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17年第三批財政扶貧資金計劃的通知
蒸扶辦[2017] 1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了更好地幫助貧困人口脫貧和省定貧困村退出,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縣級安排財政扶貧項目資金1048.32萬元,原產業結余資金60萬元,共計1108.32萬元。對今年退出的28個省定貧困村進行獎補、預撥光伏扶貧項目資金,縣級領導辦點示范及支持項目實施較好的或貧困程度較深的村,現將該資金安排計劃通知你們,請迅速通知各村對本次安排的資金項目組織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分配原則:
1、重點支持今年退出村原則,對今年申請退出的28個省定貧困村按10萬元/村進行獎補,由鄉鎮組織各村迅速落實急需實施的基礎設施項目,確保能精準退出。
2、重點支持光伏項目,鑒于今年28個省級貧困村退出、為確保村集體收益達標,全面實施光伏產業項目,而列入今年項目的僅7個村,對剩余的21個村采取預撥的方式先行將資金撥付到鄉鎮,待并網發電驗收后撥付到村。
3、縣級領導辦點示范以及項目實施較好的和貧困程度較深的村。
二、資金分配額度
本次共安排資金11083200元;其中:2017年扶貧特惠保2826684元;對2017年退出的28個省定貧困村實行獎補280萬元;預撥補齊2017年退出的21個省定貧困村光伏產業210萬元;縣級領導辦點示范以及項目實施較好的和貧困程度較深的村安排205萬元;社會扶貧網上線啟動項目資金1306516元。
三、資金撥付時間
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衡陽縣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實施暫行辦法》(蒸扶辦[2017]11號)的要求,準備好規劃、報賬資料,于2017年12月10日前來縣扶貧辦報賬撥款。
四、資金使用要求
(一)本次安排的資金,上報項目規劃后將資金撥付到鄉鎮;
(二)資金到鄉鎮財政賬戶后,鄉鎮迅速組織實施和驗收,撥付到村;
(三)各駐村扶貧工作隊和村支“兩委”要嚴格按照要求管理好、使用好扶貧資金,發揮好扶貧資金的最大效益;
(四)縣扶貧辦、縣財政局將在資金撥付一個月后,組織對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嚴格追責。
以上通知,請認真落實。
衡陽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