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能源[2005]25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計劃單列企業集團: 為了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我委編制了《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現印發給你們,用以指導相關部門制定支持政策和措施,引導相關研究機構和企業的技術研發、項目示范和投資建設方向。 本《目錄》涵蓋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個領域的88項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系統設備/裝備制造項目。其中部分產業已經成熟并基本實現商業化;有些產業、技術、產品、設備、裝備雖然還處于項目示范或技術研發階段,但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和能源產業發展方向,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或在特殊領域具有重要應用價值。根據國內外市場需求變化和可再生能源產業技術發展的情況,我委將適時對《目錄》進行調整和修訂。 對于本《目錄》中具備規模化推廣利用的項目,國務院相關部門將制定和完善技術研發、項目示范、財政稅收、產品價格、市場銷售和進出口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和企業認真分析國內外市場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本《目錄》內有可能形成比較優勢的技術和項目,積極開展技術研發、項目示范和投資建設活動。 附件:《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 編號 項目 說明和技術指標 發展狀況 一、風能 風力發電 1 離網型風力發電
用于為電網不能覆蓋的居民供電,包括獨立戶用系統和集中村落電站兩種發/供電形式。 基本商業化 2 并網型風力發電
用于為電網供電,包括陸地和近海并網風力發電,既可以單機并網發電,也可以由多臺機組建成風電場并網發電。
陸地并網風力發電:商業化初期近海并網風力發電:技術研發 設備/裝備制造 3 風能資源評估分析軟件
用于對區域風能資源進行技術和經濟性評估以正確地選擇風電場場址,主要功能包括:測風數據的處理和統計分析、風況圖的生成、風資源評估、風力發電機組和風電場年發電量測算等。
技術研發或引進 4 風電場設計和優化軟件
用于進行風電場優化設計(即風力發電機組微觀選址和排列方案的設計和優化),主要功能包括:確定風力發電機組尾流影響并調整風電機組之間的分布距離,對風電機組和風電場的噪聲進行分析和預測,排除不符合技術、地質和環境要求的地段,對風力發電機組選址進行自動優化,對設計過程結果提供可視化界面,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等。
技術研發 5 風電場集中和遠程監控系統
用于集中和遠程監控風電機組和風電場的運行,主要功能包括:通過運用現代信息和通訊技術,實時收集、分析并報告各風電場的風力狀況和機組、風電場運行狀況監測數據,自動或根據管理人員反饋的指令對風電機組和風電場運行進行效率優化和安全保障控制。
技術研發 6 風電場建設和維護專用裝備 用于陸地和近海風電機組的運輸、現場吊裝和維護。 技術研發 7 離網型風力發電系統
用于獨立戶用系統和集中村落電站,包括風力獨立發電和風光互補發電,保證系統安全、經濟、連續可靠供電。 基本商業化 8 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
用于并網風力發電,包括陸地和近海風力發電機組。近海風電機組需適應海洋地質、水文條件和氣候環境條件。
陸地風電機組:商業化初期海上風電機組:技術研發 9 風力發電機組總體設計軟件
用于對風力發電機組進行結構動力學建模與分析、極限載荷與疲勞載荷計算、風力發電機組動態性能仿真等整機設計工作。 技術研發或引進 10
風力機葉片 用于配套1000千瓦(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