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新聞》11月10日報道稱,中國政府決定2018年6月前放寬外資企業與中國企業合資制造新能源車等時的出資限制。目前外資企業的出資比例最高為50%,今后部分地區將允許出資一半以上,還有可能允許全額出資。此舉的目的是促進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市場。
中國在11月9日的中美首腦會談中向美國傳達了這一決定。放寬限制的對象包括純電動汽車(EV)等新能源車以及油罐車和清潔車等特殊車輛,不包括乘用車和卡車。新規定將在上海等地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美國特斯拉正討論在上海市單獨建設純電動汽車工廠,可能會成為放寬限制的對象。
中國在大力推進制造新能源車,計劃2019年引進新規定,要求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汽車廠商必須制造和銷售新能源車。外資企業的新能源車制造被認為將加速,此次放寬限制的政策也將得到廣泛應用。
中國還在首腦會談中表示,將分階段下調對進口車征收的關稅,并在銀行、證券、基金和保險等領域放寬外資準入限制。不過,中方并未說明實施的具體時間和形式。此前有觀點猜測,中國會在首腦會談時公布開放金融市場的具體措施,但最終沒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