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儲能政策現狀
4、《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電儲能參與“三北”地區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一定規模的電儲能設施,可作為獨立市場主體或與發電企業聯合參與調頻、深度調峰和啟停調峰等輔助服務)
5、《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中國制造2025——能源裝備實施方案>的通知》(儲能裝備作為 15 個領域的能源裝備之一被入選)
6、《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建設運行)
7、《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推動儲能技術示范應用配合國家能源戰略行動計劃,推動儲能技術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示范應用,推動儲能商業化應用)
8、《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積極開展儲能示范工程建設,推動儲能系統與新能源、電力系統協調優化運行;大規模儲能)
9、《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建立儲能技術系統研發、綜合測試和工程化驗證平臺,推進重點儲能技術試驗示范)
10、能源局印發《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未來10 年內分兩個階段推進相關工作,第一階段實現儲能由研發示范向商業化初期過渡;第二階段實現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
2016、2017年國家頒布的儲能相關政策共11項,政策方向:鼓勵→積極→突破→落地細則,逐步突出儲能產業重要性和其在能源轉型中的重要地位,具體如下:
1、《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集中式與分布式儲能協同發展)
2、《國家能源局關于在能源領域積極推廣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通知》(鼓勵儲能項目實施PPP模式)
3、《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掌握儲能技術各環節的關鍵核心技術、新概念儲能技術)
4、《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電儲能參與“三北”地區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一定規模的電儲能設施,可作為獨立市場主體或與發電企業聯合參與調頻、深度調峰和啟停調峰等輔助服務)
5、《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中國制造2025——能源裝備實施方案>的通知》(儲能裝備作為 15 個領域的能源裝備之一被入選)
6、《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建設運行)
7、《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推動儲能技術示范應用配合國家能源戰略行動計劃,推動儲能技術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示范應用,推動儲能商業化應用)
8、《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積極開展儲能示范工程建設,推動儲能系統與新能源、電力系統協調優化運行;大規模儲能)
9、《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建立儲能技術系統研發、綜合測試和工程化驗證平臺,推進重點儲能技術試驗示范)
10、能源局印發《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未來10 年內分兩個階段推進相關工作,第一階段實現儲能由研發示范向商業化初期過渡;第二階段實現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
11、《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能源行業儲能領域標準專項研究工作的復函》(構建儲能標準化管理體系)
二、儲能的作用
1、平抑峰谷差,減少發電功率調整,提高傳統發電效率;
2、降低主干網擴容投入,節約大量擴容資金;
3、穩定新能源接入,調整風光電的不可預測性,提高電網電能質量;
4、提高電網安全性,在輸配環節出現問題時提高備份電源;
5、提高黑啟動安全性,降低事故發生率。
三、主要儲能各項指標對比
每一種儲能電池都有其自身的特點,任何一種儲能技術都有一定的應用局限性和應用范圍。上述四種電池技術并沒有公認的優勢排序。
四、風電場儲能投資效益分析
1儲能成本構成
儲能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電池單元,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轉換系統(PCS),中央控制系統。儲能系統由儲能變流器(PCS)、蓄電池儲能單元、蓄電池管理系統(BMS)和預裝式集裝箱組成。各單元投資比例如下:
2案例分析
以青海某100MW風電場為例,配備4MWh儲能設備,投資指標如下:
項目所在地屬Ⅳ類資源區,經營期含增值稅上網電價按0.60元/kWh(不含增值稅上網電價為0.5128元/kWh)計算。
不含儲能項目發電正常年年均上網電量為20143.86 萬kWh,結合地區電網送出情況,按限電10%考慮,即財務計算上網電量為18129.47萬kWh,年滿發小時為1812.95h。
含儲能增加儲能后,在理想狀況下,每年發生限電365次,考慮每次棄風時儲能充放電1次(儲能系統綜合轉換效率90%),預計年增加發電量131.4萬kWh。由于儲能設備壽命期為15年,綜合考慮本項目前15年滿發小時為1826.09h,后5年滿發小時為1812.95h。
財務指標對比表如下:
從分析結果可看出,目前儲能形式經濟性不明顯,不能給風電場帶來更多收益,但隨著技術進步成本下降,未來可能會有效緩解現階段限電帶來的影響。目前的合作模式有風電企業自建儲能設備,或儲能電池廠家自建儲能設備,風電場從儲能廠家購電再上網。風電投資企業與儲能電池廠家需探索更多合作模式,實現項目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