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特別提示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A股,本次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實施,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
重要提示
1、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超日太陽”)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6,6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488號文核準。股票代碼為“002506”,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發行及網上發行。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網下發行股數不超過1,32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股數的20%;網上發行股數為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
3、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主承銷商”)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組織本次發行現場推介和初步詢價。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要求的詢價對象方可自主選擇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參加現場推介會。
4、配售對象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參與詢價時須同時申報價格和數量,由詢價對象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統一申報。詢價對象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初步詢價截止日2010年11月3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工作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與發行人或主承銷商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詢價對象管理的配售對象除外)。配售對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時,須同時申報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申報價格不低于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的報價部分為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提供有效申報,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6、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有效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同時確定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名單及有效申報數量。
7、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應為初步詢價中的有效申報數量;配售對象應按照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申購數量的乘積繳納申購款,未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8、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申購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報價,均不能參與網上申購。
9、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詢價結束后,提供有效申報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取得一致;網下申購結束后,網下有效申購數量小于或等于1,320萬股。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
10、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為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11、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推介和初步詢價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10年10月29日(T-6日,周五)登載于巨潮網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招股意向書摘要刊登于2010年10月29日(T-6日,周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可于深交所網站(www.szse.cn)查詢。
一、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