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提出海南將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爭到2020年,全部新增和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的比例達90%。
海南將鼓勵企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運營。根據《意見》,城市公交車、出租汽車運營權將優先授予新能源汽車,并向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程度高的交通運輸企業傾斜或成立專門的新能源汽車運輸企業,對新能源出租汽車的運營權指標適當放寬;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公交行業的應用,力爭從2017年至2020年新增和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的比例由60%提高至90%。
海南還將加大城市物流配送、郵政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郵政車、城市物流用車每年新增和更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積極拓展出租汽車、租賃車和短途班線使用新能源汽車,支持主要在城市和市縣較小地域范圍經營的出租汽車和租賃車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往返里程在100公里內的農村短途班線使用新能源汽車。
此外,海南將優先推廣續駛里程長、可靠性高的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力度,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推廣新模式,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運營管理、組織協調,強化督促檢查和宣傳引導。