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區發改委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三五”太陽能發電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到2020年,力爭建成太陽能熱發電項目100萬千瓦。
規劃稱,要按照“先示范,后推廣”的發展原則,積極支持不同技術路線太陽能熱發電,推動哈密等資源條件好、具備消納條件、生態條件允許地區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充分發揮太陽能熱發電的調峰作用,實現與風電、光伏的互補運行。通過示范工程不斷提高太陽能熱發電設備技術水平和系統設計能力,提升系統集成能力和產業配套能力。
在具體布局上,規劃明確要積極推進哈密太陽能熱電站試點建設,積極打造哈密國家級太陽能發電綜合應用基地,新增裝機規模385萬千瓦,其中光熱發電新增裝機80萬千瓦。另外在巴州和吐魯番各規劃新增光熱發電裝機10萬千瓦。
在國家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申報中,新疆自治區(含新疆兵團)共計申報了16個項目,其中哈密地區申報項目數量最多,但最終入選的僅中電工程顧問集團哈密50MW塔式光熱發電項目一個,目前該項目正在建設中。
哈密對光熱發電產業布局頗為積極,2016年9月,哈密啟動《哈密太陽能光熱發電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目前該規劃已編制完成,并于2017年5月通過哈密發改委和電力規劃設計總院組織的評審。該規劃擬在2020年完成光熱發電裝機150萬千瓦,2030年完成600萬千瓦,分布于下轄的伊州區、伊吾縣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數據顯示,哈密市全年日照時數為3300至3500小時,為全國日照時數最多的地區之一,光熱發電規劃中的伊州區、伊吾縣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年均法向直接輻射量(DNI)分別為1980千瓦時/平米、2050千瓦時/平米,2000千瓦時/平米,光照資源優勢明顯。
新疆規劃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確保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達到13%。本規劃明確了2016—2020年新疆太陽能發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發展布局、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和實施機制,是“十三五”時期新疆太陽能發電發展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