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下電改的大背景下,無論是調峰調頻、用戶需求管理還是將來開放的新市場,儲能在增量配網和微電網里面將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的商業價值也會得到越來越重要的體現。”
8月25-26日,首屆全國用戶側儲能細分市場開發與應用高層研討會在江蘇無錫太湖飯店召開。研討會由江蘇省電機工程學會、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全國微電網與分布式電源并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儲能應用分會聯合主辦。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智能化室副主任吳俊宏就《增量配電網與微電網的發展模式和關鍵問題》發表演講。
在演講中,吳俊宏提到,微電網的投資其實也是跟增量配電網類似,是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PPP方式的合作、以特許經營的方式開展微電網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目前來看如果商業化開發一個微電網可能主要的服務有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個是輸電服務。在微電網35千伏電壓等級以下的網絡里面,建設微電網分布式電源,通過電力交易就小可以開展面向用戶的售電服務。
第二個是冷熱電綜合服務。2000年初業內討論微電網的時候僅僅停留在電的層面,到了今天再討論微電網則無可避免會把天然氣、冷熱電、綜合聯供放到微電網里。因為冷熱電綜合服務將是現在微電網或者增量配電網里主要的功能和服務形式,所以面向用戶的供冷服務、供熱服務創造的價值也是微電網主要的服務模式。
第三個是高可靠性的服務。微電網的特點是能夠保證中小負荷的安全可靠供電,實際上它在向用戶提供供電服務的時候提供了一個附加服務,就是比一般配電網更加可靠性服務。這樣可以對那些需要高可靠性服務的用戶額外增加一部分配電價格或收費,這是一些更高的收入來源。
第四個是輔助服務。這個輔助服務,需要建立在我國開展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上。微電網在開展輔助服務的時候比增量配電網更有優勢,因為微電網內部有很多分布式電源、有儲能,而且微電網本來就是一個統一的管理電源和用戶的系統,所以能更有效做到對有功無功的配置,在輔助服務市場有更大的綜合性。
關于微電網余電交易,吳俊宏認為,將來或許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余電上網,電網公司收購;第二種方式是余電參與電力市場。
第一種方式對電網公司并公平,既然微電網已經是電力市場運營主體了,那所有的電應該靠市場解決。第二種就是余電參與電力交易。而微電網余電參加電力交易跟燃煤機組比起來沒有任何優勢,一旦微電網發現電賣不掉,棄風棄光顯然不可取,這就需要儲能在微電網里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演講全文如下:
吳俊宏:我今天和大家分享的題目是《增量配電網與微電網的發展模式與關鍵問題》,今天我們大會的主題是儲能,我今天為什么跟大家討論增量配網和微電網呢?其實儲能在能源互聯網里面大家都很清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個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其實也是現在實現能源互聯網的重要手段,而且像現在這么一個電改的背景下無論是調峰調頻、用戶需求管理還是將來開展的新市場,其實儲能在增量配網和微電網里面將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的商業價值也會得到越來越重要的體現。所以今天我就和大家討論一下關于增量配網和微電網相關的話題。
今天我的討論主要分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增量配電網、什么是微電網。第二個部分我跟大家講一下增量配電網的發展模式和關鍵問題。最后一個講一下微電網的發展模式和關鍵問題。
增量配電網是電改之后的新生事物,2016年10月國家能源局發了一個文件,第一次明確的對增量配電網做了一個定義,里面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從電壓等級上的說明,增量配電網原則上是指1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以及220Kv或者330Kv及以下電壓等級下的工業園區等局域電網。這里面對于增量電網定義進行了創新,我們搞電力的都知道配電網按照傳統上的理解應該指的是110千伏,220千伏以上應該是輸電網的范疇了。但是從功能上把電壓等級進行了擴展。具體而言增量配電網在我們國家目前包括三類形式,第一是新增配電網,也就是說以前是空白區域沒有建設任何的在建設的配電網我們認為是新增配電網,第二類就是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資的配電網擴建部分,第三類就是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以外的其他企業建設投運的電網。第三類配電網在我國還蠻多的,比如說很多園區之前的配套設施都是園區管委投資建設,還沒有移交給國網公司或者南網公司,這時候他們就屬于存量配電網。
微電網應該是在2000年初就提出了微電網這個概念,當時還只是專家學者研究型概念,十幾年過去了,微電網不管是國外還是我們國家都有了比較多的應用案例。每個國家關于微電網的定義也不是完全一樣,但是基本上都有比較共性的地方。上個月國家能源局對于微電網出臺了一份很有利于國家微電網推進的權威性文件,叫《推進并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里面對于微電網的定義進行了比較明確的說明。主要是指各種分布式的發電、配電、負荷及監控和保護裝置組成的微型發電供電系統,具有靈活的運行方式和可調度性能,可以在并網和離網兩種方式之間進行切換。
剛才我分別就微電網和增量配電網的定義跟大家進行了說明,我做了一張表,通過這張表給大家對比一下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從容量上來看,增量配電網其實是沒有容量的概念,因為對于配電網而言雖然上限肯定不及輸電網那么大,但是容量是比較寬的范疇,沒有一個具體的限制,微電網這次我們國家文件里面對于管理來講,至少建議是不大于20兆瓦。這20兆瓦主要指的是符合這種量而不是電源裝機容量,因此從這個角度出發如果為了滿足微電網的運行要求其實我們的電源裝機是可以突破20兆瓦的。
第二個是電壓等級,對于增量配電網來講,實際上是對于配電網概念的擴展,電壓等級可以到220千伏或者330千伏,對于微電網來講我們也是原則上要求是在35KV以下的。增量配電網其實是以前的配電網在電改下的新生事物,本質上還是配電網,現在也把配電網看作是增量配電網來對待。對于增量配電網而言就沒有電能硬性要求了,如果能滿足增量配電網的供電需求其實增量配電網是沒有必要建設電源的。但是微電網不一樣,主要就是為了解決分布式電源和用戶協調發展的形態,所以對微電網而言里面的分布式電源是必須建設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對于增量配電網不一定能夠實現自我平衡,可能會借助外部電網的電力實現自我平衡,但是微電網是可以實現自我平衡和孤網運行的。另外,這次的文件里面對于微電網的定義實際上也從另外一個角度對于微電網的發展提出了一些觀點,這次的文件主要是指在推動微電網的健康發展上面的。微電網在電改背景下健康發展從文件理解是基于增量配電網的,它可能在以后或者在近期的主要商業模式和市面上向用戶的售電,這其實是基于增量配電網這種形式。
第二部分我重點講一下關于增量配電網相關的。增量配電網的話其實大家比較關注的一點就是說如何投資增量配電網,或者說如何成為增量配電網的業主。
在上個月月底的時候國家能源局出臺了讓各個省市報第二批增量配電網的文件,除了第二批增量配電網試點以外,其實還對第一批增量配電網有了一個時間的硬性要求,也就是說要求在9月底之前需要把第一批增量配電網的業主給確定。為什么會這樣呢?實際上在有序放開增量配電網管理辦法里面提出了增量配電網業主需要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不像以前我們開發電源項目還是新能源項目,并不是哪個企業去選地向政府備案、報核材料了這個項目就是我們的。增量配電網需要通過市場化的手段公開選業主,市場化手段就比較多了,除了一般意義理解上的招投標還會有一些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能源采購、邀標等各種方式。每一個省具體采用哪種方案確定市場化方案,實際可以根據每個地方的特點進行確定,我們剛結束在重慶市關于重慶市增量配電試點的預選工作方案,里面我們推進的是競爭性磋商,建議政府用競爭性磋商的方式去選增量配網,因為我們認為競爭性磋商方式對于增量配電網這個事物來講更加合適一點。
現在我談一下增量配電網主要的運營模式和盈利點,增量配電網說到底應該是配電網,所以對于增量配電網運營主體來講,第一個要干的事情就是要負責整個配電網的運營,包括配電網的投資、建設改造、配電網的調度運行、面向用戶的供電服務等等,這是所有的配電網一些共性服務,只是服務的主體要發生變化,以前是國網公司,現在是其他的社會資本。增量配電網因為除了公共事業行為之外還有一種投資行為在里面,也就是說還有一種市場行為在里面,所以為了更好的服務市場,用戶增量配電網還可以開展增值服務。另外增量配電網還需要承擔一些配電網可再生能源電量補貼等等,這是增量配電網主要的運營模式。
在這些模式下我們可以看到增量配電網的主要盈利點是這些,我認為主要是三個。第一個是配電服務費,第二個是關于增值服務收入,第三個是關于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營收。其實有很多人有疑惑,很多人會覺得售電服務或者售電將是增量配電網主要的營業收入來源,為什么我沒有單獨把它拿出來而是在這張表上進行了分開的說明。雖然增量配電網很多售電公司想去開發,是站在可以去搶占更多用戶、銷售更多電力的角度出發的,但是實際上增量配電網按照我們國家的文件精神對于供電服務的收入和配電服務的收入需要分開核算的,而且有條件的是需要成立兩個不同公司執行的。售電服務營收也會是增量配電網公司主要的營收來源,但是對于增量配電網本身來講,主要來源還是從供電服務上提供的。
我這解釋一下關于配電服務費肯定是增量配電網主要的營收來源,但是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價格機制管理辦法。今年年底之前國家應該會出臺關于新增配電網價格機制的說明,那個時候對于增量配電網的價格機制將會有明確的說明。目前我們只是按照暫定辦法在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中是這么提的,比如說安徽省開發了一個110千伏的供電網,這個接入的輸配電費是一毛四,10千伏的話是一毛七,這個配電網下面整個配電網享受到的配電網營業費是一毛四,也就是三分錢將作為現在增量配電網配電服務費的主要收入來源。
第二個是增值服務收入,增值服務其實也 是現在不光是售電公司還是配電公司一直在提的事,所謂的增值服務其實說白了就是提供相比基礎服務以外所有的只要能夠提高用戶滿意度、提高盈利點服務我認為都叫增值服務。文件里面主要談了這幾點。像用戶的有電規劃、合理用能、提供用戶的冷熱電綜合服務,其中冷熱電綜合服務我想大家可能不太陌生,這幾年國家也在力推多能互補和用戶的綜合聯供,這方面對于能效提高是有好處的,另外一方面通過冷熱電綜合服務實際上是為增量配電企業創造更多的盈利收入的一個很重要的一點。
第三個是輔助服務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實際上是電力市場里面的一部分,我們國家的電力改革中建設電力市場也是一個很重要的任務。但是電力市場目前我們國家對于它的建設主要是停留在直接交易上,我們也能看到目前在推幾個省的服務試點,另外輔助服務市場也是電力市場里面很重要的一個方向。在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里面提出了一種所謂的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的概念。什么叫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呢?我們一般認為提供輔助服務只有電源才能提供而且一般是可控可調的電源。比如說燃氣電廠、煤電廠這類調整性比較好的能提供比較好的輔助服務。在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實際上是為其他更多的比如說儲能、增量配電網這種具有用戶需求管理特性的主體面向他們提供。也就是說在輔助服務市場里面增量配電網可以通過輔助服務創造營收。但可惜的是目前我們國家關于輔助服務這塊推進比較緩慢,包括電力中長期交易記錄規則里面對輔助服務的說明也是談到兩個細則執行,實際上兩個細則電網公司同志應該不陌生,里面關于輔助服務的收入其實比較有限,還不足以有足夠大的市場驅動力開展相關的服務。
我談一下增量配電網目前做的一些難點。因為增量配電網在我們國家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很多問題都還沒有明確的研究,比如說跟外部電網怎么聯網、什么調度關系,實際上是有待進一步明確的。還有是對于開發增量配電網其實經濟性都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但是增量配電網往往是在新的園區進行開發,園區還得符合預測偏差,實際上對于項目投資的經濟性是蠻大的。最后就是配電價格,配電價格剛才我也提到了目前還沒有明確的配電價格,也就是說目前來看,9月底之前確定投資業主,我們這些想投資增量配電網的企業可能在某一個沒有明確預期的配電價格下面就要投資增量配電網,這可能是一種風險。
最后我講一下關于微電網,微電網才是我今天講的重點。剛才我也提到了目前我們國家關于微電網的發展模式傾向于把它建立為更小的增量配電網這種形式上的微電網模式。7月底出臺了推進并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這個文件是在今年2月份微電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再出臺的政策稿。這個辦法實際上對于微電網怎么操作和落地有了很明確的指導意見,我個人覺得他對于微電網的商業化運行有非常高的指導意義。
我舉個例子,實際上在去年的時候多能互補很火大家都知道,國家23個示范項目今年也在推進,但是多能互補其實是一個以分布式電源為主的系統,要實現多能互補可能會涉及到跟用戶交易的行為。但是很可惜,關于多能互補里面電源怎么跟用戶交易沒有一個明確的文件進行說明,雖然有一些文件可以參考,但是沒有明確說明。這就說明,地方或者能源管理部門在操作這些問題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困難,不知道到底怎么允許這個項目開展合理的商業模式。微電網就不同了,實際上這次文件里面關于微電網如何投資、如何建設、如何運營、如何跟用戶發生交互等等都有了明確的說明,這樣的話微電網投資落地就有比較高的保障。
關于微電網的投資其實也是跟增量配電網類似,是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PPP方式的合作、以特許經營的方式開展微電網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關于微電網的融資也是除了一般融資方式之外鼓勵債券方式融資并且享受信貸的支持。我們再來看一下微電網的服務模式,微電網跟增量配電網有一些比較類似的地方,目前來看如果去商業化開發一個微電網的話可能主要的服務是這么幾個。
第一個是最主要的輸電服務,也就是說在微電網35千伏電壓等級以下小的網絡里面,我們建設微電網分布式電源,通過電力交易我們就可以開展面向用戶的售電服務了,而這塊有一個主要的收入來源。
第二個就是冷熱電綜合服務,2000年初的時候我們還在討論微電網的時候記得當時對于僅僅停留在電這個能源層面,但是到了今天我們再討論微電網的時候無可避免會把天然氣、冷熱電、綜合聯供放到微電網里,因為冷熱電綜合服務也將是現在的微電網或者增量配電網里面主要的功能和服務形式,所以冷熱電綜合服務面向用戶的供冷服務、供熱服務創造的價值也是微電網主要的服務模式。
第三個是高可靠性的服務,微電網的特點是能夠保證中小負荷的安全可靠供電,從這個角度出發實際上他在向用戶提供供電服務的時候提供了一個附加服務,就是比一般配電網更加可靠性服務。從這點出發和這個價格分析的話實際上是可以對那些提供重要高可靠性服務的用戶額外增加一部分更高的配電價格或者說收費,可以做一些更高的收入來源。
第四個是輔助服務,這個輔助服務跟剛才我談到的增量配電網比較類似,需要建立在我們國家開展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上。微電網在開展輔助服務的時候比增量配電網更好的一點就是,因為微電網內部有很多分布式電源、有儲能,而且微電網本來就是一個統一的管理電源和用戶的系統,所以能更有效做到對有功無功的配置,在輔助服務市場有更大的綜合性。
微電網如果要參與電力市場,主體身份應該是售電公司主體。我們看一下微電網參與電力市場的關鍵問題。第一個是外部,因為微電網內部有很多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電不夠的時候需要去外部購買,怎么購買呢?是需要與微電網主體統一去外部參與批發市場購買,作為售電公司去購買。我們國家電力體制改革不管是直接交易還是售電公司,用戶除了交易定價之外還要付給電網公司的輸配電價。關于內部整合驅動剛才我也提到了,微電網內部的能源交易不止電還有冷熱電各種其他能源,所以需微電網主體和各類用戶建立能源交易價格體系,由微電網主體與自己的用戶結算。
關于微電網我提了幾個思考跟大家探討一下,就是關于余電交易。剛才我討論的是微電網電不夠了我們可以去買,那么微電網電多了我們怎么辦?現在我還沒看到明確說法,我估計可能會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跟分布式電源一樣余電上網,電網公司收購,第二種方式是余電參與電力市場。第一種方式我覺得對電網公司不是特別公平,既然微電網已經是電力市場運營主體了,那所有的電不管是多的還是不夠的要靠市場解決。第二種就是電力交易,微電網余電參加電力交易跟燃煤機組比起來沒有任何優勢,這種情況下余電如何處理是很關鍵的。如果是采用第二種方式,那以后可能儲能在微電網里面的價值就很大了,一旦微電網發現電低我去外面交易賣不掉,電網公司又不肯收,這個電如果棄風棄光就不合適,需要儲能在微電網里面更大的利用。
第二個是備用容量的問題,要研究微電網和公共電網的備用容量機制這也是文件里提出的,跟儲能關系很大。備用容量機制也涉及到價格,可能是錢的問題,在這個確定的情況下,我們關于微電網的配置和儲能配置才可以確定一個對微電網投資最有經濟性的配置。第三個是監管機制,之所以要出臺相關文件規范微電網一方面是為了提供優惠政策之外另外一方面一些地方也會制定微電網相關的補貼政策,這樣對于微電網的監管就非常重要了。
8月25-26日,首屆全國用戶側儲能細分市場開發與應用高層研討會在江蘇無錫太湖飯店召開。研討會由江蘇省電機工程學會、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全國微電網與分布式電源并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儲能應用分會聯合主辦。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智能化室副主任吳俊宏就《增量配電網與微電網的發展模式和關鍵問題》發表演講。
在演講中,吳俊宏提到,微電網的投資其實也是跟增量配電網類似,是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PPP方式的合作、以特許經營的方式開展微電網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目前來看如果商業化開發一個微電網可能主要的服務有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個是輸電服務。在微電網35千伏電壓等級以下的網絡里面,建設微電網分布式電源,通過電力交易就小可以開展面向用戶的售電服務。
第二個是冷熱電綜合服務。2000年初業內討論微電網的時候僅僅停留在電的層面,到了今天再討論微電網則無可避免會把天然氣、冷熱電、綜合聯供放到微電網里。因為冷熱電綜合服務將是現在微電網或者增量配電網里主要的功能和服務形式,所以面向用戶的供冷服務、供熱服務創造的價值也是微電網主要的服務模式。
第三個是高可靠性的服務。微電網的特點是能夠保證中小負荷的安全可靠供電,實際上它在向用戶提供供電服務的時候提供了一個附加服務,就是比一般配電網更加可靠性服務。這樣可以對那些需要高可靠性服務的用戶額外增加一部分配電價格或收費,這是一些更高的收入來源。
第四個是輔助服務。這個輔助服務,需要建立在我國開展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上。微電網在開展輔助服務的時候比增量配電網更有優勢,因為微電網內部有很多分布式電源、有儲能,而且微電網本來就是一個統一的管理電源和用戶的系統,所以能更有效做到對有功無功的配置,在輔助服務市場有更大的綜合性。
關于微電網余電交易,吳俊宏認為,將來或許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余電上網,電網公司收購;第二種方式是余電參與電力市場。
第一種方式對電網公司并公平,既然微電網已經是電力市場運營主體了,那所有的電應該靠市場解決。第二種就是余電參與電力交易。而微電網余電參加電力交易跟燃煤機組比起來沒有任何優勢,一旦微電網發現電賣不掉,棄風棄光顯然不可取,這就需要儲能在微電網里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演講全文如下:
吳俊宏:我今天和大家分享的題目是《增量配電網與微電網的發展模式與關鍵問題》,今天我們大會的主題是儲能,我今天為什么跟大家討論增量配網和微電網呢?其實儲能在能源互聯網里面大家都很清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個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其實也是現在實現能源互聯網的重要手段,而且像現在這么一個電改的背景下無論是調峰調頻、用戶需求管理還是將來開展的新市場,其實儲能在增量配網和微電網里面將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的商業價值也會得到越來越重要的體現。所以今天我就和大家討論一下關于增量配網和微電網相關的話題。
今天我的討論主要分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什么是增量配電網、什么是微電網。第二個部分我跟大家講一下增量配電網的發展模式和關鍵問題。最后一個講一下微電網的發展模式和關鍵問題。
增量配電網是電改之后的新生事物,2016年10月國家能源局發了一個文件,第一次明確的對增量配電網做了一個定義,里面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從電壓等級上的說明,增量配電網原則上是指1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以及220Kv或者330Kv及以下電壓等級下的工業園區等局域電網。這里面對于增量電網定義進行了創新,我們搞電力的都知道配電網按照傳統上的理解應該指的是110千伏,220千伏以上應該是輸電網的范疇了。但是從功能上把電壓等級進行了擴展。具體而言增量配電網在我們國家目前包括三類形式,第一是新增配電網,也就是說以前是空白區域沒有建設任何的在建設的配電網我們認為是新增配電網,第二類就是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資的配電網擴建部分,第三類就是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以外的其他企業建設投運的電網。第三類配電網在我國還蠻多的,比如說很多園區之前的配套設施都是園區管委投資建設,還沒有移交給國網公司或者南網公司,這時候他們就屬于存量配電網。
微電網應該是在2000年初就提出了微電網這個概念,當時還只是專家學者研究型概念,十幾年過去了,微電網不管是國外還是我們國家都有了比較多的應用案例。每個國家關于微電網的定義也不是完全一樣,但是基本上都有比較共性的地方。上個月國家能源局對于微電網出臺了一份很有利于國家微電網推進的權威性文件,叫《推進并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里面對于微電網的定義進行了比較明確的說明。主要是指各種分布式的發電、配電、負荷及監控和保護裝置組成的微型發電供電系統,具有靈活的運行方式和可調度性能,可以在并網和離網兩種方式之間進行切換。
剛才我分別就微電網和增量配電網的定義跟大家進行了說明,我做了一張表,通過這張表給大家對比一下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從容量上來看,增量配電網其實是沒有容量的概念,因為對于配電網而言雖然上限肯定不及輸電網那么大,但是容量是比較寬的范疇,沒有一個具體的限制,微電網這次我們國家文件里面對于管理來講,至少建議是不大于20兆瓦。這20兆瓦主要指的是符合這種量而不是電源裝機容量,因此從這個角度出發如果為了滿足微電網的運行要求其實我們的電源裝機是可以突破20兆瓦的。
第二個是電壓等級,對于增量配電網來講,實際上是對于配電網概念的擴展,電壓等級可以到220千伏或者330千伏,對于微電網來講我們也是原則上要求是在35KV以下的。增量配電網其實是以前的配電網在電改下的新生事物,本質上還是配電網,現在也把配電網看作是增量配電網來對待。對于增量配電網而言就沒有電能硬性要求了,如果能滿足增量配電網的供電需求其實增量配電網是沒有必要建設電源的。但是微電網不一樣,主要就是為了解決分布式電源和用戶協調發展的形態,所以對微電網而言里面的分布式電源是必須建設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對于增量配電網不一定能夠實現自我平衡,可能會借助外部電網的電力實現自我平衡,但是微電網是可以實現自我平衡和孤網運行的。另外,這次的文件里面對于微電網的定義實際上也從另外一個角度對于微電網的發展提出了一些觀點,這次的文件主要是指在推動微電網的健康發展上面的。微電網在電改背景下健康發展從文件理解是基于增量配電網的,它可能在以后或者在近期的主要商業模式和市面上向用戶的售電,這其實是基于增量配電網這種形式。
第二部分我重點講一下關于增量配電網相關的。增量配電網的話其實大家比較關注的一點就是說如何投資增量配電網,或者說如何成為增量配電網的業主。
在上個月月底的時候國家能源局出臺了讓各個省市報第二批增量配電網的文件,除了第二批增量配電網試點以外,其實還對第一批增量配電網有了一個時間的硬性要求,也就是說要求在9月底之前需要把第一批增量配電網的業主給確定。為什么會這樣呢?實際上在有序放開增量配電網管理辦法里面提出了增量配電網業主需要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不像以前我們開發電源項目還是新能源項目,并不是哪個企業去選地向政府備案、報核材料了這個項目就是我們的。增量配電網需要通過市場化的手段公開選業主,市場化手段就比較多了,除了一般意義理解上的招投標還會有一些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能源采購、邀標等各種方式。每一個省具體采用哪種方案確定市場化方案,實際可以根據每個地方的特點進行確定,我們剛結束在重慶市關于重慶市增量配電試點的預選工作方案,里面我們推進的是競爭性磋商,建議政府用競爭性磋商的方式去選增量配網,因為我們認為競爭性磋商方式對于增量配電網這個事物來講更加合適一點。
現在我談一下增量配電網主要的運營模式和盈利點,增量配電網說到底應該是配電網,所以對于增量配電網運營主體來講,第一個要干的事情就是要負責整個配電網的運營,包括配電網的投資、建設改造、配電網的調度運行、面向用戶的供電服務等等,這是所有的配電網一些共性服務,只是服務的主體要發生變化,以前是國網公司,現在是其他的社會資本。增量配電網因為除了公共事業行為之外還有一種投資行為在里面,也就是說還有一種市場行為在里面,所以為了更好的服務市場,用戶增量配電網還可以開展增值服務。另外增量配電網還需要承擔一些配電網可再生能源電量補貼等等,這是增量配電網主要的運營模式。
在這些模式下我們可以看到增量配電網的主要盈利點是這些,我認為主要是三個。第一個是配電服務費,第二個是關于增值服務收入,第三個是關于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營收。其實有很多人有疑惑,很多人會覺得售電服務或者售電將是增量配電網主要的營業收入來源,為什么我沒有單獨把它拿出來而是在這張表上進行了分開的說明。雖然增量配電網很多售電公司想去開發,是站在可以去搶占更多用戶、銷售更多電力的角度出發的,但是實際上增量配電網按照我們國家的文件精神對于供電服務的收入和配電服務的收入需要分開核算的,而且有條件的是需要成立兩個不同公司執行的。售電服務營收也會是增量配電網公司主要的營收來源,但是對于增量配電網本身來講,主要來源還是從供電服務上提供的。
我這解釋一下關于配電服務費肯定是增量配電網主要的營收來源,但是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價格機制管理辦法。今年年底之前國家應該會出臺關于新增配電網價格機制的說明,那個時候對于增量配電網的價格機制將會有明確的說明。目前我們只是按照暫定辦法在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中是這么提的,比如說安徽省開發了一個110千伏的供電網,這個接入的輸配電費是一毛四,10千伏的話是一毛七,這個配電網下面整個配電網享受到的配電網營業費是一毛四,也就是三分錢將作為現在增量配電網配電服務費的主要收入來源。
第二個是增值服務收入,增值服務其實也 是現在不光是售電公司還是配電公司一直在提的事,所謂的增值服務其實說白了就是提供相比基礎服務以外所有的只要能夠提高用戶滿意度、提高盈利點服務我認為都叫增值服務。文件里面主要談了這幾點。像用戶的有電規劃、合理用能、提供用戶的冷熱電綜合服務,其中冷熱電綜合服務我想大家可能不太陌生,這幾年國家也在力推多能互補和用戶的綜合聯供,這方面對于能效提高是有好處的,另外一方面通過冷熱電綜合服務實際上是為增量配電企業創造更多的盈利收入的一個很重要的一點。
第三個是輔助服務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實際上是電力市場里面的一部分,我們國家的電力改革中建設電力市場也是一個很重要的任務。但是電力市場目前我們國家對于它的建設主要是停留在直接交易上,我們也能看到目前在推幾個省的服務試點,另外輔助服務市場也是電力市場里面很重要的一個方向。在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里面提出了一種所謂的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的概念。什么叫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呢?我們一般認為提供輔助服務只有電源才能提供而且一般是可控可調的電源。比如說燃氣電廠、煤電廠這類調整性比較好的能提供比較好的輔助服務。在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實際上是為其他更多的比如說儲能、增量配電網這種具有用戶需求管理特性的主體面向他們提供。也就是說在輔助服務市場里面增量配電網可以通過輔助服務創造營收。但可惜的是目前我們國家關于輔助服務這塊推進比較緩慢,包括電力中長期交易記錄規則里面對輔助服務的說明也是談到兩個細則執行,實際上兩個細則電網公司同志應該不陌生,里面關于輔助服務的收入其實比較有限,還不足以有足夠大的市場驅動力開展相關的服務。
我談一下增量配電網目前做的一些難點。因為增量配電網在我們國家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很多問題都還沒有明確的研究,比如說跟外部電網怎么聯網、什么調度關系,實際上是有待進一步明確的。還有是對于開發增量配電網其實經濟性都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但是增量配電網往往是在新的園區進行開發,園區還得符合預測偏差,實際上對于項目投資的經濟性是蠻大的。最后就是配電價格,配電價格剛才我也提到了目前還沒有明確的配電價格,也就是說目前來看,9月底之前確定投資業主,我們這些想投資增量配電網的企業可能在某一個沒有明確預期的配電價格下面就要投資增量配電網,這可能是一種風險。
最后我講一下關于微電網,微電網才是我今天講的重點。剛才我也提到了目前我們國家關于微電網的發展模式傾向于把它建立為更小的增量配電網這種形式上的微電網模式。7月底出臺了推進并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這個文件是在今年2月份微電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再出臺的政策稿。這個辦法實際上對于微電網怎么操作和落地有了很明確的指導意見,我個人覺得他對于微電網的商業化運行有非常高的指導意義。
我舉個例子,實際上在去年的時候多能互補很火大家都知道,國家23個示范項目今年也在推進,但是多能互補其實是一個以分布式電源為主的系統,要實現多能互補可能會涉及到跟用戶交易的行為。但是很可惜,關于多能互補里面電源怎么跟用戶交易沒有一個明確的文件進行說明,雖然有一些文件可以參考,但是沒有明確說明。這就說明,地方或者能源管理部門在操作這些問題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困難,不知道到底怎么允許這個項目開展合理的商業模式。微電網就不同了,實際上這次文件里面關于微電網如何投資、如何建設、如何運營、如何跟用戶發生交互等等都有了明確的說明,這樣的話微電網投資落地就有比較高的保障。
關于微電網的投資其實也是跟增量配電網類似,是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PPP方式的合作、以特許經營的方式開展微電網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關于微電網的融資也是除了一般融資方式之外鼓勵債券方式融資并且享受信貸的支持。我們再來看一下微電網的服務模式,微電網跟增量配電網有一些比較類似的地方,目前來看如果去商業化開發一個微電網的話可能主要的服務是這么幾個。
第一個是最主要的輸電服務,也就是說在微電網35千伏電壓等級以下小的網絡里面,我們建設微電網分布式電源,通過電力交易我們就可以開展面向用戶的售電服務了,而這塊有一個主要的收入來源。
第二個就是冷熱電綜合服務,2000年初的時候我們還在討論微電網的時候記得當時對于僅僅停留在電這個能源層面,但是到了今天我們再討論微電網的時候無可避免會把天然氣、冷熱電、綜合聯供放到微電網里,因為冷熱電綜合服務也將是現在的微電網或者增量配電網里面主要的功能和服務形式,所以冷熱電綜合服務面向用戶的供冷服務、供熱服務創造的價值也是微電網主要的服務模式。
第三個是高可靠性的服務,微電網的特點是能夠保證中小負荷的安全可靠供電,從這個角度出發實際上他在向用戶提供供電服務的時候提供了一個附加服務,就是比一般配電網更加可靠性服務。從這點出發和這個價格分析的話實際上是可以對那些提供重要高可靠性服務的用戶額外增加一部分更高的配電價格或者說收費,可以做一些更高的收入來源。
第四個是輔助服務,這個輔助服務跟剛才我談到的增量配電網比較類似,需要建立在我們國家開展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上。微電網在開展輔助服務的時候比增量配電網更好的一點就是,因為微電網內部有很多分布式電源、有儲能,而且微電網本來就是一個統一的管理電源和用戶的系統,所以能更有效做到對有功無功的配置,在輔助服務市場有更大的綜合性。
微電網如果要參與電力市場,主體身份應該是售電公司主體。我們看一下微電網參與電力市場的關鍵問題。第一個是外部,因為微電網內部有很多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電不夠的時候需要去外部購買,怎么購買呢?是需要與微電網主體統一去外部參與批發市場購買,作為售電公司去購買。我們國家電力體制改革不管是直接交易還是售電公司,用戶除了交易定價之外還要付給電網公司的輸配電價。關于內部整合驅動剛才我也提到了,微電網內部的能源交易不止電還有冷熱電各種其他能源,所以需微電網主體和各類用戶建立能源交易價格體系,由微電網主體與自己的用戶結算。
關于微電網我提了幾個思考跟大家探討一下,就是關于余電交易。剛才我討論的是微電網電不夠了我們可以去買,那么微電網電多了我們怎么辦?現在我還沒看到明確說法,我估計可能會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跟分布式電源一樣余電上網,電網公司收購,第二種方式是余電參與電力市場。第一種方式我覺得對電網公司不是特別公平,既然微電網已經是電力市場運營主體了,那所有的電不管是多的還是不夠的要靠市場解決。第二種就是電力交易,微電網余電參加電力交易跟燃煤機組比起來沒有任何優勢,這種情況下余電如何處理是很關鍵的。如果是采用第二種方式,那以后可能儲能在微電網里面的價值就很大了,一旦微電網發現電低我去外面交易賣不掉,電網公司又不肯收,這個電如果棄風棄光就不合適,需要儲能在微電網里面更大的利用。
第二個是備用容量的問題,要研究微電網和公共電網的備用容量機制這也是文件里提出的,跟儲能關系很大。備用容量機制也涉及到價格,可能是錢的問題,在這個確定的情況下,我們關于微電網的配置和儲能配置才可以確定一個對微電網投資最有經濟性的配置。第三個是監管機制,之所以要出臺相關文件規范微電網一方面是為了提供優惠政策之外另外一方面一些地方也會制定微電網相關的補貼政策,這樣對于微電網的監管就非常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