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國家能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2017年可再生能源并網運行情況。去年我國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合計達到1007億千瓦時,較上年下降近100億千瓦時,但規模仍超過三峽電站976億千瓦時的全年發電量。
據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介紹,去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為1.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00億千瓦時。其中,水電發電量11945億千瓦時,風電3057億千瓦時,光伏1182億千瓦時,生物質發電794億千瓦時,分別同比增長1.7%、26.3%、78.6%和22.7%。在“三棄”方面,去年棄水電量515億千瓦時,在來水好于上年的情況下,水能利用率達到96%左右;棄風電量419億千瓦時,棄風率12%,同比下降5.2個百分點;棄光電量73億千瓦時,棄光率6%,同比下降4.3個百分點。
“雖然2017年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有較大幅度緩解,但是離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的要求還有比較大差距。其中既有技術問題,也有基礎設施、管理、市場等方面的問題。”談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消納,梁志鵬坦言,“2017年,我們采取的主要是相對速效且比較容易實施的措施,而今后解決問題的難度會不斷加大。”
據梁志鵬介紹,2018年,國家能源局將主要抓好《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落實,研究進一步強化加大清潔能源利用的措施。“總體原則是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用改革創新的辦法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
具體而言,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下降的路線圖,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結合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體系,形成促進可再生能源生產和消費的新機制;二是結合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和調整,優化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思路、布局和建設時序,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與能源、電力等規劃的統籌協調;三是優化電力系統調度運行,制定保障清潔能源優先發電的實施細則,統籌水電流域綜合監測和梯級聯合優化運行,發揮電力系統的靈活性和大電網的統籌協調作用;四是加強調峰電源管理,加快調峰電源建設,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嚴格規范自備電廠運行管理,提升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為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創造空間;五是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推動現貨電力市場交易試點,開展跨省區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加快推動輔助服務市場建設,以市場化方式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
梁志鵬表示,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將督促各省(區、市)和電網企業制定年度目標任務,采取多種措施,確保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和限電比例逐年下降。“2018年將進一步明顯減少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據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介紹,去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為1.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00億千瓦時。其中,水電發電量11945億千瓦時,風電3057億千瓦時,光伏1182億千瓦時,生物質發電794億千瓦時,分別同比增長1.7%、26.3%、78.6%和22.7%。在“三棄”方面,去年棄水電量515億千瓦時,在來水好于上年的情況下,水能利用率達到96%左右;棄風電量419億千瓦時,棄風率12%,同比下降5.2個百分點;棄光電量73億千瓦時,棄光率6%,同比下降4.3個百分點。
“雖然2017年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有較大幅度緩解,但是離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的要求還有比較大差距。其中既有技術問題,也有基礎設施、管理、市場等方面的問題。”談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消納,梁志鵬坦言,“2017年,我們采取的主要是相對速效且比較容易實施的措施,而今后解決問題的難度會不斷加大。”
據梁志鵬介紹,2018年,國家能源局將主要抓好《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落實,研究進一步強化加大清潔能源利用的措施。“總體原則是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用改革創新的辦法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
具體而言,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下降的路線圖,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結合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體系,形成促進可再生能源生產和消費的新機制;二是結合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和調整,優化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思路、布局和建設時序,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與能源、電力等規劃的統籌協調;三是優化電力系統調度運行,制定保障清潔能源優先發電的實施細則,統籌水電流域綜合監測和梯級聯合優化運行,發揮電力系統的靈活性和大電網的統籌協調作用;四是加強調峰電源管理,加快調峰電源建設,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嚴格規范自備電廠運行管理,提升電力系統的調峰能力,為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創造空間;五是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推動現貨電力市場交易試點,開展跨省區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加快推動輔助服務市場建設,以市場化方式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
梁志鵬表示,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將督促各省(區、市)和電網企業制定年度目標任務,采取多種措施,確保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和限電比例逐年下降。“2018年將進一步明顯減少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