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監管局發布《南方區域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及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下稱《細則》)。《細則》指出,“鼓勵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儲能企業或其他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儲能設施,促進儲能電站為電力系統運行提供調頻、調峰、調壓、黑啟動等輔助服務。”在業內看來,《細則》出臺,標志著對儲能地位和價值的認可在不斷提升。
儲能聯盟儲能行業分析師王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南方監管局首次獨立發布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運行及輔助服務的實施細則,實際上是承認了獨立電化學儲能電站與傳統電廠同等的調度身份,并明確了電化學儲能調度相應的補償問題。
《細則》規定,“儲能電站應于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實時充放電等相關信息應接入電力調度機構技術系統。儲能電站根據電力調度機構指令進入充電狀態的,按其提供充電調峰服務統計,對充電電量進行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為0.05萬元/兆瓦時。”
王思表示,這也就意味著儲能電站用于充電調峰服務時,每度電的補貼是0.5元,但前提是儲能電站接受電網調度,“獨立參與或與其他主體聯合參與輔助服務的儲能電站則不可享受這一補償價格。”
據介紹,按照這一《細則》,儲能電站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接受南方電網統一調度的儲能電站,其參與電網調峰則享受每度電0.5元補貼,參與調頻、調壓、黑啟動等輔助服務,可按照《細則》享受一定的價值補償;另一類是以獨立身份或與其他主體聯合參與服務的儲能電站,這類電站不必接受電網統一調度,而是獨立參與輔助服務,并基于市場規則來獲取相應的回報。
《細則》對接受電網統一調度的儲能電站的容量進行了限制,“適用于南方區域地市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直接調度的并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容量為2MW/0.5小時及以上的儲能電站。”
王思認為,儲能電站規模大小各異,由幾千瓦到幾十萬千瓦不等,如不設置容量門檻,很多小規模電站也納入其中,將使電網調度工作變得繁瑣,“目前來看,肯定是兆瓦級規模以上的儲能電站更適合電網公司來調度。”
電網調峰度電補償為0.5元,這一價格在王思看來并不算低,對儲能企業是有吸引力的,將帶動南方儲能市場的發展。“因為儲能電站被電網調用后,其調峰服務補償是度電0.5元,除此之外還可參與輔助服務來獲取其他輔助服務的價值補償,且包括調頻、調峰和旋轉備用在內的輔助服務補償標準均有較大的提升。”
儲能聯盟儲能行業分析師王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南方監管局首次獨立發布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運行及輔助服務的實施細則,實際上是承認了獨立電化學儲能電站與傳統電廠同等的調度身份,并明確了電化學儲能調度相應的補償問題。
《細則》規定,“儲能電站應于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實時充放電等相關信息應接入電力調度機構技術系統。儲能電站根據電力調度機構指令進入充電狀態的,按其提供充電調峰服務統計,對充電電量進行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為0.05萬元/兆瓦時。”
王思表示,這也就意味著儲能電站用于充電調峰服務時,每度電的補貼是0.5元,但前提是儲能電站接受電網調度,“獨立參與或與其他主體聯合參與輔助服務的儲能電站則不可享受這一補償價格。”
據介紹,按照這一《細則》,儲能電站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接受南方電網統一調度的儲能電站,其參與電網調峰則享受每度電0.5元補貼,參與調頻、調壓、黑啟動等輔助服務,可按照《細則》享受一定的價值補償;另一類是以獨立身份或與其他主體聯合參與服務的儲能電站,這類電站不必接受電網統一調度,而是獨立參與輔助服務,并基于市場規則來獲取相應的回報。
《細則》對接受電網統一調度的儲能電站的容量進行了限制,“適用于南方區域地市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直接調度的并與電力調度機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容量為2MW/0.5小時及以上的儲能電站。”
王思認為,儲能電站規模大小各異,由幾千瓦到幾十萬千瓦不等,如不設置容量門檻,很多小規模電站也納入其中,將使電網調度工作變得繁瑣,“目前來看,肯定是兆瓦級規模以上的儲能電站更適合電網公司來調度。”
電網調峰度電補償為0.5元,這一價格在王思看來并不算低,對儲能企業是有吸引力的,將帶動南方儲能市場的發展。“因為儲能電站被電網調用后,其調峰服務補償是度電0.5元,除此之外還可參與輔助服務來獲取其他輔助服務的價值補償,且包括調頻、調峰和旋轉備用在內的輔助服務補償標準均有較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