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有消息稱,中國新能源汽車積分政策將延后一年至2019年開始實施。北京商報記者和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確認了消息,崔東樹表示,新能源積分比例保持不變,政策延期至2019年是因為沒有準備充分,2018年是鼓勵新能源的一年,2019年開始對新能源進行強制政策要求。
據悉,工信部2016年9月22日發布《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雙積分政策),計劃于2018年開始實施,現在將延后一年至2019年開始實施,對車企平均油耗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均作出硬性要求。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國家新能源汽車積分政策要求生產出一定數量的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汽車純電續駛里程越長、能耗越低,獲得積分就越多。如果某個企業沒有達標,可以從富余積分的企業購買積分來填補自身的差額。
新能源汽車積分方面具體比例是,從2018至2020年,車企銷售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分別為8%、10%和12%。新能源汽車積分的具體計算方法是,每輛純電動汽車依據續駛里程不同可積2-5分,每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積2分。
對于尚未大規模投放新能源汽車的主流合資企業,新能源積分政策帶來空前壓力。如果新能源積分不達要求,只能通過購買方式抵消,否則將會削減未達標企業傳統燃油汽車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