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8月15日發生電廠全停事故,600多萬戶受到限電影響。從報導上看,臺灣電力公司事故處理沒有明顯不妥。偶發事故的背后,是電力供應緊張,系統備用率近期一直低于警戒水平的6%,電力緊平衡狀態長時間持續。
有兩個問題需要思考,一是什么狀態下啟動停限電預案,系統備用率低于2%后,是行政性果斷地采取需求側管理措施,還是冒一定的風險堅持電力系統運行,如何權衡利弊;二是今年初已經啟動的需求側響應和需量競價方案,為什么效果不明顯,是市場失靈了,還是競價規則不合理,沒有充分考慮到夏季負荷的剛性。
再往下分析,就是臺灣電力發展機制問題了。臺灣地區供需失衡的核心是主力電源建設受阻問題嚴重。一是臺灣地區對核能存廢議題由來已久,二是火力電廠運轉受到環保法限制、地方抗爭,獨立電源投資商(IPP)對發電成本高企的氣電、油電投資建設驅動力不足,三是新能源的開發相對有限。
再深說,是體制問題。2015年召開的以“未來電力從哪里來”為主題的能源會議,耗費大量行政資源,咨詢透明、過程公開、討論理性,但問題久議無果。泛民主化導致專業問題政治化,這超出了電力專業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