動的汽車是造成中國大部分城市嚴重空氣污染的重要原因。“當前,我國政府將解決空氣污染問題作為其首要任務之一。此外,水污染和土壤退化等環境問題也同樣嚴重,上述生態環境問題將可能危及中國未來的可持續發展。”王仲穎強調說。
其二,可再生能源的浪費雖在減少,但仍很嚴重。
“被迫降低水電、風電和太陽能光伏電量——也被稱作‘棄用’問題,在我國已存在多年。‘棄用’現象表明當前我國可再生能源尚未被充分優化整合進入能源系統。”王仲穎以棄風為例予以說明。2016年,我國全年棄風率為17%。今年1~9月,全國棄風電量和棄風率實現雙降,棄風限電的范圍和規模得到緩解,全國總棄風電量298.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25%,累計棄風率13%,同比下降6.8個百分點。由于棄用造成可再生能源資源的浪費,提高了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成本。如果考慮由此導致的煤電發電量上升,則進一步增加了大氣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近年來,太陽能發電和部分重點地區的水力發電也遭到了棄用。
其三,電力系統缺乏靈活性,運行管理制度面臨挑戰。
王仲穎說,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所采用的能源和電力發展戰略成功地保障了電力供應,為快速增長的經濟提供了動力,目前依然影響著電力系統發展。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以來,煤炭發電廠產能過剩明顯,在未來的電力系統中,有出現投資擱淺和化石能源技術鎖定的風險。此外,電廠和互聯電網的調度運行受到傳統電力市場交易制度和地方利益壁壘的影響,無法適應大規模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等波動性電源的發展。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正在進行,這些問題均應得到解決,為電力系統的運行和發展創造一個全新的框架。然而,由于制度障礙以及缺乏針對不同省份的共同目標,目前電力市場改革推進緩慢,區域電力市場在市場設置和計劃安排方面的合作往往存在明顯的利益沖突。“在電力體制改革不到位的情況下,的的確確會影響不同省市現實的本身利益。可喜的是,十九大的定調,一定會加快電力體制改革的進程,上述問題會在電力體制深化改革的過程中逐步得到解決。”王仲穎說。
其四,可再生能源經濟激勵制度亟待改革。
王仲穎介紹說,當前,固定電價政策是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支持機制,但補貼機制存在的問題,使改革迫在眉睫,以確保政策的有效性。“涉及到三方面的問題。一是電力附加費并不能保證為規模日益增長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資金支持。二是補貼水平調整不平穩,且當補貼下降時產生新增項目的‘搶裝潮’。三是固定電價機制并不適用于未來電力市場改革及可再生能源市場化。”“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支持主要是為應對化石能源價格不能反映其社會真實成本問題。現在的化石能源價格并沒有完全反映出化石能源利用對我國生態環境影響的全部成本。環境成本沒有真實呈現,且化石能源的其它支持機制也扭曲了不同能源技術之間的競爭。”王仲穎強調說。
既定戰略必須更加堅定地深入實施
“我國的能源體系正在由以煤炭為基礎、高環境成本向低碳、環境友好轉型。我們的分析顯示,盡管我國政府已經制定了正確的政策戰略,但能源轉型是否成功取決于政策是否得到強有力的執行。”王仲穎說。
記者:我國政府制定并實施了哪些能源轉型戰略舉措?
王仲穎:當前,我國政府已經制定了一攬子政策戰略及措施,全面推動能源系統向可持續和低碳方向轉變: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堅持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已經植入我國政府的治國理政實踐;我國政府簽署《巴黎協定》,并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發揮大國作用的行為,展現了我國政府積極應對人類生存威脅因素的決心。正在進行中的“全國環境行動計劃”、電力市場化改革和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則昭示著我國能源深度轉型進程的序幕已經拉開。
記者:如果堅定堅持既定方針政策,那么到2030年、到2050年會出現怎樣的結果?
王仲穎:CREO2017的分析表明,如果堅定不移地執行既定政策情景,那么2050年煤炭消費總量將降至2016年消費水平的三分之一,并確保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之前達到峰值。2030年后,二氧化碳排放顯著降低,直至下降到2050年的50億噸水平,接近2016年排放水平的50%。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全部一次能源供應的60%。同時,通過投資能源系統轉型,未來能源系統的電力成本與當下嚴重依賴化石能源以及不可持續的能源系統相比將基本一致,而能源系統的可持續和穩定性則將大幅提升。如果那樣的話,煤炭消費量被控制,以合理的經濟代價實現2050年高比例開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就可以實現。
記者:如果既定政策執行不堅決或有誤,會出現怎樣的結果?
王仲穎:政策措施和創新戰略的高效實施是確保能源轉型平穩實現的關鍵。反之,如果部分政策措施不能如期施行或方向有誤,則將導致我國能源系統將繼續被化石能源技術鎖定,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及其與能源系統的整體融合將面臨嚴重障礙。因此,政策的執行力是關鍵,特別是短期戰略的強有力地實施是長期能源深度轉型取得成功的關鍵。
記者:能源轉型本身、電網基礎設施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都需要大量投資,這可能會導致短期內電力成本上升。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王仲穎:的確,能源轉型本身、電網基礎設施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都需要大量投資,這可能會導致短期內電力成本上升,但這些額外的成本也會帶來效益,使那些過去依賴低化石能源價格的行業快速向電力和非化石能源轉型,同時改善空氣質量、降低污染水平。能源轉型的大量投資也會創造出代表未來技術方向的新的就業崗位,從而彌補傳統煤炭產業鏈和技術制造業轉型所削減的就業機會,這一切都與我國積極的創新戰略相符合。在這個角度上看,可以說,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電力市場改革和碳交易價格將是驅動能源轉型投資的主要動力。
記者:能源轉型成功和煤炭消費總量下降需要哪些客觀條件?
王仲穎:能源轉型和煤炭消費總量下降是在基于三項重要客觀條件下實現的。首先,CREO2017假定在國際大環境和我國創新戰略驅動下,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將延續近年成本繼續降低、效率提升的表現,可再生能源技術以較低的成本實現能源供應。到205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中占比超過60%,煤炭消費占比下降至2016年消費水平的三分之一,電力供應成本基本維持不變,碳排放總量在2030年之前達到峰值。其次,假定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能夠得到有效實施,碳排放價格將切實影響到能源部門的投資決策,(在CREO2017既定政策情景中,設定了長期執行的碳價格水平,即每噸二氧化碳100元人民幣),這將有助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盡快實現與煤電平價。再次,假定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并將其作為確保波動性可再生能源與電力系統融合的重要工具。
要實現“低于2℃”目標,需在既定政策基礎上再加碼
“CREO2017研究結論顯示,即使既定政策情景順利實施,仍不能支撐全球實現‘巴黎協定’設定的控制未來升溫幅度‘低于2℃’目標。我國按既定政策情景發展,將能夠實現承諾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但與大多數國家一樣,二氧化碳減排尚顯不足。”王仲穎說。
記者:依據CREO2017研究結論,既定政策難以支撐實現溫升幅度“低于2℃”目標。那要實現控制溫升目標,需要怎樣的新目標?
王仲穎:基于考慮我國二氧化碳減排展望和未來實現“低于2℃”目標,CREO2017分析認為,我國要滿足《巴黎協定》要求,就必須采取進一步的二氧化碳減排措施。綜合分析國際研究成果,CREO2017假定了我國未來能源部門的二氧化碳快速減排的約束預案,即從2016年的100億噸左右二氧化碳排放水平降到2020年的90億噸、2030年80億噸,直至2050年下降至30億噸。
記者:也就是說,為達到實現“低于2℃”目標,應制定執行更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
王仲穎:是的,如果我國未來碳排放足跡遵循“低于2℃”假設,則我國必須加速削減煤炭消費、更為迅捷地發展可再生能源。相比既定政策情景,CREO2017結論表明,2020年,“低于2℃”情景需要額外增加3.05億千瓦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2050年需要增加15.18億千瓦。額外增加的發電裝機初期將主要來自風電,后期則更多來自太陽能發電技術。在“低于2℃”情境下,煤炭消費量更為快速地降低。煤電裝機到2020年將再削減1600萬千瓦、2050年降低2.2億千瓦。為了促進終端用能部門的減排,在“低于2℃”情景中,CREO2017設定了相比既定政策情景更高的終端電氣化率水平,特別是提高了交通部門和工業部門的電氣化率。
記者:如果按照“低于2℃”目標,我國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中的發展目標已經落后于近期的發展形勢。CREO2017展望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發電裝機總量也顯著超出2020年規劃目標,這個超出的部分能否實現?
王仲穎:從快速降低電力部門碳排放和提升終端用能部門電氣化水平的角度分析,既定政策下的能源轉型成就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發展空間。從遵守《巴黎協定》的角度看,2020年后的能源轉型任務將更加艱巨,因此加碼是必然的,只不過是早晚的問題。
記者:總體而言,今年以來,棄風、棄光現象有所好轉,但仍比較嚴重。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發展更多的可再生能源?
王仲穎:要保證更多的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容量接入電網,要對煤電企業的運行提出嚴格的靈活性要求,維持提高電力系統靈活運行,要更為靈活地調度輸電線路和省間電量交換。這些措施需要地方政府提高接納和利用區外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支持電網調度合作和聯合調度。
記者:“低于2℃”情景下目前的電力系統已不需新增煤電裝機。那么對那些已經獲得行政許可、并準備開工建設的新的燃煤電廠應作如何對待?
王仲穎:應當在進一步加強開工審核的同時,盡快頒布禁止新建煤電廠的臨時禁令,從而避免大額資產擱淺。近中期,隨著電力市場化的進程,應逐步取消年度發電計劃確定的滿發利用小時數,直至最終取消年度發電計劃制度。這也就意味著,所有的發電商都需要根據市場的需求來決策自己的發電量。在這種情況下,新建煤電廠的風險會更大,因為它已無法通過行政手段確保電價水平。在可預見的未來,煤電價格預期將會繼續上升、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則處于下降通道,固定電價的長期購電合約將不復存在。到那時,可再能能源發電無論在成本上、技術上都會比煤電具有競爭性,起碼不會比煤電競爭力弱。
從現在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逐步成為主導能源
CREO2017展示了我國能源系統到2050年的兩條發展路徑。一是低于2℃情景發展路徑,這條路徑由嚴格的碳預算推動;二是既定政策情景發展路徑,這一路徑由當前實施的能源政策維持。
記者:請結合現實情況,用CREO2017研究結論,分析一下從現在到2035年、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如何逐步變成主導能源?
王仲穎:2016年,可再生能源占總終端能源消費的6%。據中電聯數據,今年1~9月,全國基建新增發電能力中水電、火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分別比上年同期多投產35萬、197萬、146萬、1977萬千瓦。截止今年9月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8655萬千瓦,占全國規模以上電廠總發電裝機容量的35.2%。從全球看,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投資國,未來幾十年依照中國宏大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和能源體系去碳化需求,可再生能源份額將大幅增長。
2016年,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為2.7億噸標準煤。“低于2℃”情景下,2050年該值增加8倍,達到21.86億噸標準煤,既定政策下則增至16.63億噸標準煤。“低于2℃”情景的主要趨勢是首先發展風能,2035年前的中階段發展太陽能。2050年前的長期階段,將擴大太陽能發展規模,迅速提升生物質能利用率。
由于水資源進一步發展的潛力有限,因此兩種情況下均遵循相同的增量增長。“低于2℃”情景下,2050年可再生能源涵蓋大部分能源需求。2030年之前的能源轉型初期,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將快速增加。
兩種情景均預測中國能源需求于2030年左右達到頂峰。2050年,“低于2℃”情景的終端能源需求為33.21億噸標準煤;既定政策情景為35.3億噸標準煤。提升能效措施是兩種情景能源需求趨勢類似的主要原因。
記者:根據CREO2017,到2050年前后,我國能源需求側將發生怎樣的改變?
王仲穎:到那時,我國能源需求側將產生重大改變。目前工業領域占據終端能源利用的指導地位,但到2050年,盡管能源需求總量將與現在保持同一水平,但能源需求結構將發生巨變——工業領域的能源消費量大幅下降,交通和建筑能源消費將上漲。終端部門電氣化程度提高主要源自可再生能源的貢獻。兩種情景均是如此,“低于2℃”情景的電氣化程度和可再生能源份額更高。2050年,“低于2℃”情景下52%的終端能源需求為電力,既定政策情景該比例為39%。工業用化石能源很大程度被電取代。到那時,中國走上綠色、多樣化供能之路,減輕對煤炭的高度依賴,代之以非化石能源。“低于2℃”情景下該發展趨勢更為明顯,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供能的63%,相比之下,既定政策情景則為47%。據此可以說,“低于2℃”情景下非化石能源的快速、決定性發展是我國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關鍵。
記者:到那時,電網傳輸將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王仲穎:兩種情景均加大了電網基礎設施投資,用以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促進在區域內外高效傳輸清潔電力。到2050年,中國電網將在更大的平衡區域實現密切整合,整個中國電網發展為一體化市場。中部和東部省份為主要輸入地區,西南和東北則是凈輸出地區。“低于2℃”情景下的電網擴容總體比既定政策情景高。兩個情景均表明,到2050年中國的輸電系統繼續完善,且依靠價格手段按照市場原則調節電力供需兩側,從而促進新增電網的大規模投資。
記者:依據CREO2017,從目前到2020年這段時期內,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要采取怎樣的政策?
王仲穎:總體上要注意四方面。一是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仍需延續固定電價政策,其中海上風電、太陽能光熱發電需要延續到2020年后實現規模化發展。應更好利用競爭性招標推動價格下降,逐步擴大可再生能源電站競爭性招標的范圍和規模。
二是隨著2020年后逐步建立競爭性電力市場,在電力市場價格基礎上,率先對新增風電、光伏電站建立基于定額補貼的市場溢價機制。初期可按目前固定電價的差價補貼標準確定溢價補貼標準,未來適時合理調整、逐步降低定額補貼標準,或者建立與招標電價結合的差價合約機制。
三是在2017年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自愿交易市場的基礎上,在2020年前建成強制性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發電側)和綠色證書交易市場(售電側),逐年提升配額比例要求,形成市場化綠色證書價格形成機制和逐年上升的未履約價格懲罰水平。
四是切實發揮即將正式啟動的全國碳交易市場對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公平競爭的作用,逐步建立起新建建筑和工業用熱的可再生能源用熱強制安裝或者供熱比例要求制度。
記者:近日,《京津冀能源協同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印發,說明三地能源協同發展進入實質落地階段。依據CREO2017研究成果,該地區該如何實現能源協同發展?
王仲穎:京津冀是我國重要的能源消費重心之一。同時,京津冀作為我國的“首都圈”,是我國北方經濟規模最大、最具活力的區域之一。經濟的快速增長、不斷優化轉型的產業布局和依然嚴峻的環境污染問題對京津冀的清潔能源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目前京津冀區域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不高,多樣化可再生能源利用潛力沒有充分挖掘,電網等基礎設施發展不同步,急需通過創新驅動京津冀能源協同發展,不斷完善能源政策體系和相關體制機制。CREO2017研究顯示,京津冀可通過全面協同能源轉型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在低于2℃情景下,2030年風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28165兆瓦,占總裝機比重的47.8%;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將達到83922兆瓦,占全部發電裝機的31.3%。雄安作為國家級新區,2030年可實現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超過50%以上。
記者:具體而言,實現京津冀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目標需要哪些保障措施?
王仲穎:針對京津冀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重點任務,京津冀需要加強以下5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頂層設計;二是提高京津冀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協同性;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創新市場化機制體制;五是加大宣傳提高公眾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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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017~2020年行動建議
依據CREO2017研究結論,并基于過去數年可再生能源產業、技術和政策方面的進步,并展望其近中期發展情況,針對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提出下列建議:
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目標
“十三五”規劃中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是應努力超越的底線,通過努力實現更快發展:太陽能光伏裝機量從1.1億千瓦增至2億千瓦,風電裝機量從2.1億千瓦增至3.5億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量從1500萬千瓦增至3000萬千瓦,總計增加5億千瓦。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從15%提升到19%。如考慮落實《巴黎協定》提出的“低于2℃”溫控目標,則需要進一步提升發展目標要求。
加大削減煤炭力度
即刻停止批準新建燃煤電廠;努力實現2030年煤炭消費量占全部能源消費量的比例從現在的64%降至33%左右;加快燃煤電廠靈活性改造,逐步取消年度發電計劃制度;地方經濟主要依賴煤炭工業的地區要加緊制定經濟發展轉型升級計劃。
加快電力行業改革
開展批發市場試點和區域協調市場試點;市場試點要納入跨區電網調度,打破省間壁壘;預防雙邊交易合同鎖定高碳型電力生產;制定中國電力市場下一步發展的清晰路線圖。
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加強中國碳市場活力;制定能夠確保碳減排目標實現的最低碳交易價格。
深化經濟激勵機制改革
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水平(2020年后逐步降低直至取消),確保轉型期補貼資金需求;實施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度,配套實施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的綠色證書交易制度;更大范圍的采取競爭性拍賣方式,降低大規模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項目的并網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