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入伏”當天,北京電網最大負荷達2120.4萬千瓦,突破2016年電網最大負荷2082.8萬千瓦;天津電網最大負荷達1477.8萬千瓦,創下歷史最高值;預計迎峰度夏期間,石家莊地區最大網供負荷805萬千瓦,較上年增長4.05%……進入7月以來,全國多地氣溫不斷攀升,用電負荷增長迅速,進入迎峰度夏的關鍵時期。近年來,在部署迎峰度夏等工作中,政府部門和電力企業都非常重視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目前,我國的電力需求側管理的發展模式是否成熟?在電力改革的背景下,未來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技術支撐趨勢是什么?對此,記者進行了相關采訪。
7月13日,工信部公布了22項產品(技術)為全國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參考產品(技術)第一批目錄,旨在推動電力需求側管理創新和技術改造,進而為落實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電力需求側管理機制尚不健全
“電力需求側管理是指對用電一方實施的管理,通過政策措施引導用戶高峰時少用電,低谷時多用電,提高供電效率、優化用電方式的辦法。這樣可以在完成同樣用電功能的情況下減少電量消耗和電力需求,從而緩解缺電壓力,降低供電成本和用電成本。使供電和用電雙方得到實惠。”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珠海優特 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電網產品經理劉粵海首先闡述了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內涵 。
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初引入電力需求側管理。近年來,尤其是2010年以后,電力需求側管理迅速發展。“國家發改委于2010年發布了《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并于2011年發布了《有序用電管理辦法》,進而開啟了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的序幕。”采訪中,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副主任劉敦楠對本報記者說,“隨后,北京市、蘇州市、唐山市、佛山市被確定為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上海市為需求響應試點。”
隨著電力需求側管理開展范圍的不斷擴大,江蘇省作為全國首個在全省范圍內實施需求響應的省份,截至目前已連續3年實施全省范圍內需求響應,前兩年均為試驗階段且最高削減高峰負荷達352萬千瓦,相當于南非一個國家的用電負荷。
此外,電力需求側管理也是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2011年,《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將電力需求側管理作為重要工作內容。據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許之敏介紹,隨著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十二五”期間,已累計節約電力1262萬千瓦,節約電量549億千瓦時;通過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平臺,目前我國用電負荷監測能力已達到70%以上,負荷控制能力已達到15%以上。
“除移峰填谷、節能降耗之外,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的普及及應用還可降低電力設備的備用容量,減緩降低建設投資。”劉粵海說,“我國95%以上的高峰負荷年累計持續時間只有幾十個小時,采用增加調峰發電裝機的方法來滿足這部分高峰負荷很不經濟。如果采用需求側管理的方法削減這部分高峰負荷,則可以緩解電力供需緊張的壓力。”
電力需求側管理快速發展當下,仍存在政策支持、激勵機制等問題。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各省市在電力需求側管理促進方面進展也參差不齊。“一方面各地區的電價政策不一致,比如部分地區分時電價、最大需量電價管理都沒有實施;另一方面,不同省市在配套政策、資金支持上亦有差異。”劉粵海說。據了解,2015年,對于自動需求響應企業,北京市政府每千瓦補貼270元,佛山市政府每千瓦補貼130元,而且,北京市對于自動需求響應和手動需求響應補貼亦有差異。“隨著售電側的放開,與需求側管理發達國家相比,我們還缺乏實時電價、可調控資源交易、可中斷負荷補償等根本性的激勵機制,這是制約電力需求側響應發展的嚴重瓶頸。”劉粵海補充說。
對此,劉敦楠對本報記者表示,“試點目前采取的激勵模式是單一的國家財政補貼,開展永久性節約電力負荷項目,一旦國家財政補貼停止,需求側管理平臺運行也會相應停滯。”
電力需求響應技術標準缺失
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平臺)可協調用戶的可調控負荷以及分布式電源、儲能等資源,自動或主動實施需求側響應,支持區域能源協作調峰,保障電網穩定運行。
以本次列入需求側管理技術參考首批目錄的UT-D100C智能電網配用電協調控制系統/UT-D100C63能效協調管控系統為例,該系統應用了一系列創新技術,包括微網動態平衡穩定控制技術、分布式電源接入、儲能消納等技術。其創造性地將微電網能量管理技術應用到需求側管理和能效協調管控中,實現了最優用電運行和能源供需協調控制、需求側負荷及能源(儲能及分布式電源)自動響應,滿足主站/調度對用戶用電負荷的額定限制。“近年來,UT-D100C智能電網配用電協調控制系統已經在多個園區、樓宇、工廠,以及海軍某部隊等單位投運,成功實現了能效監測管理、智能微網需求側響應、智能配電多運行方式下的能源協調、智能配電最優調控等應用。”劉粵海說。
隨著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的發展,相應技術標準體系也在逐步形成,如GB/T31960-2015《電力能效監測系統技術規范》(第1-第13部分)、GB/T32672-2016《電力需求響應系統通用技術規范》等。同時,一些各層次不同領域的標準也正在制定。“在能源行業,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平臺)發展的基礎條件已基本趨于完善,尤其是技術上已具備標準化的架構體系、功能要求、性能指標與建設/運行/管理規范等,將逐漸形成一整套成熟的模式。”劉粵海說。
2016年11月,《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中特別強調需大力提高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對此,許之敏表示,現階段國內電力需求響應還在起步階段,實施較少,且尚未出臺相關的具體技術標準。據了解,今年,江蘇省已將電力需求響應作為有序用電的前置手段,即在電力供應緊張時,優先啟動需求響應,如還有缺口再實施傳統的有序用電手段。
智能協同支撐未來發展
近年來,我國電力供需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生態文明建設、能源消費革命、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都對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許之敏表示,通過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推進電力消費智能化,實現電力利用效率的提升與電力利用方式的變革,這是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未來的趨勢和方向。
“基于大數據、人工智能的專家智能診斷分析、負荷預測、智能負載深度協同、智能電氣一二次融合等是未來電力需求側管理的主要技術支撐。”劉粵海說。
對于如何建設更為完善的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平臺,劉敦楠建議:“一是運用信息化手段推動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指南,推動實現企業用電在線診斷及評價、推薦技術申報等功能。二是依托工作平臺探索建設全行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大數據系統。三是為用電主體和服務機構搭建服務橋梁,推廣先進技術和示范項目,促進項目對接、產融銜接。四是鼓勵各級平臺互聯互通,以信息化帶動用能用電管理全面升級。未來應形成從單項采集到供需雙側互動的技術發展,以配售電公司、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源服務商為主體的推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