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天舉行的天津港保稅區新聞發布會獲悉,保稅區公布《支持和鼓勵人才創新創業發展的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為加快推進國際化人才特區建設,天津港保稅區制定出臺“人才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安排10億元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對國內外優秀人才、科研團隊、企事業單位進行資助和獎勵。
天津港保稅區人社局局長劉忠玉介紹,對于引進天津港保稅區優勢產業急需的諾獎獲得者、國內外院士等頂尖人才及團隊和項目,給予最高5000萬元經費資助;對引進的諾獎獲得者、國內外院士專家,給予最高60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擁有關鍵技術和成果,能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國內外高端人才及團隊,給予最高3000萬元資金支持。同時,支持重點企業設立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技術轉化中心等,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經費支持。對引進擁有國際發明專利、核心技術或在跨國公司擔任重要職務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最高給予80萬元經費資助。對柔性引進的外籍專家,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補貼,補貼期限最高18個月。
該“人才辦法”即日起實施,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天津港保稅區人社局局長劉忠玉介紹,對于引進天津港保稅區優勢產業急需的諾獎獲得者、國內外院士等頂尖人才及團隊和項目,給予最高5000萬元經費資助;對引進的諾獎獲得者、國內外院士專家,給予最高60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擁有關鍵技術和成果,能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國內外高端人才及團隊,給予最高3000萬元資金支持。同時,支持重點企業設立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技術轉化中心等,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經費支持。對引進擁有國際發明專利、核心技術或在跨國公司擔任重要職務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最高給予80萬元經費資助。對柔性引進的外籍專家,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補貼,補貼期限最高18個月。
該“人才辦法”即日起實施,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