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規劃局出臺關于嚴格光伏發電設施用地審批意見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各區規劃(分)局在全市范圍內,不得審批獨立占地的各類光伏發電設施,確需建設的,應當結合建(構)筑物設置。同時文件要求“國家批準的光伏發電廠等重點項目,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城鄉規劃審核工作”。
根據上述規定,”不得審批獨立占地的光伏發電設施“,那么天津市的地面光伏電站建設用地幾乎將不會再獲批準,另一方面,“應當結合建(構)筑物設置”的規定或是為屋頂分布式光伏電站以及光伏+開了一個口子。但據知情者透露,實際上天津市對于光伏電站的建設目前是全面禁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